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过去 展望未来 不断推进中国税收现代化建设〗

--“改革开放40年税收改革发展研究”专题研讨会圆满成功

图1 “改革开放40年税收改革发展研究”专题研讨会会场

“改革开放40年税收改革发展研究”专题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国税务出版社联合主办。与会专家围绕40年税收领域的重大事件和历史节点、40年税收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以及面向新时代税收改革发展方向等进行了充分研讨与交流。

图2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张志勇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张志勇结合自身经历体会,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收政策特别是涉外税制从引入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重点对上世纪90年代起尤其是加入WTO后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及其背景进行了回顾。中国涉外税收发展的40年,是在不断探索实践、学习引入国际税收基本规则的过程中,逐渐改进成熟起来的。在创建涉外税制的初期,乃至之后的改革进程中,中国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按照服务改革开放、维护国家权益、尊重国际惯例等原则,中国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在不同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和侧重点。另外,他还对数字经济等对全球税收影响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

图3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教授认为,40年税收改革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与中国经济体制整体改革和整体发展咬合在一起,从来没有脱离过经济体制整体改革和整体发展。他把中国40年的税收改革大体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78~2012年阶段,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线,伴随经济高速增长,税收呈高速增长态势,这一时期税收改革的规律,就是沿着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的目标和要求,对税制本身改革的税收公共化过程;二是2012年至今,伴随全面深化改革以及社会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等一系列深刻转换,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这一时期税收改革的规律,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传递到税收领域的税收现代化,即税收现代化该如何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

图4 东北财经大学原副校长马国强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原副校长马国强教授充分肯定了40年改革开放的巨大成绩,对税负水平、税制结构、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改革、地方税体系以及税收法定等当前热点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图5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把中国税收法治40年的巨大变化概括为四大趋势、六条经验。其中,四大趋势包括:一是税法税制从内外有别到一体化;二是税收改革从行政思维到法治思维;三是制度建设从行政主导到税收法定;四是法治理念从税收法制到税收法治。六条经验包括:一是坚持财权管理制度统一;二是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三是坚持顶层设计科学布局与试点探索先行先试;四是坚持建立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五是坚持促进公民实现从义务观到权利观转变;六是坚持税收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结合。

图6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税制改革历程,认为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重大变化:一是税制不断现代化,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税制由一个非常古老的税制变成了一个很现代化的税制,例如屠宰税、集市交易税、农业税等在80年代、90年代还存在的古老税种逐渐消失了;二是税制不断国际化,由一个封闭的税制变成了一个开放的税制,从利改税到营改增都充分体现了税制改革与国际化接轨。

图7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李万甫所长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李万甫所长从四个方面阐述了新时代税收治理格局的重塑。一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是更好发挥税收治理作用的基点选择。税收内嵌于经济活动中,是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纽带。只有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才能解决好精准施税,才能实现减税降费政策的效能最大化。二是税收改革助力经济转型发展的作用显著。税收改革从利改税到分税制,再到结构性减税、新一轮“6+1”改革等,在助力不同时期经济转型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而关键的角色。三是减税降费成为新时代税收治理主基调。伴随新时代社会基本矛盾、管理模式、发展动能等一系列转换,减税降费已逐渐成为新时代税收治理的主基调。四是塑造新时代税收治理格局亟待中国特色税收治理理论创新。既要立足国内税制改革和结构优化,充分考量新经济、数字经济、大数据等对现代税收征管的冲击和影响,更要立足全球视野,在G20等全球治理平台的大背景下,着力提升国际税收规则的话语权。

图8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马海涛教授认为,市场化方面,40年财税改革完全是和市场化改革同步。法治化方面,税收法治化建设的最大标志性事件,是历时十年、跨越三届人大、经过四次审议的2014年新预算法,这部法律最大的改变是由过去的一部管理法变为现在的控权法。国际化方面,财税改革与国际化同步的重要体现,就是充分借鉴国际的经验,在国际规则框架下来研究和推进中国税收领域的各项改革,最终逐步实现了与国际规则接轨。

图9 中国国际商会学者刘戬

中国国际商会学者刘戬老师高度评价了40年来中国税收环境改善取得的巨大成就。一方面,国内税收政策环境和税收征管环境持续改善。从世界银行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0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19)》《世界纳税指数报告(2019)》看,中国纳税指数全球排名从2005年第173位上升到2017年114位,进步了69位,纳税次数排名从第104位上升到第15位,进步了89位,纳税小时排名从第167位上升到第53位,进步了114位。另一方面,全面参与国际税收环境改善和治理。中国发布了81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基本覆盖境外主要投资目的地。截至2018年10月,中国共发布了81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方便了“走出去”企业了解东道国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在海外健康发展;对外正式签署10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0个协定已生效,为跨境投资和经营企业在东道国享受公平待遇、有效解决纠纷、维护税收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图10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龚辉文研究员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龚辉文研究员介绍了“改革开放40年税收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并表示,中国40年税制改革的市场化、国际化特征明显。以增值税为例,一方面,几十年来着力构建现代型增值税制的改革逐步深化,从1984年对部分产品试行增值税,1994年税改取消产品税同时对所有货物征收增值税,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再到2016年全面营改增试点以及此后的简化税率,都使得增值税制更规范,征收范围更广泛、抵扣链条更完整,消除重复征税更彻底。增值税制的中性特征有利于社会分工,是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种。另一方面,增值税实行“出口退税、进口征税”的消费地征税原则,理论上可以使货物、劳务以零税负成本进入国际市场,有利于国际公平竞争,是一个符合国际化发展趋势的税种。

图1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从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订视角切入,认为构建现代税制不能忽视国际税收规则的约束环境,需要不断与国际税收规则相协调相适应。中国税收改革需要不断国际化、不断融入全球化,不断提升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会议组织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特聘、特约研究员和课题组成员等围绕“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与法制”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专家们认为,经过40年发展,中国税制的国际化已经实现了从“被动顺应”到“主动兼容”的巨大转变,下一步正在开始积极影响世界税收发展,比如中国的营改增就为世界营改增提供了“中国样本”“中国方案”。

图12 与会专家进行分组座谈

(刘和祥、魏升民整理;苏御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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