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丘”
顾颉刚
一、“九丘”
从古代的地名上可以见出古人的地理观念,如州、里、丘、陵、都、邑,都是。现在就先从“丘”说起。
《左传·昭十二年》,记楚灵王狩于州来,使荡侯等帅师围徐以惧吴,自己停在乾溪以为后援。灵王靠着自己的武力,骄傲得很,瞎吹了一顿;右尹子革只管将顺他。那时有人私下责问子革:“你为什么不加匡救呢!”他答道:“你等着罢!”一忽儿,王出来,恰巧左史倚相趋过,王指了他向子革道:
“是良史也,自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子革道:“他不算什么!我曾问他《祈招》之诗,他答不出呢!(《祈招》之诗是祭公谋父为了周穆王欲肆其心,要使天下都有自己的车辙马迹而作的)”。周灵王问他:“你背得出吗?”子革就背了出来,惭愧得灵王几天没有吃饭睡觉。
在这一段故事里,出来了一个“九丘”之名,与《三坟》、《五典》并列。杜预注云:“皆古书名”,说得浮泛得很。贾逵注云:
“《九丘》,九州亡国之戒。”(《左传疏》引)
他所以这样说,李贻德在《左传贾服注辑述》(卷十六)里替他作了一个说明:
“'九’是九州之数。九州者,《禹贡》之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也。知为亡国之戒者,《楚辞·哀郢》'曾不知夏之为丘兮’,注:'丘,虚也’,是亡国者为丘墟矣。”
由我想来,贾逵的这话恐怕是受了扬雄《十二州箴》的影响来的。总之,无论是否亡国之戒,《九丘》与九州必有关系。
这不仅是贾逵个人的设想如此,马融也说:
“九丘,九州之数也。”(《左传疏》引)
刘熙的《释名》也说:
“《九丘》,丘,区也,别九州之土气教化所宜施者也。”(《释典艺》)
伪孔安国的《尚书序》也说:
“九州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皆聚此书也。”
照他们的话,《九丘》简直就是《禹贡》和《职方》的放大本。因此孔颖达的《疏》说:
“别而言之,土地所生,若《禹贡》之厥贡厥篚也;风气所宜,若《职方》其畜若干,其民若干男、若干女是也。”
《九丘》即九州之志,就这样地决定了。但“丘”本是土高之名,只有小地名是用它的,为什么九州之志要用它来作代表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左传》中这段文字是不见于《史记》的。《左传》这部书,在司马迁是叫什么名字是另一个问题,但司马迁是一定看见过的,《史记》里引它的文字不知有多少。楚灵王次于乾溪以及向子革夸口的一段话,《史记·楚世家》里全有,单单灵王夸奖倚相及子革微词託讽的话则一字没有。在《周本纪》里,也没有祭公谋父谏劝穆王的《祈招》之诗。这是什么缘故呢?说是司马迁删削罢,在子革是“曲终奏雅”,为什么偏把雅的删掉?而且“《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既是古书,是何等重要的古史材料,他又如何忍心删削?
说到这儿,又牵涉到今古文问题。我以为这段文字是刘歆重编《左传》时加入的。这里所谓“《三坟》、《五典》”,正和《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相映照。所谓“《九丘》”,正和《古文尚书》的“帝釐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九共》九篇”相映照。他在群书中埋伏了证据,好作左右的掩护。这些古书名,在司马迁时代还没有哩!
二、《春秋》及《左传》中的“丘”
我们现在就从《春秋》和《左传》二书中,看春秋时以丘名地的有多少。固然这一定很不完备,但也未尝不可看出一个约略。
一、晋地:
1、邢丘(《左传》宣六年:“赤狄伐晋,围怀及邢丘”。又昭五年:“晋侯送女于邢丘,子产相郑伯会晋侯于邢丘”。)
2、苕丘(《经》成十六年:“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按《公羊经》作“招丘”。)
3、瓠丘(《传》襄元:“晋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
4、英丘(《传》哀二十三:“齐人取我英丘。君命瑶……治英丘也”。)
二、卫地:
1、犬丘(《传》隐八:“宋公……卫侯……遇于犬丘”。《经》作“垂”。)
2、桃丘(《经》桓十:“公会卫侯于桃丘”。)
3、楚丘(《传》闵二:“封卫于楚丘”。又《经》僖二:“城楚丘”。)
4、帝丘(《经》僖三十一:“卫迁于帝丘”。又《传》昭十七:“卫,颛顼之虚也,故帝丘”。)
5、清丘(《经》宣十一:“晋人、宋人、卫人……同盟于清丘”。)
6、平丘(《经》昭十三:“公会刘子、晋侯……于平丘”。)
三、齐地:
1、葵丘(《传》庄八:“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
2、贝丘(《传》庄八:“齐侯……遂田于贝丘”。)
3、牡丘(《经》僖十五:“公会齐侯、宋公……盟于牡丘”。)
4、郪丘(《经》文十六:“公子遂与齐侯盟于郪丘”。按《公羊经》作“犀丘”,《谷梁经》作“师丘”。)
5、句渎之丘(《传》襄十九:“执公子牙于句渎之丘”。又襄二十一:“执公子买于句渎之丘”。又襄二十八:“贾在句渎之丘”。)
6、重丘(《经》襄二十五:“诸侯同盟于重丘”。又《传》襄二十八:“重丘之盟未可忘也”。)
7、廪丘(《传》襄二十六年:“齐乌余以廪丘奔晋”。又宣八:“公侵齐,攻廪丘之郛”。又哀二十:“会于廪丘”。又哀二十四:“臧石帅师会之,取廪丘”。)
8、渠丘(《传》昭十一:“齐渠丘实杀无知”。)
9、丰丘(《传》哀十四:“丰丘人执之以告”。)
10、犁丘(《传》哀二十三:“战于犁丘,齐师败绩”。)
四、莒地:
1、渠丘(《传》成八:“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于池上”。又成九:“楚子重自陈伐莒,围渠丘”。)
五、鲁地:
1、中丘(《经》隐七:“城中丘”。又隐十:“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2、祝丘(《经》桓五:“城祝丘”。又桩四:“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3、咸丘(《经》桓七:“焚咸丘”。)
4、乘丘(《经》庄十:“公败宋师于乘丘”。)
5、戾丘(《传》文十五:“一人门于戾丘”。)
6、巢丘(《传》成二:“齐侯伐我北鄙,……取龙。遂南侵,及巢丘”。)
7、泉丘(《传》昭十二:“泉丘人有女……奔僖子”。)
六、邾地:
1、于余丘(《经》庄二:“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按杜注谓是国名,《公》、《谷》则俱为邾地。)
2、虚丘(《传》僖元:“虚丘之戍将归者”。)
3、闾丘(《经》襄二十一:“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七、曹地:
1、重丘(《传》襄十七:“卫孙蒯田于曹隧,饮马于重丘”。)
2、黍丘(《传》哀七:“筑五邑于其郊,曰黍丘、揖丘……”。)
3、揖丘(见上。)
八、宋地:
1、楚丘(《经》隐七:“戎伐凡伯于楚丘”。又《传》襄十:“宋公享晋侯于楚丘,请以《桑林》”。)
2、谷丘(一作“句渎之丘”。《经》桓十二:“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传》作“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谷”盖“句渎”之合音也。)
3、梁丘(《经》庄三十二:“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4、葵丘(《经》僖九:“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于葵丘”。又:“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5、长丘(《传》文十一:“宋武公……败狄于长丘”。)
6、幽丘(《传》成十八:“郑伯……会楚子伐宋,去幽丘”。)
7、犬丘(《传》襄元:“郑子然侵宋,取犬丘”。)
8、商丘(《传》襄九:“陶唐氏火正阏伯居商丘”。又昭元:“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
9、赭丘(《传》昭二十一:“与华氏战于赭丘”。)
10、老丘(《传》定十五:“郑罕达破宋师于老丘”。)
11、雍丘(《经》哀九:“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
九、郑地:
1、桐丘(《传》庄二十八:“子元伐郑,郑人将奔桐丘”。又哀二十七:“晋荀瑶帅师伐郑,次于桐丘”。)
2、顷丘(《传》哀十二:“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弥作、顷丘……”。)
十、陈地:
1、壶丘(《传》文九:“楚侵陈,克壶丘”。)
十一、楚地:
1、阳丘(《传》文十六:“楚大饥,戎……伐其东南,至于阳丘”。)
2、宗丘(《传》昭十四:“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
以上所举,以丘名地的以宋为多,得十一;次齐,得十;又次鲁,得七;又次卫,得六;又次晋,得四;又次曹与邾,皆得三;又次楚,得二;最少为莒与陈,皆得一。总共四十八名,宋与齐都超过五分之一。只有渭水流域的秦和江湖之间的吴、越,一个都没有。
三、对于上列现象的解释
看了上面这个表,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丘”这个名字是和水患有关系的。当“秋水时至”之时,或“山洪暴发”之日,只有住在高丘上的人能够免于水患,所以“丘”就给当时人所注意了。
晋的南境当于黄河下游;卫则正在河济两大流间;齐当济水的下游;鲁则以济水为西界,济水所潴的大野泽在鲁境内;邾在鲁的南首,与鲁有相同的利害;曹在南济与北济之间;宋在南济与睢水之间。这一带正是平原广野,又兼河济挟百川入海,其势汹涌,又自荥泽以东,触处潴水成泽,一年一度的水患(也就是水利,因为它挟着沉淀物俱来,可以作肥料)是不可免的,所以多的是丘了。我们只要翻开杨守敬的《春秋列国地图》的南二卷“中”与“西一”来,就可以在这尺幅之中见到多少个丘名。
其实《禹贡》中已经透露了这个消息。这一带地方(除晋外)在《禹贡》中属于兖、青、徐、豫四州的。《兖州章》云:
“九河既道,雷夏既泽。……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厥土黑坟。”
《青州章》云:
“厥土白坟,滨海广斥。”
《徐州章》云:
“大野既猪,东原底平。厥土赤埴坟。”
《豫州章》云:
“荥泽既猪。导菏泽,被孟猪。厥土惟壤,下土坟垆。”
这四州中尽多河的支汊和湖泊,而很少山。(兖、豫二州完全没有山,青仅有岱,徐仅有蒙、羽、峄等小山。)提到“土”,都有一个“坟”字,这是其它五州所没有的,大概这就是所谓“丘”吧?至于“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这说得更明显了。关于这一句,伪孔《传》的解释是:
“地高曰丘。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桑蚕。”
孔颖达的《疏》是:
“宜桑之土既得桑养蚕矣。洪水之时,民居丘上,于是得下丘陵,居平土矣。……计下丘居土,诸处皆然,独于此州言之者,郑玄云:“此州寡于山,而夹川两大流之间,遭洪水,其民尤困。水害既除,于是下丘居土,以其免于厄尤喜,故记之。”
郑玄之说很近情理,足以说明河、济两大流之间所以多“丘”的地名的缘故,也就足以证明把“九丘”代表九州的缘故了。
关于这个问题,还有好些意见要说,只以限于本刊的篇幅,待下次续论吧。
【原刊于《禹贡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P2-6,禹贡学会,民国二十三年(1934)四月十六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