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 | 单育辰:由清华简“随”字的特殊写法考释郭店简一例

单育辰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古籍研究所

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

清华五《命训》简8“极命则民堕乏,乃旷命以代其上,殆于乱矣”可与《逸周书·命训》对读,本文据此以及后出的清华六《管仲》“堕怠”的“堕”字,考释了郭店《语丛四》简22“山无堕则坨”的“堕”,把《语丛四》的“堕”读为“阤”或“陊”,认为是“坡”的意思,把“坨”读为“隳”,认为是“崩毁”的意思。

关键词

清华五《命训》  清华六《管仲》  郭店《语丛四》  堕  阤

清华五《命训》简8:“极命则民A乏,乃旷命以代其上,殆于乱矣。”A字作下形:
A.

对比今本《逸周书·命训》作:“极命则民堕,民堕则旷命,旷命以诫其上,则殆于乱。”可见A应释为“

(堕)”。[1]

清华六《管仲》简9:“刑政既万,民人B怠。”B字作下形:
B.

“惰怠”或“怠惰”一词古书常见,如《汉书·成帝纪》“民弥惰怠”、《汉书·司马相如传》“不敢惰怠”、《国语·鲁语》“况有怠惰”、《荀子·礼论》“苟怠惰偷懦之为安”、《史记·礼书》“怠惰之为安”等,根据文意,B也只能释为“

(惰)”。据李松儒考察,清华六《管仲》与清华五《汤处于汤丘》《汤在啻门》为同一抄手所写,它们与清华五《命训》非同一书手所抄。[2]而A与B写法相当一致,看来“

”的这种写法并非孤例,在清华六未公布前,有一些学者认为《命训》的A“

(堕)”是“偶然出现的错字”,[3]现在看肯定不正确。

“随”“堕”“隋”“隳”本为一字之变,本文统一用“随”表示。“随”在楚文字中常见,一般作如下形体,可以分作三型:
Ⅰ型:
C.
上博三《周易》简26
D.
清华二《系年》66
E.
包山简168
Ⅱ型:
F.
上博三《周易》简16
G.
上博九《邦人不称》简2
H.
郭店《唐虞之道》简26
Ⅲ型:
I.
郭店《老子甲》简16
J.
包山简184
Ⅰ型和Ⅱ型都和A、B相像,但A、B省去了一个“土”,上面的“又”变成了“

”类形体,从楚文字中的“随”皆从“又”看,A、B所从的“

”有可能是“又”形讹变的写法,还有一种可能是A、B所从的“

”是受“勹”的影响类化所致。

与Ⅰ型相近的“随”的写法有如下的字形:[4]
K.
葛陵简甲三25
L.
唐侯制随侯行鼎
M.
唐侯制随夫人行鼎

这三个字形所从的“又”的手形呈扁平状,就很容易演化成“”形了。所以,就字形的演变来说,A、B释为“随”也是有根据的。

楚简中还有如下字形:

N.

包山简111

O.

上博九《陈公治兵》简19

包山简111:正阳莫敖达、正阳O公、少攻尹哀为正阳貣越异之黄金十益一益四两以籴种。
上博九《陈公治兵》简19:陈于O冈,则雁飞。
N、O两字都用为地名。N字黄锡全、何琳仪先生都释为“陶”,[5]朱晓雪先生认为或可释为“隋”。[6]O字整理者隶定为“

”,[7]有学者认为其字亦应释为“陶”。[8]现在把N、O两字应释为“陶”的学者比较多。[9]认为它们由下揭金文中的“陶”的Ⅰ型形体变化而来:

Ⅰ型:
《集成》10105
《集成》2630
《集成》4328
《集成》4329
《集成》142.1(此略“革”旁)

Ⅱ型:

《集成》5984

《集成》4167

《集成》4422.1

《集成》9639

乍看起来,N、O确实与金文中的“陶”Ⅰ型比较相像。在西周及春秋时代的金文中,“勹”演变成“

”尚有其例,这种字形演变可参

(《集成》2837)→

(《集成》4467.2)、

(《集成》2835)→

(《集成》261.2)等。[10]但问题是A、B、N、O四字都是战国楚文字,与金文中的字形时代相距已远。战国楚文字中确切无疑的“匋”字作“

”(郭店《穷达以时》简2)、“

”(郭店《忠信之道》简1)、“

”(上博二《容成氏》简13)、“

”(葛陵简甲三244)、“

”(上博二《容成氏》简29)、“

”(上博二《容成氏》简29),是由金文“陶”的Ⅱ型形体演变而来,不过其所从的“勹”演变为“宀”而已。战国楚文字中尚未发现与金文“陶”Ⅰ型相同的字形,并且A、B、N、O四字现在有两例已经可以确切释出是“随”而不是“陶”,那么剩余的两字也释“随”的可能就很大了。

清华简的A、B两字,不由得使我们想起以往公布过的字形:
P.
上博九《邦人不称》简3
上博九《邦人不称》简2b 3:战于长□、曲P,三战而三止,而邦人不称勇焉。
P整理者释为“随”。[11]有些学者则反对其说,他们认为Q应释为“陶”。[12]从字形看,P下部的“土”形之上非常明显是从“又”,P应该是“

(随)”字,整理者的考释是准确的,P在简文中与地名有关。[13]

在郭店《语丛四》简22中有句作:
山无Q则坨,城无蓑则坨,士无友不可。
Q.

其中“坨”,整理者读为“阤”,认为是崩颓的意思,是没有问题的,在这个意义上的“阤”,其实就是典籍经见“崩毁”义的“堕”“隳”或典籍中不太常用的“陀”字。“坨”“陀”上古音皆透纽歌部,“堕”定纽歌部,“隳”晓纽歌部,四字古音至近,在典籍中也有“蛇”与“隋”相通的例子,[14]所以我们如果按典籍一般用字习惯来破读的话,也不妨把“坨”括注为“隳”。

Q字林素清先生释为“嶞”,认为是狭长之貌;涂宗流、刘祖信两先生释为“椭”,认为是“椭圆”的意思;刘信芳先生释为“堕”,认为是“小者也”,即“大山旁有小山之峰突起者”;刘钊先生释为“隋”(或“堕”“嶞”“㟎”),认为是“垂下、中高四下也”。[15]现在看,诸家释之为“堕”一类的字是正确的。从字形上看,R与A、B很相似,但R把“土”放到最下,且“又”形又有讹变而已。和R最为相像的是Q, R与Q相比除了缺少上面的“土”外,其他几乎一致,其中“又”形又进一步讹变,[16]这样看来R确实应释为“

(堕)”。

诸位先生虽然把Q正确地释为“堕”,但他们对字义训说比较勉强,所以有很多学者未予采信。现在我们把Q确定为“堕”之后,就可以重新考虑其释读了。首先看“城无蓑则坨”,郭店整理者把“蓑”理解为“以草覆城”,明显不确,林素清、陈伟、刘钊诸先生皆认为“蓑”是指衰差(递减),放在简文中即指城墙厚度而下到上的衰差(递减),[17]十分正确。“堕”与“衰”同义互文,陈伟先生已经指出“山无堕则坨”可与《淮南子·缪称》“城峭者必崩,岸崝者必陀”、《说苑·政理》“城峭则必崩,岸竦则必阤”对读。[18]从这些方面看,李零先生认为“堕”“从文义看,似指陂、坂即山坡”、林素清先生认为指“平缓的斜坡”、刘钊先生认为“指山之缓缓垂下”,[19]是非常妥贴的,也能和典籍照应。现在我们认为Q可以读为“阤”或“陊”。《周礼·考工记》:“轮已庳,则于马终古登阤也”,郑注:“阤,阪也。”《周礼·考工记·辀人》:“及其登阤”,郑注:“阤,阪也。”《广韵·哿韵》:“陊,下坂貌。”“坂”即“阪”,《说文》:“坡者曰阪”。“堕”“阤”“陊”都是定纽歌部字,典籍也有很多通用之例。[20]不过“阤”“陊”的这个意义典籍不是很常用,后来就被含义相同的“陂”“坡”“阪”“坂”所取代了。[21]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简文中的“坨”,整理者读为“阤”,我们认为是可以的,并且简文中的“坨”也可以读为“堕”或“隳”;而我们把Q释为“堕”或“隳”,认为它可以读为“阤”,从现代意义上的汉字用字情况来看,这似乎有些混乱。但楚文字的用字习惯与现代汉语用字词惯大为不同,至少在《语丛四》抄手的文字体系中,“坨”字就是表示“崩毁”义的“堕”“隳”“阤”,而“

(堕)”字就是表示斜坡义的“阤”“陊”。

所以郭店《语丛四》简22“山无

(堕-阤)则坨(隳),城无蓑(衰)则坨(隳),士无友不可”的意思是说:山没有坡度就会崩颓,城墙(从下到上)没有衰减就会倒塌,士人没有朋友是不可以的。”

附记:小文最初以《占毕随录之十八》为名发表于简帛网(2015年4月22日)。当时只有清华五《命训》“(堕)”的材料公布,或难以取信于读者。后来清华六《管仲》及随州春秋时期曾国墓地金文材料陆续刊布。小文又根据这些材料进行补充,以祛其疑焉。在校稿前看到《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三编》,M字形被收录于219号,同书220号还收录一件以前未被著录的侯鼎,与219号同文,其中“随”字作“

”,“又”正简化作“

”形,又为小文添一力证。

注释

* 本文写作得到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战国秦汉三国简帛字迹研究”(17BYY210)的资助。

[1] 明珍认为A有可能是“陶”,不确,参蚊首:《清华五〈命训〉初读》,简帛网简帛论坛, 2015年4月17日,第21楼明珍的发言。

[2]参bulang:《清华六〈管仲〉初读》,简帛网简帛论坛,2016年4月17日,第8楼ee引李松儒说;又李松儒:《〈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之〈管仲〉字迹研究》,《书法研究》2016年第4期,第34—45页。

[3] 如苏建洲:《清华简第五册字词考释》,《出土文献》第7辑,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第150—156页;石小力:《谈谈清华简第五辑中的讹字》,《出土文献》第8辑,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26—130页。

[4] L出自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随州市枣树林春秋曾国贵族墓地》,《考古》2020年第7期,第89页,图三O;M出自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市公安局主编:《追回的宝藏:随州市打击文物犯罪成果荟萃Ⅰ》,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封面。

[5] 黄锡全:《〈包山楚简〉部分释文校释》,《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辑证》,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88页;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战国文字声系》,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37—238页。

[6] 朱晓雪:《包山楚简综述》,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40页。

[7] 陈佩芬:《陈公治兵释文考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87页。

[8] youren:《〈陈公治兵〉初读》,简帛网简帛论坛, 2013年1月5日,第4楼苦行僧的发言。

[9] 参看林清源:《楚简“陶”字考释》,《战国文字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第223—233页;又邬可晶:《说古文字里旧释“陶”之字》,《文史》2018年第3辑,第5—20页释为“”读为“覆”。

[10] 参苏建洲:《清华简第五册字词考释》,《出土文献》第7辑,第150—156页。

[11] 濮茅左:《邦人不称释文考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45页。

[12] 海天游踪:《邦人不称札记》,简帛网简帛论坛, 2013年1月5日,第4楼游侠、第6楼海天游踪的发言;苏建洲:《清华简第五册字词考释》,《出土文献》第7辑,第150—156页。

[13] 按,G和Q都出现在《邦人不称》一篇中而用字不同,这种情况在楚简中是很常见的。

[14] 参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第678页。

[15] 林素清:《郭店竹简〈语丛四〉笺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393页;涂宗流、刘祖信:《郭店楚简先秦儒家佚书校释》,台北: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330页;刘信芳:《郭店简〈语丛〉文字试解(七则)》,《简帛研究二〇〇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年,第205页;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33页。

[16] 陈剑、苏建洲先生认为下一“土”形之上为“勹”之反写,不确,参苏建洲《清华简第五册字词考释》及其文引陈剑说。

[17] 陈伟:《〈语丛四〉校释》,《郭店竹书别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41页。林、刘二先生文见上注。

[18] 陈伟:《郭店简〈语丛四〉考释(七则)》,《新出简帛研究——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324页。

[19] 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481页。

[20] 参看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76页;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414、2420页。

[21] “陂”“坡”滂纽歌部,“坂”“阪”帮纽元部,它们无疑是一组同源词。“阤”“陊”与“陂”“坡”“坂”“阪”韵部很近,但声纽上唇音与舌音还有些距离,不过也不能排除由于古代音感相近,“陂”“坡”“坂”“阪”“阤”“陊”皆为一音之转的可能。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