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痛苦离婚

人们总将责任丢给别人:有时候说是老婆,有时说是老公,有时说是家人,有时候说是天时地利不合……童年、母亲、父亲……有时是社会、历史、命运、老天爷,反正他们就是将责任丢给别人,丢的对像或许会换,但把戏是同一套。

当一个人为自己负起所有的责任时,他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人。不管处于什么状况,那都是他自己的责任,这是他最初的勇敢之举,也是最大的勇气。要接受这个想法很难,因为头脑会说:“要是你能决定,为什么你要选择不快乐?”为了避免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只好说是别人该为我们负责:“我又能怎样?我也无可奈何……我是受害者!有一个比我更大的力量在拉扯我,我什么都没办法做,顶多只能哭一天,然后再因为我哭而更不快乐。”凡事都会变成长,如果你付诸行动,它就会成长,然后你会愈来愈深入……

没有任何人,没有其他力量在对你做任何事,是你自己,也只有你自己。这正是关于“业”的全部哲学:那是你的所作所为,“业”就是作为。你做了,而你也可以消弭你所做的,不用等待或延迟,时间是不需要的,你可以直接跳出来!

可是我们已经习惯了,要是终止痛苦,我们将会觉得很孤单,因为我们失去了最亲近的伴侣,它与我们如影随形,我们走到哪,它就跟到哪。当身边没有人的时候,至少有你的痛苦与你作伴,你等于跟痛苦结婚,那还真是一桩漫长的婚姻,不知多少世以来,你一直待在这个婚姻里。

现在是离婚的时候了。我认为这么做很勇敢,跟痛苦离婚,丢掉人类头脑中最陈旧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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