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价比法有什么优缺点?一文带你了解

性价比法即根据要求评审投标文件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涉及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下面一起看看性价比法有什么优缺点吧!

性价比法的优缺点

性价比法与综合评分法比较,具有相似的优点,但其自身独特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使用价值,更能体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原则。性价比法与综合评分法比较,同样存在评标因素及权值难以界定的缺点。

性价比法决标注意事项

1.按性价比决标应采用技术标书、商务标书的相关资料与投标报价表相分离。由于投标报价表直接同决标结果相联系,技术标书、商务标书的相关资料与投标报价表不分离,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容易受价格因素的影响,不能真正把技术性能、售后服务、实力企业等综合情况评审出来,从而影响到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因此,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就要在标书中明确,要求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评标操作中,评标委员会先把技术性能、企业实力、售后服务等内容评出后,再开投标价格标,防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受价格因素的影响,更好地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2.按性价比决标应正确考虑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性价比法公式为S(商数)=B(各项因素的综合得分)/N(投标价格)。在按性价比法决标中,分子B和分母N的两个变量代表着不同的内容,分子是各项因素的综合得分,分母是投标价格,在政府采购采用按性价比法决标时,评标委员会要考虑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分子(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最低为0分,是0-100之间,是根据各因素的比重系数和评委的综合打分计算后得出,而分母(投标价格)是一个不确定数,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内容的不同,投标价格也相应变化,是一个不确定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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