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演唱的发声的基本方法——打开口腔(四)“保持歌唱口型”的提法不适应京剧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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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口腔(四)
张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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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持歌唱口型”的提法不适应京剧唱法
在京剧教学中,常有人要求学生在演唱时,要保持类似什么“元宝型、坛子型”、“鱼嘴型”等口型演唱,这其实是一个生搬硬套美声唱法的误区。
我们知道,美声唱法是以意大利语为语言发声基础,是拼音文字,它只有五个元音(a、o、e、i、u)。因此,美声唱法的练声也是用这几个元音来练习,所以在美声唱法中,保持歌唱口型是其必须的技术要求。而京剧唱法是以汉语为语言发声基础,汉语有35个韵母(详见汉语拼音方案韵母表),“韵母”也是代表着发声的口型,京剧演唱是把众多的韵母(口型)归纳为“十三撤”,也就是十三种口型,并以“十三撤”来
规范歌唱口型。如我们在演唱时,简单地生搬硬套像美声唱法一样用几种口型去唱汉语所有的韵母口型,那又怎么能“字正腔圆”呢?所以笔者认为,“保持歌唱口型”的提法是不适应京剧唱法。京剧唱法只能按“十三辙”的要求,把字唱正了。在不改变字音的基础上,尽量打开口腔,争取充分的共鸣。而旦行在贴上片子后,口腔就自然成“坛子型”、“鱼嘴型”了。因此,我们千万不可像美声唱法那样去保持一种什么固定口型(摆口型)去唱京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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