内政大臣下令撤销圣战新娘英籍身份! 她叫屈喊上诉, 要靠儿子翻盘!

内政大臣賈维德(Sajid Javid)拿出魄力,在这周二稍晚正式对”圣战新娘”(Shamima Begum)下发了撤销她英籍身份的通知。

这份移民局的通知信被寄到她的父母手上,信中请她的父母告知她将被撤销英籍的消息,这封信是长这样的↓

信上说,Shamima Begum具有向Special Immigration Appeals Commission(特别移民上诉委员会)针对她的撤销英籍决定上诉的权利。

下面这张图是她被通知自己的英籍身份要被撤消时的照片↓

如果对这位目前19岁的圣战新娘的故事还不了解的莎粉可以回顾这篇:《”圣战新娘”要回来生宝宝?内相誓言阻挡,英国举国恐慌!》

总之,目前内政大臣对她下达撤销英籍身份的理由,便是在于“为了公众利益着想”(is conducive to the public good);也就是说,撤销Shamima Begum的英籍身份对于英国大众是有利的决定。

但内政大臣实际上有这样的权力吗?我们来看一下英国国籍法怎么说。

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1981 British Nationality Act),英国内政大臣是有权下令撤销英籍当事人的英籍身份的,情况可以区分成以下3种:

1. 当内政大臣认为这个撤销英籍的决定是对公众有利的(is conducive to the public good),也就是贾维德这次用来撤销Shamima Begum英籍身份所使用的理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这一个理由具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若是撤销当事人的英籍身份,不能够使得当事人因此变成“无国籍人士”;否则的话,基本是不可以就这样撤销当事人的英籍身份的。

2. 当事人当初是通过登记注册(registration)或者归化申请(naturalisation)的方式取得英籍身份的,并且移民局认定当事人当初是使用了欺骗手段,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者隐藏重要信息而取得英籍身份的,那么移民局也可以撤销当事人的英籍身份。

3. 或者,当事人当初是通过归化申请(naturalisation)拿到英籍身份的,并且内政大臣认为撤销当事人的英籍身份将是对公众有利的,因为当事人的行为是对英国社会有所损害的,那么也可以选择撤销当事人的英籍身份。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第2点和第3点,即便移民局决定撤销当事人的英籍之后将会造成当事人成为无国籍人士,移民局仍然还是有权利这么做的。

移民局想以上述第一点来撤销Shamima Begum的英籍身份可行吗?

目前移民局的做法是认定,Shamima Begum其实是具有双重国籍身份,所以即便他们将她的英国籍给取消了,她也还具有孟加拉国籍。

移民局会这么说其实是做过调查的,因为根据孟加拉方面的规定,在当事人年满21岁之前如果没有寻求保留自己的孟加拉国籍的话,那么到时候当事人的孟加拉国籍将会自动遭到撤销(当然了这是指那些不在孟加拉当地生活的人来说)。

而回到Shamima Begum身上来看,她确实是流着孟加拉血液的。她的双亲都来自孟加拉,她的母亲也可以确认是在孟加拉出生的。

因此根据当地的法律,即便Shamima Begum并不是在孟加拉出生的(她是在英国出生的),她也能够自动获得孟加拉国籍。

而且她今年才19岁,所以她的孟加拉籍也尚未到会被自动撤销的时候;换句话说,理论上来讲她现在是具有有效的孟加拉籍身份的。

因此移民局认为,即便取消了她的英籍身份,也不会使得她变成无国籍人士,所以内政大臣是可以下令将她的英籍给撤销的。

那么接下来呢?

Shamima Begum的父母已经说了,他们将会提出上诉来挑战移民局的决定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像Shamima Begum这样的境外当事人,从收到移民局的通知信那天算起,可以在28天内提出上诉,挑战移民局的决定。

Shamima Begum说她认为移民局的决定对于她和她刚出生的儿子是非常不公平的。

她还说,由于她的儿子的亲生父亲有着荷兰国籍,所以要是她真的失败的话,她还会尝试去申请荷兰国籍的……

只不过,现在还有一项争议点是在她刚刚出生的儿子身上。她把儿子命名为Jerah(历史学家说这个名字是向伊斯兰军阀致敬的意思)。

Jerah很有可能是具有英籍身份的(因为在他出生的当下,他的母亲可能还具有英籍身份,那个时候移民局很有可能尚未对她下达撤销英籍的通知)。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孩子出生时的父母一方是英籍身份,那么孩子就会自动获得英籍身份。

到头来,Shamima Begum还是有可能会利用自己的英籍儿子来帮自己拿到英国身份。而这似乎也正是她目前的其中一个打算。

说到底,正如我们上一篇文章曾经分析过的,移民局如果想要完全阻止她回到英国来生活,恐怕还有很长的一场硬仗要打。

莎粉们看完这篇文章如果有任何意见或者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在我们的《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留言和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聊聊。

扫一扫,丽莎都知道!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