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有了“指引”,工资结构中设“能力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可供参考的方式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指引”提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应遵循三个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坚持职业发展设计与薪酬分配相配套;坚持统筹处理好工资分配关系。
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一般应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业发展通道并行设置,层级互相对照。企业可根据发展需要,贯通工程技术领域操作技能与工程技术序列融合发展的路径,并逐步拓宽贯通领域,扩大贯通规模。对制造业的技能人才,可以设置基本生产技能操作、辅助生产技能操作等细分类别,纵向设置多个职级。其他行业企业可结合实际参照设置。
按照为岗位付酬、为能力付酬、为绩效付酬的付酬因素,技能人才工资结构可由体现岗位价值的岗位工资单元、体现能力差别的能力工资单元和体现绩效贡献的绩效工资单元等组成。
在各工资单元功能不重复体现的原则下,为补偿技能人才在特定环境或承担特定任务的额外付出,可设置相应的津贴单元,包括体现夜班工作条件下额外劳动付出的夜班津贴、体现高温噪音污染等艰苦环境条件下额外劳动付出的作业环境津贴、体现技能人才技能水平的技能津贴、体现技能人才班组长额外劳动付出的班组长津贴、体现技能人才师傅带徒弟额外劳动付出的带徒津贴等。根据需要,还可设置鼓励多学技能、向复合型人才发展的多能津贴或通岗津贴等。
“指引”还明确,技能领军人才是技能人才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应提高其薪酬待遇,鼓励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高技能领军人才可探索实行年薪制,人力资源市场稀缺的核心关键岗位人才或企业重点吸引和留用的紧缺急需人才可适用协议薪酬制。结合实际探索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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