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实料!会计凭证的税务稽查方法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执行或完成,用以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最初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出差乘坐的车船票、采购材料的发货票、到仓库领料的领料单等,都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证明,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所以也可叫做“证明凭证”。
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类。
(一)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执行或完成时,由本单位的经办人员自行填制的仅供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产品入库单等。自制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种。
一次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会计凭证。如企业购进材料验收入库,由仓库保管员填制的“收料单”;车间或班组向仓库领用材料时填制的“领料单”;以及报销人员填制的、出纳人员据以付款的“报销凭单”等等,都是一次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多次记载若干不断重复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直到期末,凭证填制手续才算完成,以期末累计数作为记账依据的原始凭证,如工业企业常用的限额领料单等。使用累计凭证,可以简化核算手续;能对材料消耗、成本管理起事先控制作用,是企业进行计划管理的手段之一。
汇总原始凭证:是指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为简化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将一定时期内若干份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按照一定的管理要求汇总编制一张汇总凭证,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的会计凭证,如“发料凭证汇总表”、“收料凭证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等都是汇总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只能将同类内容的经济业务汇总填列在一张汇总凭证中。在一张汇总凭证中,不能将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经济业务汇总填列。汇总原始凭证在大中型企业中使用得非常广泛,因为它可以简化核算手续,提高核算工作效率;能够使核算资料更为系统化,使核算过程更为条理化;能够直接为管理提供某些综合指标。
记账编制凭证:是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编制的一种自制原始凭证。记账编制凭证是根据账簿记录,把某一项经济业务加以归类、整理而重新编制的一种会计凭证。例如在计算产品成本时,编制的“制造费用分配表”就是根据制造费用明细账记录的数字按费用的用途填制的。
(二)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关系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如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就是外来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用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在前面的章节中曾指出,在登记账簿之前,应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的内容编制会计分录,然后据以登记账簿,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分录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完成的。
记账凭证包括凭证名称、编制凭证的日期及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数量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有关人员的签章等。
记账凭证
按其适用的经济业务,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两类。
(一)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用来专门记录某一类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专用凭证按其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有无关系,又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货币收付业务的凭证既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及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也是出纳人员收、付款项的依据。出纳人员不能依据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原始凭证收付款项,必须根据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收付款项,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有效地监督货币资金的使用。
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无关的转账业务(即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需要收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转账凭证是登记总分类账及有关明细分类账的依据。
(二)通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的格式,不再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而是以一种格式记录全部经济业务。
在经济业务比较简单的经济单位,为了简化凭证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记录所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
记账凭证按其包括的会计科目是否单一,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两类。
(一)复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又叫做多科目记账凭证,要求将某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集中填列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复式记账凭证可以集中反映账户的对应关系,因而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全貌,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便于查账,同时可以减少填制记账凭证的工作量,减少记账凭证的数量;但是不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不便于分工记账。上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格式都是复式记账凭证的格式。
(二)单式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又叫做单科目记账凭证,要求将某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每个会计科目,分别填制记账凭证,每张记账凭证只填列一个会计科目,其对方科目只供参考,不据以记账。也就是把某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按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散填制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便于分工记账;但是填制记账凭证的工作量变大,而且出现差错不易查找。
记账凭证按其是否经过汇总,可以分为汇总记账凭证和非汇总记账凭证。
(一)汇总记账凭证。
会计凭证
汇总记账凭证是根据非汇总记账凭证按一定的方法汇总填制的记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按汇总方法不同,可分为分类汇总和全部汇总两种。
分类汇总凭证。分类汇总凭证是根据一定期间的记账凭证按其种类分别汇总填制的,如根据收款凭证汇总填 制的“现金汇总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汇总付款凭证”;以及填制的“现金汇总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汇总付款凭证”;以及根据转账凭证汇总填制的“汇总转账凭证”都是分类汇总凭证。
全部汇总凭证。全部汇总凭证是根据一定期间的记账凭证全部汇总填制的,如“科目汇总图表”就是全部汇总凭证。
(二)非汇总记账凭证
非汇总记账凭证,是没有经过汇总的记账凭证,前面介绍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以及通用记账凭证都是非汇总记账凭证。
二者关系
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原始凭证是记账凭证的基础,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在实际工作中,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记账凭证是对原始凭证内容的概括和说明;原始凭证有时是登记明细账户的依据。
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同属于会计凭证,但二者存在着以下差别:
(1)原始凭证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
(2)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3)原始凭证仅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记账凭证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
(4)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二)《规范》对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如下:
记帐凭证除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制和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借、贷方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二、从掌握会计凭证检查的重点内容入手
(一)原始凭证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掌握三点
第一,真实性审核,要点是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正常,涉及业务发生的日期、经办负责人员、业务的程序和手续是否真实地、客观地反映了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有无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的行为。
第二,合法性审核,要点是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的规定,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有无滥用职权违法乱纪、弄虚作假、挥霍浪费和损公肥私等行为。
第三,完整性审核,要点是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完备,应填写的项目是否已填写齐全,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主管人员是否审批签字,以及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数等有无差错,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应注意看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有无涂改现象,经过涂改的原始凭证应视为无效凭证,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二)记账凭证的检查内容重点掌握如下:
一是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完整、合法、正确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反映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相符。
二是记账凭证所确定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的名称、记账方向、金额是否正确,账户的对应关系是否清晰。
三是记账凭证中的有关项目是否填列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签章是否齐全。
三、从会计凭证常见的舞弊方式入手
(一)原始凭证常见的舞弊方式有8种,需要检查人员尤其重视:(1)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试图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作弊;(2)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3)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4)无收款单位签章;(5)开具阴阳发票,进行作弊;(6)在整理和粘贴原始凭证过程中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将个别原始凭证抽出,再重复报销,或在汇总原始凭证金额时,故意多汇或少汇,达到不同的目的;(7)笔迹签字雷同或者明显为一人代签;(8)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
(二)记账凭证方面常见的舞弊方式主要有3类:凭空编制记账凭证。指被检查单位在没有收款、付款业务情况下凭空编制收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凭空编制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进行会计处理,从而达到多记收支、调节收益和转移资金等目的的舞弊方式,一般来说此类舞弊是被授意情况下进行的;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指被查单位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以搞乱账目、混水摸鱼的舞弊方式,此类舞弊一般是会计人员个人有意进行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要求;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指被查单位在编制记账凭证时,采取记账凭证所列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合计金额不符的手法,故意多记开支和少记收入的舞弊方式。该类舞弊方式在会计、出纳由一人担任的单位尤为突出,也较为常见。
四、从恰当运用会计凭证检查的方法入手
1.审阅法。首先就是审阅原始凭证时,看原始凭证的抬头与被审单位是否相符;凭证上有无经办人和审批人签字盖章;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日期、内容有无涂改现象;凭证上是否有“办公用品”、“会议费用”、“修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笼统模糊的内容;原始凭证上填写的经济内容是否超出了签发单位的经营范围;原始凭证是否正规、是否有使用废弃发票或白条作为记账依据的问题等。其次是审阅记账凭证的内容和手续是否完备;会计科目及对应关系的运用是否正确;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等。
2.核对法。主要是核对记账凭证附件张数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记账凭证列示的借方贷方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相符;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相符;记账凭证与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的记录是否相符。
3.查询法。主要是对审阅和核对中发现的疑点问题,通过寻找有关人员直接询问或发函询问等方式,确定会计凭证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追根溯源,直到找出真实的原因。
凭证税务抽样检查的抽查与详查
抽样查询,是指在财务报表实施科学分析基础上,面对所有的财务报表信息,按照一定的抽样统计方法,随机抽取出一定量的样本,但样本一定要具有代表性,可以代表样本总体。
详细查询,是指对于样本采取尽可能详细的查询方式,以免发生遗漏。
一般来说,详查的会有两种情形:
1、经过抽查和职业敏感性的判断,认为必须详查的情形
2、比数较少金额较大的科目,如投资、借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外收支等科目
凭证抽查要保证效率效果,一般遵循的是“两个原则六个要素”和两个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相关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包括金额较大和性质重要的两个方面,比如,报表分析中的应交税费、社保审计中支付给职工的津贴等,有些金额不大,但也属于重要的。
相关性原则:与检查目的的相关,在抽查凭证时一定要想到“为了证明什么”。
(二)六个要素:日期、号码、摘要、分录、金额、附件
其中前五个要素是记账凭证的内容,第六个要素是原始凭证的内容,也是抽查的重点。比如,要看清楚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原始凭证的抬头是否正确、日期是否跨年度等。
一般来说,对于抽查的每一个科目,要对重要或是金额较大的进行检查底稿记录,拍照、扫描,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三、抽查不是万能法宝
在案件检查中,凭证抽查不是万能的法宝。凭证抽查需要在对账户按性质和特点分类之后,再选择使用。
比如说,“管理费用”科目中,就不是每一个科目都采用凭证抽查,“工资、折旧”等明细科目应该采用核对与计算的方法,光抽查一两个月的凭证是不够的。
一般来说,“管理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中的工资借方发生额,应该等于“应付工资”的贷方发生额,这一核对的检查程序不能用抽查来代替。另外,折旧明细除了与累计折旧进行核对之外,还必须进行全年计算。当然,如果在固定资产中已经将累计折旧核算完成,就只需要核对一下就可以了。
再比如,“税金及附加”科目,只抽查12月的税金及附加,就对该科目进行确认是不对的。应该在全年的营业收入分类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并与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及“应交税费”的贷方发生额进行核对。
我们要针对科目的不同性质,分别采用抽查、核对与计算等不同的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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