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习丧女,规则至上。

上海周女士骑电动车带女儿和母亲两人出行,在十字路口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面包车相碰撞,致5岁的女儿脑部损伤,经医治无效死亡,母亲受伤几处骨折。一个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周某家破人亡,教训深刻。周某骑车快速行驶,眼看红灯,心存侥幸强行闯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后果极为严重。周某丧失幼女,还要承担系。刑事责任,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生活没有如果,只有结果,法不治众,促成许多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恶习。行人及电动车驾驶员自恃“弱者”,机动车不敢碰撞,助长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提倡“礼让三先”更是无视交通法规的虚伪道德绑架。周某为自己一时的交通违法付出女儿生命的代价,令人心痛!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在许多人面前分文不值。越标榜道德高尚时,道德可能已经沦丧,各行其道是基本的交通规则,无需道德绑架,“精神文明”不是法律,不能践踏规则,树立契约和规则意识,是民族进步和兴旺发达的精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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