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谁之过?
有句话说无巧不成书。
但是,现实中有时候比评书故事还巧合,比如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这个事情巧的地方有12岁,88岁,大狗,小狗等等。
如果小女孩不是这样小,不可能牵人家拴在门口的狗玩,如果老人不是88岁,一般年轻一点的摔一个跤没事,或者能躲开,如果前面不是有一只小狗,大狗不可能去追。
但是,这样的事情,就这样巧合的发生了。
发生之后,有人说要追究狗主人之错,而我觉得主要错误在于小女孩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养狗的主人错误不大,或者说根本没有错误,这倒不是我自己喂着狗,为狗住辩护。
我觉得人家喂狗的目的就是看门,狗拴在门口,似乎也没有错误,小女孩解开狗绳子,是小女孩的过错,如果小孩子逗弄大狗,被咬伤,也与狗主人无关。
当然,要从更专业的法律角度来看,那就是狗的品种是不是禁养之列,有没有办养犬证,狗拴在门口,绳子太长,能不能咬到行人等等,目前从官方公布的消息来看,还没有说到这一点。
我倒是觉得我们每个父母,对未成年孩子,一定要严加看管,平时经常训导孩子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一个小女孩,敢于解开大狗的绳子,并且敢牵着遛狗,这本身就不合常理,一定是小女孩家里以前养着大狗,父母没有嘱咐孩子,一定不能离着大狗近一点,这是父母的失职。
当然,一个88岁的老人,这么大岁数,还是多在家里或者安全的地方待着,中国有句古语,叫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管饭,就是说老人的身体很脆弱,不要到处去走,这些做子女的也应该多嘱咐老人,如果老人头脑清晰,也要自己多留心,毕竟不年轻了,外面这么多车,这么多不确定因素,还是不要在外多逗留,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