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伊绯:审美与反审美
刊于4月26日《北京晨报》,发表时有删略。
这是约15年前的旧作,其时正在北京《新潮》杂志社。
后来去法国之后,曾对文中观点有过反思与修正,辑入《十城记》。
在世界绘画史上,恐怕再没有一件作品能像达·芬奇的《蒙娜丽莎》那样声名显赫的了。她如神灵一样被供奉在卢浮宫里,每天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观众倾倒在她的面前,为她那神秘的微笑所迷醉。
谁料到四百多年后,法国人马塞尔-杜尚在那个美丽的少妇脸上添上了翘胡子和山羊须,标上了“L.H.O.O.Q”——这样一个难以想象的猥亵之名“一个热屁股”。似乎在开着一个偏执的玩笑,你说你美我就能让你不美,艺术本身令人折服与敬畏的审美功能开始紊乱了,一个又一个偶像与神话,就在这轻飘飘的一小撇胡须前轰然崩塌。
美是什么?在这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面前,审美与反审美——一个迷人的微笑与一对翘胡子就这样开始了一个迥然不同的旅程,建构与解构?
先来看看Aesthetik这个常被译作“美学”的外来词,它常被用来指审美理论和一般艺术哲学。其实本原意义上应译为感性论。它的本意是指关于感性知觉的科学。康德用这个词的本意来指研究认识中不同于思维的、因而非逻辑的那个部分的能力和形式。感性作为理性的基本能力,是一种接受的能力,所以又称为接受性。作为接受性,感性是被动的。所以康德又将它规定为“以我们受到对象刺激的方式接受表象的能力”。
人们或者客观地解释美,或者主观地解释美;而且,或感性——主观地解释美(如博克等);或主观——理性地解释美(如康德);或理性——客观地解释美(如鲍姆加登、门德尔松及其他美在完善论的拥护者);最后,或感性——客观地解释美(如席勒),上述这些理论中的每一种自身都有经验的部分,显然也包含着真理的部分;似乎错误可能就在于,把与该理论相符合的那种美的部分当作了整体的美本身。
安格尔的《泉》与杜尚的《泉》;乔尔乔内的《田园合奏》与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大碗岛与塔西提岛;鲁奥的妓女与罗丹的欧米埃尔……这长长的链条兴许还可以无休止地列举下去。当恩斯特的《两个孩子被一只夜莺吓着了》;博伊斯的《如何向死兔子解释绘画》;梦露的头像和万宝路香烟的招贴等等不可思议的物件,都成为当代艺术不可或缺的元素时,我们究竟如何审美?此刻,当代艺术家们告诉我们:“我们本来就是反审美的,反架上形式的。”一句话,别费劲了,审美时代过去了,反审美才是当下这个时代的艺术主流。
“人人都是艺术家”“什么都是艺术”?或许美不是别的,美仅仅是现象中的自由罢了。也或许我们只能像1915年那帮流浪瑞士的艺术家一样,随意地在人类学辞典上如押宝一般,随机抽取一个这样或那样的字符来迎接反审美时代的到来。但这只是当代艺术家们的自由,他们尽可以去触碰乃至摧毁古典美学的一切,他们尽可以“反审美”;而作为普通观众而言,继续选择与持守旧有的审美传统,同样也是不可剥夺的权利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