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经文
道原>
恒無之初,迵同大虛。虛同為一,恒一而止。濕濕夢夢,未有明悔。神微周盈,精靜不熙。故未有以,萬物莫以。故無有形,大迵無名。天弗能覆,地弗能載。小以成小,大以成大,盈四海之內,又包其外。在陰不腐,在陽不焦。一度不變,能適蚑蟯。鳥得而飛,魚得而游,獸得而走;萬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人皆以之,莫知其名。人皆用之,莫見其形。
一者,其號也,虛其舍也,無為其素也,和其用也。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測也。顯明弗能為名,廣大弗能為形。獨立不偶,萬物莫之能令。天地陰陽,四時日月,星辰雲氣,蚑行蟯動,戴根之徒,皆取生,道弗為益少;皆反焉,道弗為益多。堅強而不撌,柔弱而不可化。精微之所不能至,稽極之所不能過。
故唯聖人能察無形,能聽無聲。知虛之實,後能大虛;乃通天地之精,通同而無間,周襲而不盈。服此道者,是謂能精。明者固能察極,知人之所不能知,服人之所不能得。是謂察稽知極。聖王用此,天下服。無好無惡,上用此道而民不迷惑。上虛下靜而道得其正。信能無欲,可為民命;信能無事,則萬物周遍:分之以其分,而萬民不爭;授之以其名,而萬物自定。不為治勸,不為亂解。廣大,弗務及也;深微,弗索得也。夫為一而不化:得道之本,握少以知多;得事之要,操正以正畸。前知太古,後達精明。抱道執度,天下可一也。觀之太古,周其所以。索之未無,得之所以。
\u003C道法>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故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
虛無形,其寂冥冥,萬物之所從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生必動,動有害,曰不時,曰時而背。動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稱,不知所為用。事必有言,言有害,曰
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誣,曰虛誇,以不足為有餘。
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敗,或以成。禍福同道,莫知其所從生。見知之道,唯虛無有;虛無有,秋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則黑白之分已。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無執也,無處也,無為也,無私也。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為形聲號矣。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跡匿正矣。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靜,至靜者聖。無私者智,至智者為天下稽。稱以權衡,參以天當,天下有事,必有巧驗。事如直木,多如倉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陳,則無所
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則治而制之矣。絕而復屬,亡而復存,孰知其神。死而復生,以禍為福,孰知其極。反索之無形,故知禍福之所從生。應化之道,平衡而止。輕重不稱
,是謂失道。
天地有恒常,萬民有恒事,貴賤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時、晦明、生殺、柔剛。萬民之恒事,男農、女工。貴之恒位,賢不肖不相放。畜臣之恒道,任能毋過其所長。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變恒過度,以奇相禦。正奇有立,而名形弗去。凡事無小大,物自為舍。逆順死生,物自為名。名形已定,物自為正。
故唯執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半,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彌無形,然後可以為天下正。
\u003C名理>
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處於度之內而見於度之外者也。處於度之內者,不言而信;見於度之外者,言而不可易也。處於度之內者,靜而不可移也;見於度之外者,動而不可化也。靜而不移,動而不化,故曰神。神明者,見知之稽也。
有物始生,建於地而溢於天,莫見其形,大盈終天地之間而莫知其名。莫能見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禍及其身。養其所以死,伐其所以生。伐其本而離其親,伐其與而敗其根。後必亂而卒於無名。
如燔如倅,事之反也;如遙如驕,生之反也。凡物群財,超長非恒者,其死必應之。
三者皆動於度之外,而欲成功者也,功必不成,禍必反自及也。以剛為柔者活,以柔為剛者伐。重柔者吉,重剛者滅。諾者言之符也,已者言之絕也。已諾不信,則知大惑矣。已諾必信,則處於度之內也。
天下有事,必審其名。名理者,循名究理之所之,是必為福,非必為災。是非有分,以法斷之;虛靜謹聽,以法為符。審察名理終始,是謂究理。唯公無私,見知不惑,乃知奮起。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見正道循理,能與曲直,能與終始。故能循名究理。形名出聲,聲實調和。禍災廢立,如影之隨形,如響之隨聲,如衡之不藏重與輕。故唯執道者能虛靜公正,乃見正道,乃得名理之誠。
亂積於內而稱失於外者伐,亡形成於內而舉失於外者滅,逆則上溢而不知止者亡。國舉襲虛,其事若不成,是謂得天;其若果成,身必無名。重逆以荒,守道是行,國危有殃。兩逆相攻,交相為殃,國皆危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