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君王谱】罗马共和国(四):格拉古兄弟改革2
罗马共和国(四):格拉古兄弟改革2
c.与元老院及保民官同僚的冲突
由于当时的元老院贵族主要从事农业,这一土地改革必然会到导致元老院贵族及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由于提比略清楚地知道元老院不可能通过该法案,因此他绕过后者,直接向支持其改革的部落大会(音译为“特里布大会”)提交了法案。虽然这样做并不违反法律,而且也并不违反罗马的传统(MosMaiorum,但提比略·格拉古通过改革法案的方式无疑是对元老院的一种冒犯,也使得其失去了一些原本会支持其改革的元老院盟友。
由于任何一个保民官都拥有对任何法案的否决权,因此元老院说服当年的另一个保民官马尔库斯·奥克塔维乌斯(亦作屋大维或屋大维乌斯)否决了这个法案,命令书记官不要宣读法案,以免其被提交至部落大会表决。提比略的态度也变得强硬了起来,他进而将法案中的安抚措施删除,转而命令地主无偿地交出多占的土地。同时,他下令禁止行政官员在表决前处理公务,并用自己的印章封闭了作为罗马国库的农神庙使得财务官无法取钱或存钱。所有的商业、贸易和生产活动也都被停止,整个罗马陷入瘫痪。他把问题提交给元老院,遭到了元老院反对派的谴责。
提比略只得再次召集部落大会进行表决,并恳请奥克塔维乌斯不要再使用否决权,但后者不为所动,提比略只得提出了罢免奥克塔维乌斯的动议,因为后者作为一个保民官,他的行为违背了他的选民的意愿。当35个部族中的17个投出了罢免票后,差一票罢免案就要通过,提比略暂停了表决,再次恳请奥克塔维乌斯同意法案的通过,还当众拥抱并亲吻了后者。但奥克塔维乌斯仍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行使否决权(包括对他的罢免案),提比略将其强行驱逐出部落大会的会场,才使得罢免投票被通过。这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位保民官在任期未满的情况下被罢黜。提比略是这样为自己驱逐奥克塔维乌斯这一违反了保民官的人身“神圣不可侵犯”权利的行为进行辩护的:
“ |
保民官神圣而不可侵犯,因为保民官被人民所崇敬,是人民权利的捍卫者……假如,保民官与人民为敌,剥夺人民投票的权利,那么他将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使自己失去这一崇高的职位。否则,即使保民官想要拆除朱庇特神庙或者点燃海军兵工厂,他也不应受到任何干扰。纵使他真那样做了,他也只是一个坏的保民官。但是假如他剥夺了人民的权利,那么他就根本不配做个保民官……如果,一个保民官能够因部族会议的多数票而当选,那么自然而然地,他也应该因为全体一致的表决结果而被罢黜。 |
” |
—— 普鲁塔克, 提比略·格拉古传 |
大会还选出了一个由提比略和他当时正在努曼提亚前线小西庇阿军中的弟弟盖约,及提比略的岳父阿庇乌斯·克劳狄乌斯·普尔喀组成的三人委员会[参 4]。平民们担心提比略的安全,护送他回家。
但是,三人委员会的工作很难展开。一方面公有土地资料年久失查,另一方面,元老院的反对派也百般阻挠土地改革的实施。但是,在这年的稍后,帕加马的国王阿塔罗斯三世去世了。这位远在亚洲的罗马附属国的国王在其遗嘱中将整个王国赠与了罗马。这一遗嘱使得罗马得到了一笔不小的意外之财,正愁缺少实施改革资金的提比略感到机会来了,他立即使用自己保民官的权利将这笔财产用以实施新法案。这被认为是对元老院权利的直接冒犯。传统上,后者负责国库的管理以及对海外事务的决断。元老院对提比略的反对更加加剧。他们声称帕加马的使者给提比略带去了王冠和紫色长袍,提比略有称王的野心。
d.提比略之死
提比略·格拉古推翻其他保民官否决权,强行驱逐同僚的行为被认为是非法的,而他的对手也极力阻止他在一年的任期结束后再次当选。但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继续改革,提比略决定再次竞选下一年度的保民官。这一做法不合法,但他说服民众拥护他,特别是当他作出缩短服役期限,废除元老作为陪审员特权,以及给与盟友罗马公民权的许诺之后。
选举日当天,许多携带武器的民众陪伴提比略来到会场。他身着丧服,暗示竞选的失败将导致自己被起诉甚至是死亡。当投票开始后,双方爆发了冲突,提比略的表兄普布利乌斯·科尔内利乌斯·西庇阿·纳西卡·塞拉皮奥,前138年执政官,当时的大祭司)声称提比略有僭越称王的野心。元老们用木棒、板凳为武器,见拥护提比略的人就打。混战中,提比略被元老们用一条板凳活活打死。按照普鲁塔克的说法,当时参与冲突的元老人数很多,动作很快,以至于“提比略的武装护卫根本没能帮上忙”。提比略支持者,包括等在会场外的,共有300多人被杀
提比略等人的尸体,不让其亲人领回而是全部投入台伯河。其余改革派人士也被大肆迫害,或被放逐或被处死。
e.提比略的反对者
提比略的对手主要包括三个人:
保民官马尔克斯·奥克塔维乌斯:
由于提比略剥夺了其否决塞姆普罗尼亚土地法的权利并最终被罢黜而受到了冒犯。
表兄普布利乌斯·科尔内利乌斯·西庇阿·纳西卡·塞拉皮奥:
他会因为提比略之死而受益,因为之前提比略购买了一块纳西卡曾想要的土地,因此导致纳西卡损失了500塞斯特尔提乌斯。
表兄兼姐夫小西庇阿:
提比略曾劝说他娶了提比略的姐姐,但这是一桩失败的婚姻,导致了小西庇阿在分割财产时损失了很多。此外,由于提比略经常利用其出众的口才而在元老院辩论时令小西庇阿限于窘境。
f.事后
为了安抚众多支持提比略的平民,元老院不得不同意执行提比略的法案,提比略死后6年的时间里,先后有8万平民分到了土地。在下一个十年的人口普查中公民数量的增加,也证实了有大量土地被分配给了无地者。但是,土地改革还是遇到了很多困难及障碍。
被认为是谋害提比略的主要凶手之一的纳西卡,事后被众多支持或同情提比略的平民辱骂为污罗马的罪人。他以被元老院派去小亚细亚,并在不久后死于帕加马。
而提比略的胞弟盖约·格拉古则继承了其兄的事业,在10年后当选保民官,开始着手进行一场更加彻底但也更加激进的改革,其中包括扩大罗马公民权授予范围。他做到了提比略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情——成功连任第二年度的保民官,但最终还是继续了其兄死于保民官任上的不幸命运。
②盖约·格拉古
盖约·塞姆普罗尼乌斯·格拉古(GaiusSempronius Gracchus,前154年-前121年)是公元前二世纪的一位罗马政治家,同时也是不幸的改革者提比略·塞姆普罗尼乌斯·格拉古的弟弟。他于公元前123年和前122年担任保民官一职,试图继承他兄长的事业进行改革,这导致了一次宪法危机,还有他本人的死。最后,于公元前121年,他为罗马元老院派来的军队逼迫而死。
盖约的政治生涯最早开始于在公元前133年,在他哥哥组织的三人土地委员会中担任一个职务。后来在前126年,他被人民选为撒丁岛省的财务官。他支持了C·帕皮里乌斯·卡波和M.弗尔维阿斯.弗拉科斯两人的改革。他的演讲水平和他与他兄弟的改革之间的关系导致元老贵族试图挑出他的明显错误或者指责他严重夸大事实。但他很轻松的撇清了这些指责,在公元前123年,他当选为保民官。
小格拉古的改革面比大格拉古大得多。也许是被他哥哥的命运所影响,他最早的改革便是指向司法系统。他首先攻击元老院已经开始的土地丈量,在执政官波皮利阿斯的领导下,在132年,一个特别法庭被设立以死刑处置格拉古党人。那一个没有被人民同意设立的死刑法庭,现在被宣布为非法。那位执政官也遭到了流放。公民大会同意了他对司法系统的进一步改革以审查元老贵族对于他们同一阶级所犯威逼勒索罪行的包庇行为。这样,反勒索罪法庭被改革派操纵以专注于打击勒索行为。就在这样的状况下,阿奇利亚法(the Lex Acilia)就这样被颁布以维护骑士阶级的利益,具体的来说,这部法律重写了司法步骤,使之有利于骑士阶级。
在经济上,盖约继承了哥哥的衣钵,并走得更远。他向普通公民提供了更多福利使得他们的工资得以降到雇主可以接受的程度。此外,这位保民官计划建立更多海外殖民地以安置数以千计的平民。在他的呼吁下,公民大会通过粮食法(Lex Frumentariato)要求国家从北非和西西里进口并批量储存粮食使得所有罗马公民的以每月以低价购入它们。此外,这位保民官规划了宏伟的意大利道路系统蓝图以促进交流和贸易的发展,并要求设立监察员来防止税吏的贪污。
至于政治方面,盖约最具有远见的建议就是所谓的特许公民权('franchise bill'), 这项措施将把罗马公民权的范围推广到所有拉丁公民,并且将拉丁公民权给予所有意大利同盟者。然而,这项提议被拒绝了。因为那些短视的罗马平民并不想把来自于公民权的利益,那些廉价的谷物和娱乐,与他人分享。这一举措的未被采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灾难性的同盟战争 。
当小格拉古在公元前122年连任保民官后,元老院开始反对他的改革,他们利用另一位保民官马尔库斯·李维·德鲁苏斯通过向人民大肆许诺的办法来反对格拉古改革。因此当盖约提议建立两个新的殖民地时,德鲁苏却一口气宣布要建立12个。与此同时,对特许公民权的广泛反对使得元老院得以破坏盖约的群众基础。这样,由于群众基础的缺失,他没有成功连任保民官。此外,盖约的一个政敌卢基乌斯·欧皮米乌斯在公元121年被选为执政官,意味着盖约的改革措施将要付之东流。
当那位执政官废除盖约提出的法案那天,在卡皮托尔山上双方的支持者发生了一场冲突,卢奇乌斯·欧皮米乌斯执政官的一位侍从被杀。这为欧皮米乌斯的下一步行动提供了借口。第二天,元老院便通过了元老院终极议决,元老院的军队迅速出动以进攻格拉古的追随者。其中就包括已经占领了阿文廷山的前任执政官M.弗尔维阿斯.弗拉科斯。盖约逃到了雅尼库鲁姆的孚里那的小树林。在那,他要求贴身奴隶把自己杀死。而弗拉科斯则遭到逮捕并处以死刑。随后,三千名改革者的追随者被抓住处死,鲜血染红了台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