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愿离职”VS中国“自愿降薪”,疫情下并非“自愿”的无奈现实
截止11月17日下午19:55(东京时间),东京都内感染人数新增298人,死亡人数为0人,累积感染人数共计35229人。
中国与日本自古以来这点是比较统一的-都是礼仪之邦,平常人与人的沟通上也可以体现出来,比如在比较重要的场合很注重说话的方式,拒绝人的时候也避免让对方产生不愉快而尽量的委婉,说到这种“委婉”,最近中日两国也都几乎同时发生了类似的有点变味儿的事件。
#中方“自愿降薪”=为公司好?#
前不久,微博上一张截图引起网民的关注。
图源:微博
中国某游戏公司在群众发表了这样一条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员工,允许自愿降薪”,看到这条规定的网友坐不住了,纷纷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奇葩事件,“因为公司的效益良好,所以允许员工自愿降薪”?
截止到近期,中国国内已经有1000多家企业宣告破产,在这些企业中,广东破产企业占据最多,其次是浙江、江苏和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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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的到来,对各大企业的发展确实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在这样一个相对危机的情况下,小编其实更偏向上述的游戏公司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做法,一个经营顺畅的企业,会说出这样自相矛盾的“委婉语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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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京报也对此热点做了一个投票,其实正在社会工作的人都明白,这么说只是公司一套“不自洽”的说辞罢了,我们可以理解疫情期间一个企业仍然在饱受打击的条件下选择努力奋斗,但是如果站在员工的角度来看,这种说法确实让人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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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网友们对此也表示出了一定的不满。一些企业为了能让员工更加的死心塌地,习惯性的画大饼,经常会说:加油干,年底给大家多分红。看,美好的期盼总是要放在“未来”,而当企业遇到难关的时候,才会想着荣辱与共。但是真正的荣辱与共,是等价值的利益共享,我们说人情应该是建立在人情味的基础上,而不该建立在道德绑架的基础上。
#日方“自愿离职”=即使是正社也对不起了#
在日本,这样令人尴尬的“委婉”情况也出现了。
图源:雅虎新闻
一名刚刚大学毕业年仅22岁的年轻人,刚刚入职了一家日本心仪的大型酒店,成为了该酒店的正社员。还未工作满6个月就收到了一张让人哭笑不得的“自愿离职”请求书。
图源:雅虎新闻
还没正式在一份工作中挥洒热情,就被“委婉”的请求离职了,这是这个年轻人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的。疫情到来后,大型酒店因为经营不善,终于决定将“入职还未满3年的正社员”加入到“企业构架瘦身”的行列中,其实年轻人也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自愿的请求,只是一直没有商量余地的“委婉”失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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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京工商局调查,截止到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布“自愿离职”人员的日本上市企业达52家。与2019年全年的35家企业相比,将近高出1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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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线下的情况一样,日本企业这样的做法并没有让接到请求书的员工感到“歉意”,而是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我很清楚因为新冠的原因导致企业的经营出现了问题,但是这样的做法,让我感觉员工非常的不被重视。”
虽然该酒店的员工工会针对此问题有向酒店高层提出过质疑,但是并没有收到令人满意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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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职”VS中国“自愿降薪”是灰色地带#
其实稍微对劳动法有一些基础了解的人会知道,上述的这两种企业“委婉做法”最终所希望呈现的结果就是-人最好走,但是不要在我这拿赔偿。
两个国家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人情社会,如此模棱两可的话术其实我们可以认为这就是一处灰色地带。
那么如果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必须裁员的话,这种情况到底应不应该和员工进行说明,这点非常重要。
“一个出现问题的企业,即使提出“自愿离职”这种请求也应该、有必要想员工说明白。就是因为这种话非常的暧昧,所以真正能划清界限是不容易的,它更像是一种“试图引导”,但也正是因为目前日本的法律上关于这方面还没有特别充分的条款界定,所也很多企业会选择用这样的方法来处理。”熟知劳动问题的日本今泉义龙律师对于这个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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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随着新冠疫情的逐步深入,日本社会中失业的人数比例越来越大,但是对于被迫解雇的相关诉讼却基本上没见到过几起。一方面,用我们白话来讲就是“耗不起”,劳动纠纷类的诉讼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都需要相当的时间与费用来解决,与其争这个理儿,好多人可能还是会选择快点进入下一份工作,保障自己的正常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也因为基于这个问题提出诉讼的人少,那么保不齐今后还会有企业为了躲避赔偿金等问题选择使用“灰色”做法来解雇员工,所以在社会还没有足够重视这个问题之前,还是希望可以有更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可以为被“强迫”的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的科普,让大家重视起来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