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人文•文明之力量之争与生存关系1
自然生存关系和社会生存关系的生命之应是不同的,生存价值有区别。自然生存关系,是生命因应地球自然的气化关系,上应于天有呼吸出入、起居寐寤,下应于地有饮食、二便。自然生存关系的生存价值,虽然从根本上讲是自然确定的,风调雨顺生存价值大,风狂雨乱生存价值小,但天地日月、宇宙星辰的动态平衡亘古不变,没有厚此薄彼的私心,没有胡作非为的恶意,所以自然生存关系的生存价值还是取决于人自己,在于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与文化精神的理性有为息息相关。
自然生存关系根本在自然,自然的好坏是自然生存关系好坏的基础。好的自然生存关系是自然之和条件下的生存关系,风调雨顺,寒热燥湿的气候当至而至,适宜于活生生的人,不加重或损害人的生命之应。坏的自然生存关系,风狂雨乱,寒热燥湿不是太过就不及,甚至极端化,寒则极寒,热则极热,旱无休止地旱,雨没完没了地下,增加了生命之应的压力。自然的好坏,野兽、原始智人只能听之任之顺之,文化智人的心很狂妄,文化力量很强大,改造自然,从被动适应,跃升为主动改造,让自然服从人的意志。所以空气、水源、饮食,甚至连寒热燥湿的气候,都变得不自然了。
寒热燥湿是自然生存关系中最基本的内容,因宇宙星辰、日月运行发生自然变化,循环往复,动态平衡,不过无不及,总在适宜于生存的范围内波动。人要生存,要活得好、活得久,必须顺应天地气交的寒热燥湿变化。
自然生存关系有外在关系,也有内在关系。人是自然生命,生命本身是天地气交气化的结果,在天地间生长壮老已,应春夏秋冬生长化收藏,形成了与宇宙星辰、日月运行相因相应的生命气化规律。活生生的人在因应天地气化的生命历程中,不断强化、完善因应协调性,五藏阴阳的因应调节和因应变化不断进化,固有调节和随机调节因应而变,相辅相成,才走到了今天,才发明创造出文化。
文化生存的高级阶段,理性有为要维护自然生存关系之和,既要维护外在于人的自然环境,又要维护内在生命的因应协调性。破坏自然环境,人很难生存,取代因应协调性,人同样很难生存。文化生存的高级阶段,文化力量不断增长,不仅影响自然、改造自然,还能直接干预因应协调性,取代活生生的人自身的抗病能力,干扰阴阳气血的气化平衡。
原始生存和文化生存,自然生存关系都是一样的,自然为主为本,生命之应为次为从。寒热燥湿等自然不会来适应人,只有人适应自然。活生生的人的因应协调性,适应宇宙星辰、日月运行、人事劳逸等生存环境的动态变化,活生生的人要活下去,要活得好、活得久,人的理性有为,不干扰自身的因应协调性,不与气化规律对着干,该吃饭时吃饭,该睡觉时睡觉;文化的理性有为,不破坏自然,尊重天地气化气交,让自然能够保持适宜与活生生的人生存的自然状态。
日月升降,春夏秋冬,天南地北,生命气化,等等自然客观,是生存关系立足之本,其生命意义和生存价值在于:动态变化的稳定性,生命的适应性,天地气化与生命气化的一致性。气化,是自然生存关系的生命意义所在,是生长壮老已、病衰康复亡的生存根据。
天地自然的气化,没有动态平衡,生命不能适应,人不能生存;生命体内的气化,没有因应协调,生命不会存在,人不能生存。文化的理性有为在自然生存关系中,生命意义和生存价值,就是要维护好数百万年形成的天人相应规律,外不污染环境,避免促进寒热温凉的极端化,内不介入、不取代因应协调性,使活生生的人的因应协调性发挥作用。
社会生存关系不一样,基本都在人的理性有为,在文化精神确立的文化方向和文化路线,而强势者是关键。强势者既是文化的发明创造者,又是文化精神的推动者,还是社会生存关系的营造者。以人为本,有德有仁义,强势者发明创造人性之善的文化,营造和谐的社会生存关系,使精神实用性文化成为弘扬善、立人性、修仁义,进化精神的文化导师。以物质利益为本,个人价值大于群体价值,私利高于公益,强势者利欲熏心,将丛林法则作为文化生存的法则,将野性之争作为社会生存关系的决定因素,使由力量强弱形成的社会等级合理化。
社会生存关系其实是群居关系,在蚂蚁、蜜蜂,牛羊、狼群等动物中都存在,力量都是主导因素。动物与人,个体、种群或集团、国家,都存在强弱差异,强与弱的矛盾是群居关系中的基本矛盾。决定强弱矛盾状况的就在力量,力量强大者强,力量弱小者弱。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强势者,就会有什么样的生存关系,种群内、种群间无不如此。
没有进化精神的文化智人和野兽、原始智人的群居关系都由力量决定,因为力量,动物种群内、人类社会中,不同个体,有等级高低的差异,有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力量确定生存关系,在原始生存时期、文化生存的初级阶段,在唯物唯利、为我唯争的文化精神主导的高级阶段,在野兽群居动物中,无不遵循胜王败寇、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无不是野性之争一以贯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