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老李侃门球之182篇
第一百八十二篇
让《规则》跳出“修
释”的怪圈(二)
老李:老张啊,咱们还接着上回的往下说吧?真想听听你对修改《规则》的看法。
老张:修改《规则》我没有任何意见。因为任何一部《规则》不可能面面俱到、天衣无缝、永远适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视情对《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是所有体育运动项目的通俗做法。当然,我们的《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也不能例外。关键是修什么、怎么修、最终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
老李:我学习打门球比较晚,你的球龄比我长,我不知道咱们中国的《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这30多年来一共修改了多少次?
老张:你要问我这个,我还真的说不太准。反正门球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进入中国的。我们国家的第一部《门球竞赛规则》好像是1987年左右才有的。从门球进入我国到现在,已经30多年啦,在我的印象中反正大大小小的修改不下10大几次。
老李:那你认为修规工作中存在些什么问题呢?
老张:这就是我想写的材料的题目:让《规则》跳出“修
释”的怪圈。下面我就谈谈我的具体看法吧:
中国的《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自诞生以来,平均每2——3年修改一次。按理说,应该越修改越完善、越简明扼要、越通俗易懂、越便于执行。遗憾的是,30多年来我们的《规则》却越修改越繁杂冗长、越晦涩难懂、越不利于执行。为什么会事与愿违呢?我个人认为:是因为修规工作已经深深陷入了一个“修
释”的怪圈。
老李:好,开门见山,为什么《规则》却越修改越繁杂冗长、越晦涩难懂、越不利于执行?就是因为已经陷入了一个“修
释”的怪圈。
老张:门球,本来就是一项社会化、大众化的群众性健身体育活动,其《规则》本应简明扼要、直接了当、且相对固定。能让人们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一玩就熟。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门球运动在爱好者的圈子里可谓轰轰烈烈、热热闹闹;而广大的社会人群却对她讳莫如深,避而远之呢?除了门球运动的外在形象不太好这个因素之外,关键就在于《规则》的繁琐冗长、晦涩难懂和频繁多变。
老李:你这说的是大实话。从我个人的经历中也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要说咱们打门球的人,没问题,既热爱又痴迷,总觉得门球这个东西有意思、有玩头、有乐趣……,甚至对那些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人不想、不愿意参加门球活动感到很不理解。可人家正像你说的那样:大都避而远之。为什么呢?第一是门球的外在形象不好 —— 慢、乱、吵、闹,让人一看就腻歪、就讨厌。第二就是看不懂。一个人拿着一根棍子,扒拉来扒拉去,一会儿这么着,一会儿那么着,把人都给弄迷糊了。看不懂的根本原因不就是因为《规则》的繁琐冗长、晦涩难懂和频繁多变嘛!
老张: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些年来每一部新规的颁布执行之日,也就是专家学者的释疑解惑同步启动之时(有时甚至还有不小的提前量)。且释疑解惑一如既往、从未间断、持之以恒、伴随“终生”。上一部《规则》还没来得及说清楚道明白,下一部新《规则》又匆忙出笼了,紧接着的释疑解惑也同步开始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种周而复始的“修改 ━ 解释 ━ 再修改 ━ 再解释”……无限循环的怪圈,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老李:没错儿!你看:不管是哪个版本的新《规则》一出来,首先就是办全国性的培训班儿,然后就是专家学者倾巢出动,到全国各地进行讲解辅导。各级、各地也会办不同规模的学习班儿。与此同时在《门球之苑》上的释疑解惑文章就开始连续不断地发表了。而且就像你说的:这种办班儿辅导和发表文章释疑解惑从未间断、持之以恒。这可真是一个“修改 ━ 解释 ━ 再修改 ━ 再解释”……周而复始、无限循环的怪圈儿!这么多年啦,总是这样折腾,就从来没有人提出来 —— 这是为什么?让我看呀,必须从《规则》本身找原因,为什么那么神秘?为什么那么啰嗦?为什么那么难懂?
老张:你最后这点说得对,必须从《规则》本身找原因。 为什么大家对《规则》中的某些重要、关键条文规定总会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并由此导致执行过程中的严重分歧和争执不下?甚至专家学者出面解释也于事无补?这些更加值得我们对修规工作进行全面、认真、彻底的反思!
老李:可以说,这些年来广大的门球爱好者始终是在“不太清楚、不太理解、不太情愿、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参与门球活动的。
老张:尽管如此,广大门球爱好者仍坚持实践,反复体验,不断探索,深入研究,并以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从未间断过对《规则》的条文内容、结构形式、语法用词……提出明确质疑,发出无奈感慨,阐述具体建议……。所有这些都为每一次修规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
老李:这是一点儿错儿都没有,每一部新规均属广大门球爱好者的集体创造,都是门球人集体智慧的结晶。
老张:我同意你的观点,是门球人的共同创造,是门球人集体智慧的结晶。绝非某些个人或团体、组织、机构的专利。因此,新的《规则》在正式颁布执行之前,就应当尽早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公之于众。而不应采取任何封闭、控制及变相垄断的手段进行不当操作。印书成册发行是必须且必要的,并应以最低廉的价格卖给广大门球爱好者。因为任何一部《规则》最终都要执行、要落实于行动、要经受实践检验。
老李:可事实是:修改好了不及时发布。印成书也要高价出售,而且还会有一些没用的东西“顺便搭车”一块儿强行卖给你!我就上过这个当,记不清是哪一回了,一本《规则》还非要搭上一个什么光盘,加起来30多元。结果一看光盘,一点用都没有,涉及到修规的内容一句也没讲到。所以后来的几次修规,我就不再花钱买,不再上那个当了。
老张:这就是我上边儿说的,总有人把新规当做自己或单位、机构、组织的专利,采取封闭、控制及变相垄断的手段进行不当操作。
老李:咳——,还不就是因为人民那个“币”在起作用嘛!你想啊,这么好的机会,能轻易放过吗!
老张:让我说,这就是门协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什么门协呀!简直就把“门协”这两个字给倒过来啦!——“邪门儿”!
老李:另外我还有一个不同的看法儿,就是每一次修改《规则》,都是以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的成员为主。我想问问:这些人平时经常摸杆、上场、打球吗?对门球的技战术他们懂多少?懂到什么程度?
老张:对呀,《门球竞赛规则 . 裁判法》不是专为裁判人员制订的,它是整个门球运动的依据和法则。只有长期从事门球活动实践、真正深悟门球技战术的人,才最关切、最懂得、最有发言权。我觉得,应当让哪些人参与修规很重要。真正内行的人多了,才能字斟句酌地把好关,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规则》晦涩难懂、不易执行的后遗症。而且实践也反复地、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
老李:有什么具体的例子吗?
老张:比如:闪击过程是“全程论”还是“单球论”的争议。由于《规则》条文的含糊其词和相互矛盾,一直以来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根据《2011规则》对“闪击过程”的定义 —— “闪击过程是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按照这一定义,请问:“从踩球脚抬起,到被闪击的球停稳不动”这一虽然短暂(一般2、3秒最多也不过7、8秒钟)但却十分关键的“时间段”,是属于哪个被闪击的球的“闪击过程”?如果有谁能够有理有据地加以说明,那么闪击过程的“全程论”就成立、就正确。否则,闪击过程“单球论”就是符合场上球体运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击球员实际操作的过程和顺序;符合《规则》的有关条文阐述;符合理论剖析、推导的最终结论的完全正确的观点!
前面咱们已经说到了,将要颁布执行的《2015规则》对这个问题是这样说的:“简化闪击犯规规定 在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行为,不分阶段,统一用一种方式处理。即:自球拿出界外(他球处理按“放球前”、“放球后”和“闪击成功”三种方式处理)。我个人认为:无论怎么修改,首先应当对原来有关“闪击”的各项条文规定进行字斟句酌地推敲,去除其中含混不清和相互矛盾的部分。更为主要的是必须通过对“闪击过程”的重新定义(比如改成:“闪击过程是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被闪击他球出界、撞柱或在场内停止不动为止”或“闪击过程是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最后一个被闪击的他球出界、撞柱或在场内停止不动为止”),才能使闪击过程的 “全程论”有理有据、名正言顺、无可挑剔。否则,《2015规则》有关闪击的所谓“新修改、新规定”就毫无意义,甚至是对“全程论”“单球论”激烈争议的火上浇油!
老李:就是嘛,要修改你就搞得彻底一点儿、干净一点、利索一点儿,别尽弄那些磨磨唧唧、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东西。修规的目的是“清身去病” —— 把自己搞的干净利索、精干得体,甩掉原有的“病灶”。《规则》吗,就是行动的依据和标准,可不能搞成“四不像”,更不能搞成一个“丑八怪”!
老张:《规则》要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修改《规则》更应坚持慎重性、严谨性、科学性。
每一次修改《规则》都应当按步就班、稳扎稳打、细致缜密、求真务实地走好四步棋:
老李:哪四步棋呀?
老张:第一步: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步:内行拟定初稿,反复推敲。斟酌。
第三步:局部实打试用,经受实践检验。
第四步:最终修饰定稿,正式颁布执行。
老李:说的具体一点儿。
老张:第一步是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但从以往的数次修规实践看,总给人一种“心急火燎、匆匆忙忙”的感觉,没能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中国门球协会,为什么就不能通过书面并在网上正式公开发布信息,向广大的门球爱好者征求对修规的意见和建议呢?我们国家的许多部法律法规,不都是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几经反复、多次修改才最终颁布执行的吗?一个群众性门球运动的《规则》又何必那样匆忙、草率呢?
老李:不发动群众,不征求意见,是怕自己“掉价儿”?还是根本就不相信群众?我就发现,在《中国门球网》上,你就根本见不到中国门协的头头脑脑,连那些所谓的专家学者也从不在网上露面。我记得以前咱们闲聊时,你曾说过“前中国门协秘书长张娜,是一个没有架子、亲近群众的人。不管她其他方面的工作做得如何,但她能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注册上网,和广大的门球人敞开谈论有关门球的问题。就这一点而言,值得称赞、值得学习!
老张:我想这些人不愿或说不敢在《中国门球网》注册上网,恐怕是有多种考虑。比如说:就某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万一有不当之处被网友指出来了,有时还会被驳斥的体无完肤,那自己的面子又往哪儿放呀?行了,咱们说第二个吧:
第二步的拟定初稿,一定要集中门球界各方面的内行人,充分研究论证,反复推敲修改。并请真正懂得文字、修辞、语法的人帮助把关,防止語无轮次、废话连篇、自相矛盾、用词含混……等各种弊病的发生。而且这一步要经过上上下下数次反复才能完成。几个人凑在一起,三五天就交活儿是绝对不行的!
老李:没错儿,可不能总像以往那样:几个人凑在一起,三五天就交活儿!搞这个东西不能赶进度,不能图省事儿,更不能马马虎虎凑合差事。要本照对门球运动负责,对门球人负责的精神才行!
老张:第三步的实打试用也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在小范围内按新《规则》实际打一打、赛一赛,能及时发现问题,预料新规的适用程度,并就地研究、探讨、拟定修补方案。
老李:我觉得这一步绝对不能少。就近找几个单位,当然最好是点儿尽量多一些、面儿尽量广一些更理想。你先在小范围内试着打一打、赛一赛,马上就可以发现问题。正向你说的,发现了问题才能就地研究、探讨、拟定修补方案。不能等到颁布执行了,问题出来一大堆再想办法解决。这种事后诸葛亮千万做不得,那会严重影响、消弱《规则》的权威性。
老张:最后一步,定稿颁布执行。应当以最快的速度用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将新规公之于众,让门球人尽早学习新规,了解新规,熟悉条文,用于实践。
老李:这就更不用多说了,因为新《规则》是广大门球爱好者的共同创造,是门球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他们有权尽早、尽快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呀!
老张:好了,上边儿所说的都属于平民百姓“操大心,虑大局,议大计,管大事”。但愿咱们不是瞎操心!
老李:怎么能这样说呢?我们这都是出于对门球运动的真心热爱,出于门球人的责任感呀!在这个问题上,我清楚地记得你曾说过的那些话:该不该说——全凭良心;敢不敢说——无需顾忌;能不能说——公民权利;有无人听——从不多虑。对我们这些老家伙来说,如同每天出没门球场,图的就是一个痛快!
老张:哎呀——,你这脑子呀,佩服,佩服! 行了吧?今天就到这儿吧?
老李:好,就到这儿了。咱们下回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