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新建账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注册会计师、法务会计师,十余年融资会计实战经验,专注于研究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为企业提供融资辅导、贷款咨询,累计辅导数百家企业;制作贷款报表、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构建流水和发票等全套融资资料;出具银行保函,承兑贴现,资产评估,应对税局稽查,税务注销,完善涉税内控等财税类业务。
重新建账并不难,以前我写过核心就是:重新确认公司的资产、负债,并得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高管机构的确认和授权。通过试算平衡,就完成了建账。
那么,建账后会如何影响税务呢?
正确认清这一点,其实是就是正确把握会计核算与纳税之间的关系。
一、发票与资产成本问题
公司之前账务处理混乱、甚至没有账,这种情况下,往往也存在着发票的缺失。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没有依法取得发票,或者发票在保管过程中丢失,同时,凭证册中(如果有凭证册的话)存在着大量的白条、收据。
对于建账后的资产,应该对其发票或合法票据进行一个清理,尤其是金额大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建造合同成本、重点存货等。要摸清缺票情况。
如果能够重新取得发票,或者能够从开票方取得复印件时,应该尽量取得。
如果无法取得发票或其它合法凭证,则更加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资产采购价格真实性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支付证据、价格单、物流单据等。
如果什么资料也没有,或者资料内容不齐全,就通过公司高层,责成相关部门对其购置过程做一个说明,以此作为资产成本确认的依据,注意此说明应该由当事部门签字、公司领导签字认可。会计使用这样的文件入账,其金额都具有严格的依据,可以规避自身的职业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是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以建筑企业为例,有些公司账务混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营改增后为了应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会计核算的要求,不得不重新建账。理论上讲,完善的会计处理是从5月之后开始的,所以2016年全年依然可以继续核定征收。
那么,2017年开始呢?
有一种观点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会计核算健全,所以企业所得税也必须要查账征收。
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是两个税种,应该各自适用各自的标准。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通过重新建账,使得会计核算达到了健全的标准,就达到了增值税的要求,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进项。
但就算会计核算健全,企业所得税上,依然可能存在核定征收的情况。因为企业所得税有“期间”的概念,以前的资产成本可能影响以后的纳税金额。所以,以前年度的资产成本、折旧等如果难以清晰核算时,依据《税收征税法》53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那么,企业所得税如何适用核定征收呢?是否需要税务人员同意呢?万一税务机关不准核定征收呢?
三、税会差异
话分两头说,有的公司可能希望核定征,但税务不准;有的企业可能希望查账征收,但税务不准。实际上,这个准与不准都取决于企业能否提供相关的计税资料。
企业如果希望继续核定征收,则可以与税务机关沟通,如果他们同意,就如愿以偿了;如果他们不同意呢?
就该怎么核算就怎么核算。因为重新建账后,会计核算的确是健全的。于是就剩下一下问题:那些没有发票的资产,那些没有延续性的折旧摊销处理,要不要进行纳税调整?
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己的胆量。
四、遇到检查人员的质疑,会计在应对时要注意以下几个角度:
1、如果检查人员质疑没有发票。要强调资产的真实性、成本的准确性、核算的正确性。这一点在实务中出现的可能性很大。
2、如果检查人员质疑资产本身不真实,这个应该提供资产真实存在的证据。如果入账的资产虽然有,但却被外单位或个人在使用,未被公司自己使用,即当初清产核资时没有最终解决产权问题。此时,税务虽然不能否定真实性,但可以做以下两点认定:一是视同向外单位提供租赁服务,从而可以要求补税、滞纳金、罚款;二是以该资产未投入使用,与公司取得收入无关,从而不准扣除折旧,也可能导致补税、滞纳金、罚款。但前者还会有增值税的补税、滞纳金和罚款。
3、如果检查人员质疑资产计税成本不确定,因为没有发票,或者因为相关合同、支付凭证无法有力证明金额,或者计税成本与税务认为的公允价值差异过大,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这是《征管法》赋予的权力。相当于,税务检查时,进行了核定征收。此时,会计应该提供自己对金额的判定证据,但最终核定的权力还是在税务人员。当税务人员核定后要求调增补税时,要明白这并非公司偷税行为,也非公司少申报行为,而是税务人员行使核定权导致导致的补税,不应该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4、如果检查人员成功证明,在建账时企业故意多计资产成本。注意和前一点的区别。前一点是检查人员自己也无法证明资产的成本,而这一点是检查人员可以证明资产成本,并且企业的成本高于真实的成本。这样,甚至可能认定公司偷税。
所以,确认计税成本时,尤其对于没有发票的资产,基本原则是真实和谨慎。其中税务的谨慎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在方向正好是反的,不能准确确定金额的成本,应该“从低”进行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