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总,我不太服气呢!——致国鑫(2)
徐总,你们国鑫公众号工作非常高效,不知道有没有萝卜快了不洗泥的问题,这是一个常见的事,当然不排除例外。
贵公司的第二篇文章倒是非常专业,专业到了什么地步呢?就是我这种非专业的万金油半懂不懂的地步。
幸好我在原文里面只是说了我的猜测,猜测的根据恰恰是很充分,国鑫提供给的用户的参考使用数据,灭菌时间基本上超标。据购买者反应,国鑫并不义务提供具体灭菌参数,(其他厂商亦然)这个还是不错的,由于实际的灭菌过程因为原料和容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参数并非一成不变,所以要提供最佳参数,厂家除非进行实测的工作。但买家一定会要求一个参数,所以厂家都是提供一个最为保险的参数,而且口头说,不留证据,这个做法其实无可厚非。这是目前全行业基本上灭菌时间超标的关键所在,毕竟不是所有用户有能力自行测试调整。
这个事实相信二位徐总可以理解并同意。
正因为有了这个空间,所以我才有一个专门的业务服务:大型高压灭菌锅参数优化服务。【点击:灭菌那点事(24)可以直达链接内容】,该项服务自从3月推出至今,已经为多家企业服务,并取得满意结论。
如果作为一个推测假设,我提出钢材使用量的疑问,根本不构成任何问题,国鑫公众号文章要揪着说事,你觉得是讲理还是什么呢?虽然你们拿出来了对于贝斯特的“非常严格”的结论,我看不懂原理看得懂中文,那就是你们认为贝斯特产品在某方面不合格了,这个也说明不了我在胡说,只能说你们解答了一个疑问而已。
但鄙人妄称“中国菌业挑刺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主席”,不挑点刺,实在不是我的风格。我内人在公证处工作,由于她的工作性质,我知道一点:如果第三方要检验某个东西,取样需要公证。那就是说,徐总你们取贝斯特的有关资料的程序是否适当,还是需要我继续给两个问号的。第一,要说明是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获得贝斯特资料,第二要证明你与你们委托的“权威设计单位”没有回避事项(也就是证明这个第三方有无不公正的可能性),可能还有第n得让我慢慢想,我没有你们那么专业,效率低下一点你们要谅解,什么时候想到我就什么时候补充!
第n+1项的疑问是:国鑫产品是否都经得起上述检验,当然还不是仅仅哪一个方面,而应该是全面。我肯定不可能花费时间精力去做这个,但作为潜在用户,我代表性的发言一句,我希望所有食用菌行业使用的产品都完全合乎国家标准,这不过分吧?当然是指GB150而不是贵公司编制的标准!
另外我不知道工作压力为0.15mpa的压力容器,国家标准要求的裕量和测试承压能力是多少,一般我们看到的手提式高压灭菌锅和一些土法上马的灭菌锅都做到了0.25mpa,现在你们标注好像都是0.18mpa,这个固然一定符合标准,只是一般锅炉的蒸汽压强恐怕都有0.4mpa以上呢,安全措施够不够?这是我一直担心的,虽然我不懂,但提出来不算过分吧?因为这和你们说不是马上出问题,而是长久才会出问题是一样的思维方式,正常情况不怕,异常如何解决?
还有一个问题:
我在贵公司文章的指引下,看了不少标准了,发现没有一个标准是由一家单独的企业所制定起草,如果说有什么标准会是独家制定,那只能是人家是发明创造者,别人压根没有参与。这个事情非常好理解,群体起草可以防止一家之言,防止假公济私,防止排除异己,防止疏漏偏颇。但你们说是**授权起草,这显然不可能撒谎,只是披露了一个不当的事实。
不大不小菇一介草民,又没有机会腐败,并不惧怕撤职查办,也不怕领导给小鞋穿,太大的领导的小鞋给不过来,本地领导的小鞋早已习惯。
所以,我要斗胆批评一下菌协和供销社领导:你们凭什么选择国鑫?你可以选择国鑫,但唯一的选择国鑫,不是水平问题,就是纪律问题。即使抛开所有灭菌器行业的大范围,食用菌灭菌器的小范围也还有很多选项,比如不同形式灭菌器的厂商,比如市场占有率前几名的厂商。
这个事情太不正常了。
这种问题就不可以用疏忽来解释了,我也是菌协一员,我也想捍卫菌协的荣誉,但捍卫荣誉的方式,也可以是指出他们的问题和不足避免酿成更大的耻辱。在菌业的标准问题上,我不完全清楚过程和程序,只好看已有的问题了,那就是如果因为不好意思表达的理由已经做成这样了,还是有机会纠正的,否则今后何以服众,而不能服众,这个标准有意思吗?
因此,我要说,徐总,你们也许挑得起这幅重担,但一个人挑就不是挑担问题,而是担子子里的货物会不会有纰漏的问题,所以你们本来也应该拉个人和你们同行,这样才能防止众口铄金,似乎你们也有不虞的一面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