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抗税案件”
记得年初写过一次,感觉这个题材非常重要,所以几经周折,终于得到了这份难得的历史史料,重读之后,对上一次做一补充
1951年12月6日,云南省沾益县法院接到沾益县税务局送来的公函,状告沾益县城一家叫做“夜来香”饭店的老板施顺才拖欠税款、抗税,还鼓动他人不交税款,辱骂协税人员,并且有诋毁政府的言论,此人已经被公安机关羁押,请法院对其审理判决。
沾益县法院于12月8日对施顺才进行了初审,了解了一些情况,然后进行了调查,12月19日又进行了再审,并于12月20日宣判施顺才有期徒刑一年
施顺才有个别名史勳才(估计是方言和施顺才发音差不多)祖籍苏州,1905年生人,家中兄弟姐妹六七个,他是居中,由于孩子们多,家境贫寒,从小随亲戚去上海学做餐饮厨师一行,学成后辗转漂泊,抗战后期在一工厂做厨师,后随工厂迁址云南沾益,年近四十才在这里娶当地女子为妻生一女,抗战以后,与人合伙开饭店,取名“夜来香”,饭店经过几次关门停业,变换地址,期间还做过小买卖,但是最终还是以“夜来香”为名继续经营,小店没有雇人,就是夫妻两个,每天营业额相当于现在的一千多元,当时税收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核定税额,按季度征收,我核算了一下,税负大致是营业额的百分之二十,施顺才感觉负担不起,拖欠少部分夏季税款,和全部秋季税款,并且与税收评议人员有言语冲突,虽然他在法院审理中并未承认。
这套历史资料珍贵之处在于详实记录了建政之初涉税案件的整个过程,反映出原国统区商人在新旧政权更替中的心态和行为,暴露出贪婪的人性即使在制度高压下仍然抱有侥幸的心理。
有趣的是法院工作人员曾问起施顺才为什么以“夜来香”店名,施顺才说,他喜欢一首“夜来香”的歌,就用来当店名了。
“夜来香”这首歌是上世纪著名的音乐人黎锦光于1944年创作的。
黎锦光当时的享誉上海滩的音乐人,号称歌王,很多电影插曲都是他作词作曲,传说他某一晚给人录音,当时录音棚没有空调,暑热难当的黎锦光走出来想换换空气,早已灯火阑珊的暗夜里忽然飘过一阵夜来香花的香气,伴随着远处的夜莺鸣叫,黎锦光霎时灵感爆发,一首“夜来香”就浑然天成了,但是当时的歌星周旋、白虹、龚秋霞试唱之后,都感觉驾驭不了这首音域宽广的作品。有一天,李香兰新片上映前夕,去黎锦光的唱片公司选影片插曲,就在办公桌上发现了这首歌曲简谱,试唱之后感觉终于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灵魂之歌。
(此图来自百度图片)
李香兰是日俄战争以后移民东北的日侨二代,日本名山口淑子,抗战以后以间谍罪被捕,经调查得知其是日本人后,取消罪名随其他日人一起遣返,李香兰回到日本后继续从事演艺行业 ,1958年嫁人,弃艺从政,1974年当选了日本参议员。八十年代李香兰来中国访问,还专程去见了阔别四十年的黎锦光。
黎锦光生于1907年,是湖南湘潭的黎氏八杰之七,1920年13岁的黎锦辉曾在长沙第一师范补习班学习,在这里他遇到了当时27岁的毛泽东,因为毛泽东是他的班主任。毛泽东在这一年的年底与杨开慧结婚,第二年六月份去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