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信物 | 小熊,还有那年的她
小熊是她送我的第一个礼物。
记得那天是我的生日,下午和朋友走在街上,偏巧碰到给我买完礼物的她。我见到她很高兴,那时候还小,也不拘着,跑过去就捏她的脸,问她,你干嘛去了?
她举起小熊说,给你买生日礼物去了。
我接过小熊看了一会儿,说实在的,并不是很喜欢它的外形,而且材料是麻的,摸起来挺扎手。我说了谢谢,然后和她拥抱。
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一直都会抱着这个熊睡觉。虽然很不舒服,很扎,但还是要抱着,好像是在证明自己对她的喜欢一样。那时候真的很傻,也很单纯。
如果人是鸳鸯,那么她一定是最肥硕,最花的那只鸯。至少在我眼中,她是的。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我配不上她,我悲观,我不自信。
那时我穿着紫色杰克琼斯马甲进了班,她不让我穿,我问为什么,她答因为她喜欢紫色。我连着问了一周,她连着回答了一周。我心想好霸道的姑娘,我要把她玩明白。
当时我还是个孩子。一个班里所有人都是孩子,对于朦朦胧胧的体验到“喜欢”的我们来说,表白成了一件难事。
我问,你喜欢谁啊?她答,我喜欢神经病。
我问,我可以当神经病吗?她答,不知道。
那时候和现在的我都认为,当时的空气是香的,清水是甜的,天是蓝蓝的没有雾霾的。
关系最初就这样定下。她爱喝五颜六色的水。我曾一度觉得,所有爱喝我爹妈不认识的水的人,都是家里有钱,牛逼的人,我的零花钱多数给她买了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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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初恋像油画的第一层,可以被覆盖和铲除,但早已渗透画布,那么她就像是我断过的胳膊,被扎的伤,刚开始的时候很疼,随着时间的推移,骨头会接上,伤口会愈合,但只要每逢阴天下雨,或用大了力,它都会痛。
你永远忘不掉这种感觉,因为总有些事会让你想起她。
曾经偶然听她朋友说,她的初吻要留到结婚。一个臭流氓的我,在我们在一起的前半段时间里都克制住了,直到初三的一天,她在扫地,我看着。我总是这样看她,她干什么我都爱看着。等她搓完最后一堆垃圾抬起腰,我嘟着嘴,她就这样贴了上来。
那时我才知道,电视剧里心跳加速,耳脚通红的感觉原来是真实存在的。当时,她像一枚用刀片做成的钢印一样扎进了我的心。
这是我第一个主动追求的姑娘。我喜欢她,喜欢她蓬松的头发,红色的眼镜,红色的帽衫,黑色的羽绒服和一双橘黄色的板鞋。她不只对我一个人好,对所有差不多的男生都差不多的好,当然这是后话。
和她去过最多的地方是丰台花园,玩过次数最多的是一个岁数不小的海盗船,每个月的 25 号都是我们的纪念日。
后来每次看到海盗船,丰台花园和橘红色板鞋,我的心就会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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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时,她是那个她,我也是那个我;我们分开时,她还是她,但我心上被钢印扎过的伤口便开始显露,肿胀,腐烂,流脓。我疼,我想哭,没有她,让我揪心。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那年旧人不能留。
现在,小熊已不再那么扎手,她也不再像当年那么牵动我。都说睹物思人,我则是睹物思时光,思自己。如今只要看见小熊,我就会回想起当时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并且告诫自己,别再和她有任何交集,不合适就别再去打扰。
小熊我很喜欢,抱着睡觉肯定没有毛绒玩具舒服。
玫瑰好看,用来做汤肯定没有菜花好吃。
她很好,和我在一起肯定没有和别人在一起开心。//
文字/图片=姚展鹏。 | 美编=阿波罗 | 编审=大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