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奚同发:《谈小小说写作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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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小小说写作的几个问题

奚同发

作|者|介|绍

奚同发:中国作协会员,郑州小小说学会副会长,出版有小小说集《最后一颗子弹》《你必须做出选择》等,以及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随笔集等多部。作品被《小说选刊》《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等数十家刊物转载,曾获全国年度微型小说评奖一等奖、《小小说选刊》三届优秀作品奖、《百花园》佳作奖以及河南省文学奖、首届河南文学期刊奖等。作品被运用于全国硕士研究生试卷、高考模拟试题等,多次选入各种年度选本,并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最具影响力小小说”40篇之一

其实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最怕的是谈写作的问题。因为我一直有些固执地认为,小说像诗歌或者译作,一旦进入解读,就流失了许多小说本身的存在。大学里我读霍桑的《红字》,完全因为老师在课堂上用流利的英语而不是汉语,展示了作家的原文部分篇章。于是,我坚持找来英文版《红字》阅读,与读译作的感觉实在有太大的不同。而由一个写作者来谈写作,总有“只缘身在此山中”之感,不仅难以谈个“旁观者清”的明白,甚至谈着常常走神。但,有些时候又不得不谈。

我之前曾写过一篇《写小小说的感觉》的创作随笔,核心是一个写作的模糊写作经验之谈。也就是说,写作本身是需要有一种感觉的。那么,现在写这下这些有关写作的问题,我也就奔着一种感觉来写。与研究者相比,我对小小说的写作的认识的理论表达更随意,似漫谈。我以自己创作的“吴一枪”系列小说来谈,虽然有针对性,但是一种危险。借用我的另一篇创作随笔《解读的危险》中的话:“解读小说是一种危险,也是一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尤其解读自己的小说,明知有危险还为之是一种冒险。”当然,为了与大家共享,我也只能冒这个险了。

一、文本之小小说

研究一种写作方式的文本,是每一个写作者必不可缺的功课。

从写作之初,我就一直探寻这种文体与其他文体的区别。直到遭遇“吴一枪”,写了“吴一枪”,才彻底明白,小说毕竟是小说,无论篇幅长短,都是要写人物的,一定要写人物的。只有人物鲜活了,一篇小说才能“立”起来。这既是小说的特别,也是小说的品格。

小小说因为篇幅所限,要“立”起人物难度更大,这导致了许多小小说混同于故事之类,仅偏重于怎样讲一个故事。人物与故事在小说中的辩证,有点像小学生的记叙文,是记人的,还是记事的?虽然写人也要叙事,说事也要写人。

是的,我们的写作,是要做这些功课的。小说毕竟首先是一门技术。在掌握了必要的文字表达能力之外,对小说技术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这要从一些经典名著开始分析、拆分做起的。这是另外一个话题。

二、找到一个属于自己写作的人物和领域

像农民种庄稼。你能否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并在这片土地上好好深耕,长年经月,既熟悉它,又找到了合适的庄稼,甚至种出来别人没有种的东西来。写作的个性化与此类似。对于写小小说的作者来说,这很难。大家觉得有一点感觉,找一个容器表达出来即可。实际上,小小说的写作,我们不能过多地被“小”所束缚。“小”只是外形,其内涵应该是丰富而博大的。

对于“吴一枪”这个人物,我当初只是想写一些警察的故事,有点传奇,有点悬念,有点意思,有点细节。写着写着就发现,这个人物,很令我震惊,他是有血有肉的,有人格的,有情感的,同时凸现着与别人不同的个性和行事准则。

他是一个社会的人,生命中自然存在着被社会异化的可能。他是英雄,也是凡人。他可以击败一个个对手,包括露一手、通缉犯、玫瑰杀手、把弹头打得卡在一枚铜板方孔的女枪手等一个个不可思议的高手,甚至可以凭着自己的威名,空枪对决持枪逃犯并出奇制胜;同时,他也有自己的烦恼,自己的无奈,比如说成为一个名人的烦恼、遭遇职业与爱情的二难选择、执行枪决曾最欣赏他的上司的死刑等。

一个作家找到他要写的人物,也就找到了最有个性化的表达。准确地说,也就是找到了自己的写作领地。像孙方友笔下的“陈州”,这个地域上的各类人物,就在他的笔下生花结果。于是,他的创作,一发不可收拾。

有阵时间,面对约稿,我一再发怵,绝不是自谦。我曾一次次给朋友讲,越写越害怕,越写越觉得找不到出口。那么一篇短文,怎样发现一个人物,找到“这个人物”的叙述方式、结构方式。不是什么人什么场合都适合穿唐装、西装、牛仔裤的。思维、举止、背景、感觉,哪怕是身上的一个看似可有可无的物件都应该是属于这个人物的,包括语言的运用,比如句子的长短、词语的选择等。“这一个”的写作,才是独特的写作,属于你的写作。

三、关于偶然

小说的戏剧化一般是需要以“偶然”来推动的。这一点都明白,但是否能用好,很关键。也就是如何把握好这个度。过了,显假;不足,生硬。要形成偶然来自于必然,不仅是前面有埋伏,形成一种“水到渠成”的感觉,同时,还有助于推动情节的快速发展,省却笔墨。

我在写吴一枪这个人物时间,就把他放在了英雄与凡人之间。这个定位,使得他不得不面临这个词“偶然”,和另一个词“无知无畏”。吴一枪的牺牲是个偶然,因为遇到了第一次抢劫银行的持枪歹徒,他们根本不知道吴一枪是谁,也不清楚自己的枪口或许还没瞄准对方,就可能被对方抢先击中而送了命。这种偶然和“无知”促成他们敢于向一位神枪警察开枪,从而让一位“孤独求败”式的传奇英雄永远地倒下去了。面对强大的敌人而更显强大的“吴一枪”,却不得不也要面对命运的偶然。

这是一个人物在小说中的必然和偶然,跟他生活中的现实相似。但是,现实中的必然和偶然是不能直接拿到小说里使用的。生活的偶然常常说着话就可以发生,而小说中的必然和偶然,都需要铺垫或理由,否则就不可信,显得虚假。

四、挑战写作难度

如果什么时间我们写作太顺手了,那就停下来。否则,你就明显地在“复制”了。写作,其实也是一种向极限的挑战。不仅是挑战别人,更多时间是你自己独自面对自己的内心。

“吴一枪”系列包括十篇小小说,写了他的第一枪和最后一枪,他的职业,他的爱情。所有的写作都跟他的职业相关,打着职业本身的烙印,否则就不是吴一枪了。同时,几乎每一篇都是极致性的构思,每次都认为这一篇是最后一篇。没想到这个人物跟我一直没法结束,因为许多读者都关心这个人物的“下一次”,就一篇接一篇地写。既要考虑独立成篇,又要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观照,每篇小说还有与另一篇或几篇阅读后才明白的关联,连篇阅读,还将成为一个“接龙”。要避免重复类同,要进入多个视角或侧面,其写作难度前所未料,且越写越难。但这种难为,从另一方面说,写得也很过瘾,无论是构思,还是创作,常常收获意外和惊喜。

现在看来,我的作品被张平、周大新、朱秀海、阎连科、刘庆邦等一批名家(他们不写小小说,平时也不多看小小说,他们更多的是用小说的写作来衡量小小说)看好的,主要是这个人物。阎连科甚至把“吴一枪”与汪曾祺的《陈小手》、日本作者星新一的小说相提并论,我明白这是对后写作者的鼓励和鞭策,但足见他们对吴一枪的认可和喜爱。

当然,这个人物同时受到小小说界同仁及读者的赞誉。冯辉、寇云峰、秦俑、程习武等小小说大本营的主要人物,孙方友、刘建超、谢志强等小小说代表作家,均表示了对吴一枪的关注和好感,甚至有读者干脆把吴一枪与作者划了等号,见面直呼我“吴一枪”。

五、写作的质与量

这个问题,让我想到了西医中的血清化验。抽一管子血,然后分析里面的白细胞和红细胞的多少,再然后做出你的血液中的细胞红多白多的结论。那么,我们看一个公园里的人的比例,你把公园西角五十个人进行男女比例划分,能否就跟公园东角的五十个人一样呢?肯定不一样。或许西角的都是男性在甩霸王鞭、打门球,东角的都是大妈在跳广场舞。由此来确定公园的男女比例显然不可能准确,甚至是大错特错。于是,我想到了写作的质与量的问题。

写作初期,肯定要不停地练笔。但写作达到一定的数量,是否能引起质的变化,这不好说。我个人认为,写作的提升来自于思考,来自于对创作的体悟,而不是一篇接一篇地创作。正像往一个盒子里放西红柿,放得数量再多,也不可能变成黄瓜。如果不能在写作本身上完成质的改变,数量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有些作家写的虽然少,但影响却很大,有些作家发表的作品成堆,却让读者难以记起一篇。

这一点,我从写吴一枪上体会也很深。

一篇一篇的写作,让我对自己开始产生怀疑。当我们的写作过了“发表”关,写出作品不再担心发表的问题,拿去就有刊物或报纸刊登,这时谁来对你的小说和写作负责?如果不是你自己,就不会有别人了。因为现在刊物如林,都需要大量的稿件,他们虽然需要好稿,同样也不得不编发更多的“发或不发,都行”的稿子。前些时听一位茅盾文学奖评委说,前几届,有些小说不评上奖,评委都会觉得自己坏了良心。可如今大家的小说都差不到哪儿去,评你也行,给他也行,是否能获奖就靠运气了。何况一本刊物日常选稿?如果一个写作者总是因为作品不断发表而沾沾自喜,那就太可悲了。

写到一定程度,有了点小名气,或获了什么奖,约稿也纷至沓来,作者如果不能自律和沉淀,来提高质量和追求,抵制不住“发表”的诱惑,只能不断地重复自己,写十篇跟一篇没有什么不同。当然,质量与数量有多大的关系,这不是一个数学问题。

六、写作习惯

准确地说,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习惯。我觉得自己的写作习惯,就是一个字“耗”。我可以以最慢的速度写作,把自己对“这个表达”的感觉,或细节的表达“耗”到最后的写作极限。

我的写作没有什么特别原因,工作之余总要有些事做,像一些朋友去品茶喝咖啡,去跳舞或散步下棋。

小小说写作,构思时间会长一些,坐在一个角落,慢慢地想象;遇着一个什么情节,也可以坐在马路边,面对行人视而不见的想象,然后在桌前短短的时间内落笔,再下来是一遍又一遍舒服地改写,让小说在修改中向你的想象接近。有时在改写中发现了仅仅某个词语的运用问题,比如《绝杀》原稿是汽车的“正前方的玻璃”被撞坏了,改为“前挡风玻璃”,都是很愉快和欣喜的。《天……真准啊》本来是正常叙述,通缉犯诱出并制造爆炸企图谋杀吴一枪。一个早晨突然决定把小说分成“四幕”的形式,“第一幕独角戏”是通缉犯的视角叙述,“第二幕好莱坞大片”是吴一枪的视角展示街头追捕的过程(枪战、飙车、燃烧、爆炸),“第三幕电视社会新闻”是现场目击者的讲述,而“第四幕小说”因为结尾需要一个戏剧性的、出人意料的回味想象,需要文字的力量来完成……虽然是小小说,“吴一枪”的修改手稿和打印稿多达几百页。

这就是我为什么写作,怎样写作。

写吴一枪,我用了五六年时,当然也是希望能写一个长久活在文学中的人物。虽然我努力了,但吴一枪在小说中牺牲了,在文学中能活多久,我也不敢冒险地说三道四。用一个胆怯又不失分寸的说法,拭目以待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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