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三十年甩手掌柜,如今老人状告儿女不养老,这个要求更离谱

中国历朝历代都是“以孝治国”,孝顺早已深入人心,即使是今天,子女孝顺甚至赡养年老的父母也是主流,而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子女父母各过各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哪家子女拒绝赡养老人,就会成为千夫所指,然而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即使子女不赡养老人,过错的一方也未必是子女,比如下面这个案例,就正是如此。

江苏有个陈老汉,今年快70了,他有一双亲生儿女,都是近四十的年纪,儿女也都已成家。两个孩子只有几岁的时候,陈老汉就跟妻子离婚了,而且主动放弃抚养权,就这样,两个孩子跟着妈妈过活。离婚前陈老汉家就没什么钱,离婚时他又把仅有的存款卷跑了,从此杳无音信,可想而知,后来的日子里,母子三人过得多么艰难。

这样艰苦的日子,一直到两个孩子长大成人才逐渐好转,慢慢的,兄妹俩相继结婚,老母亲才终于迎来了解放,现在她轮流在子女家养老,也帮着带带孙子,享尽了天伦之乐。

可就在这个时候,失踪三十年的陈老汉突然找上了门,并要求一双儿女出钱给他养老。陈老汉当了三十年的甩手掌柜,两个孩子更是对他毫无感情,甚至心有怨恨,怎么可能拿钱给他养老呢?于是陈老汉就把一双儿女告到了法院,还对外放言:如果子女不给他养老,那也别给他们的妈妈养老,让他们两个老的都饿死算了。

几乎从未承担过抚养责任的父亲要求子女养老就已经很过分了,他居然还要求子女不能赡养把子女辛苦养大的母亲,这个要求就更离谱了。不过陈老汉的子女肯定不会这么没良心的,至于赡养父亲的问题,那就只能等着法院怎么判了。

三十年没尽抚养义务,父母仍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

上面案例中的一双儿女,虽然拒绝赡养老父亲,但大家肯定不会认为他们是不孝吧,反而是那位老父亲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然而这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上,如果回到法律层面,那老父亲要求儿女赡养自己就是有法可依的了。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互不相干的,子女不能因为亲生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他,所以最后法院一定会判决陈老汉的子女赡养他。

看到这样的分析结果,大家是否失望了呢?其实不必,法不容情,却始终占个理字。即使法院判处陈老汉的子女出赡养费,那也仅限于最低生活标准,相信对陈老汉心有怨恨的儿女们,肯定也只会按照最低标准去支付。所以陈老汉想靠儿女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那是痴心妄想了,最多就是苟延残喘罢了,相比之下,他的前妻才能尽享晚年之福呢,而这也是她应该得到的。

孝顺是一种美德,但却不能成为道德绑架的工具。只有父母尽到了抚养义务的前提下,我们才能要求子女去孝顺父母,而像陈老汉这种当了三十年甩手掌柜的人,就不必鼓励甚至要求子女去孝顺他了。

完美履行抚养义务,是父母晚年享福的前提

真正的孝顺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被外界逼迫的。父母要想子女长大后孝顺自己,就一定要从孩子童年时起培养出坚实的亲子纽带,这样等孩子长大成人,甚至成家立业后,也会始终跟父母保持足够的联系,维持深厚的亲情。否则的话,如果孩子从小就跟父母不怎么亲,长大后自然就会疏于联系,甚至渐渐沦为陌路人,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情感慰藉,恐怕连晚年的物资保障都成问题了。

但在培养亲子关系的时候,有一个误区也是父母需要尽力避免的,那就是过度溺爱孩子,以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跟自己亲。其实恰恰相反,溺爱只会让孩子觉得父母的付出很廉价,自然就无法唤起他的感恩之心。而且溺爱之下,孩子的品性也会变得败坏,道德感更是荡然无存,指望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孝顺你,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了。

当然了,在工业化时代,父母一味指望子女给自己养老也是不现实的,更会严重拖累子女的发展。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注意维系亲子纽带,一方面也要趁早给自己的养老做好准备,争取在晚年只向子女索取情绪价值,而不必索取物资支援,这样的晚年才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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