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家对门老蔡和楼上小吕都被派出所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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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我对门老蔡和楼上的邻居小吕
都被派出所拘留了,
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对门老
1、起因。家住某小区15楼的蔡某,在楼梯间堆放杂物。
2、整治。按县文明办要求,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要求把东西清理掉,蔡某没听。
3、物业给收拾了。没办法,物业出动人员给东西清理走了。
4、老蔡的老婆不愿意了。她拿着铁钳子去了物业办公室,又骂,又打,劝了也不听。
5、派出所来了。几个警察把她带走了,拘留7天。
楼上小吕
1、起因。王某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2、整治。德州运河分局河西派出所民警在治理时给电动车贴了个条。
3、还停在那儿。民警找到住户王某,说明利害关系,对其违法停放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处罚。听到要对自己处罚后,王某百般刁难,并动手抢夺民警手中的文件。
4、王某的丈夫吕某不愿意了。吕某赶到现场,手持砖头威胁、辱骂民警。
5、拘留。民警强制将吕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在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像、证人证言等充分证据面前,其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送拘留所执行。
楼梯间放点杂物
真不行呀
???
1、楼道是用来疏散逃生的。发生了火灾,或发生了其他什么灾害,人们从家里面跑出来,进入楼道疏散,这事儿关系到生命安全。楼道上放些花儿、纸箱子、垃圾、电动车、鞋架子、菜筐子……,这事儿不妥吧。
2、《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消防法》第60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个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治安管理处罚法》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楼梯间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属于“疏散通道”,不得“占用”,所以,在楼梯间里面放什么东西都是不行的,依法可以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所以啊,你都违规在楼梯间堆东西了,人家贴条你还不快点挪走,还朝物业和派出所的人使个什么劲儿呀,有理了?想被拘留几天?
警示一下,也好。如果在楼梯间里放了东西,导致了火灾发生,或发生火灾时影响了疏散,造成了伤亡,那不但会有民事赔偿,还有可能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可不是几天拘留的事儿了,一定要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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