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2018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发布,370家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一览

日前,《2018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运行概况》发布,文件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国有370家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从业飞行人员3476 名(含中国籍飞行员3411人,外籍飞行员65人),航空器2095架,暂停或终止运行种类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累计 57 家。

(一)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概况

(二)暂停或终止运行种类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概况

(三)训练学校概况(含飞行学院)

经批准的国内驾驶员航校共有26家,其中包括持有CCAR-91运行合格证的飞行学校25家、以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1家(另:新津分院、绵阳分院、洛阳分院和遂宁分院)。以上飞行学校的主运行基地和辅助运行基地均统计在图8 中,绿色为主运行基地,紫色为辅助运行基地,为明确图8 的统计数据特此说明。

二、飞行人员 

(一)人员概况

截止2018年底,我国从事通用及小型运输的飞行员, 总计3476人,其中华北地区579人、华东地区752人、中 南地区1035人、西南地区357人、东北地区456人、西北 地区146人、新疆地区151人。

从持有驾驶员执照类型上看,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 飞行员多数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统计数量如下,持有商用 驾驶员2997人、航线驾驶员468人、运动类驾驶员11人。

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飞行员年龄结构跨度较大,主 力军为80-90年代的飞行员。

(二)141 训练学校飞行教员 

我国共有26家训练学校,除飞行学院外,我国按照CCAR-141训练的航校25家。共有飞行教员582人,其中华北 70人,华东92人、中南149人、西南51人、东北144人、西北35人、新疆41人。另外,飞行学院教员388人。

三、航空器 

从运营人统计口径获取的航空器数量信息与局方使用 困难报告系统(SDR)内记录的数据匹配度较高,反映出本 信息通告航空器数据接近实际情况。

(一)概况

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共计2095架,其中,中南地区505架、华东地区474架、华北地区426架、 东北地区322架、西南地区166架、西北地区114 架、新疆地区88架。另外,飞行学院航空器数量241架。

按航空器种类划分,实际用于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公 司,其飞行作业的航空器主要为飞机类、直升机类等。其中, 飞机1101架、直升机855架、运动类139架,共计2095架航空器。

按照航空器种类,对各地区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拥 有航空器的数量进行统计。

(二)训练学校

除飞行学院外,国内CCAR-141部训练学校共有航空器545架,其中飞机465架、直升机80 架;FTD训练器48台, 另外飞行学院28台。

四、运行种类 

通航现有的运行种类包括一般商业、农林喷洒、旋翼机 外载荷、训练飞行、空中游览、私用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 等。其中从事训练飞行的比重最大、其次是空中游览和农林 喷洒。而对于小型运输航空,又分为小型航空器、大型飞机 和运输类直升机运行,具体情况如图 21。

五、航空器代管业务

按照91部K章分类,航空器代管业务分为2种。一种 是小型航空器代管,主要用于作业飞行;另一种是大型航空 器代管业务,主要用于私用远途飞行。目前我国具有从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公司39家,其中从事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 28家。各地区通航公司代管业务统计如下图。

2016年5月,“FSOP-91 部审定监察系统”上线使用。截止2016年12月,航空器代管数据尚未在系统中完善,部分代管数据来源公司上报。由于各公司对航空器代管大型、小型的区分方式不同,导致2016年数据略有偏差。

六、其它

(一)本信息通告上述部分仅包含商业类和代管类数 据,飞行学院、救捞局、校飞中心等单位数据见下表:

(二)飞行表演

《飞行表演》咨询通告下发以来,飞行表演和竞赛活动 日趋频繁。2018年度共举办飞行表 14场次,由于统计口 径改变,取消了静态航展数据。因此,2018年飞行表演场次 较之2017年略有下降,但表演规模、品质均有所提升。飞 行表演概况详情及区域分布,详见表6及图26。

(三)无人驾驶航空器

根据咨询通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AC-91-31),我国民用无人机系统依据空机重量和起飞全重划分为八类,分类详情见表8。在实际运行中,Ⅰ(a)、Ⅰ(b)、Ⅱ、Ⅲ、Ⅳ类 分类有交叉时,按照较高要求的一类分类。

民航局于 2018 年重新修订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 规定》(AC-61-FS-2018-20R2),调整了监管模式。由局方全面直接负责执照颁发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细化了执照和等级的颁发要求和程序,原来由行业协会颁发的合格证将转换为局方颁发的电子执照。

2018年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数量统计情况如下:

截止2018年,在运行的无人机云提供商共计8家,其 中接入无人机云交换系统中的云提供商6家,其2018年飞 行小时数据,见表9。

(四)运行时间

截止2018年底,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各类运行时 间的数据来源于民航局FSOP各审定监察子系统。从FSOP 云系统中采集了飞行员经历时间作为公司运行时间,按照飞行员经历时间统计,分成运行及训练两部分,统计如下(以上数据可能存在漏报和误差问题,因此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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