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一个人最多骗7000元”!骗了6997.5元后,她“踩了刹车”……

“骗亦有道,跟其他人相比,我们算是很有良心了。”2020年12月23日,李飞等来了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2020年9月28日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因涉嫌诈骗罪,主犯李强和韩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李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杨晓艳等六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一审宣判后,李飞选择了上诉,他认为刑罚过重。

而在被害人陆先生看来,这伙“杀千刀”的骗子罪有应得,骗人钱财不说,还玩弄感情,他至今想来犹觉心痛。

交换信物,被“白富美”大学生女友拉黑了

家住无锡新吴的陆先生是一名单身青年,2019年8月期间,他在百度贴吧看到一个女性吧友发帖子找男朋友。陆先生私聊了她,加了一个昵称为“甜崽”的QQ。“甜崽”自称真名杨晓艳,小名“艳艳”,江苏南京人,在山东师范大学读书,希望通过QQ“脱单”。照片上的艳艳青春靓丽,言谈间表示自己家境优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富美”。

通过几天的热聊,艳艳在言语中透露出的爱意让陆先生甚为心动,两人在QQ上谈起了甜甜的爱情。随后艳艳提出要互相交换“定情信物”来见证这段感情,并发来一个名为“金碑销售顾问”的微商号,说自己很喜欢这家店的项链。于是陆先生花了1200元买了艳艳心仪的一条“凤牌玉石项链”。当他问艳艳要地址想寄给她时,艳艳表示希望两人见面时由陆先生亲自为她戴上项链。

收到微商寄来的项链后,陆先生发现项链看起来粗制滥造,远不如照片精美。他怀疑微商卖了假货,想要退款遭拒,只好自认倒霉。好在艳艳不以为意,每日柔情蜜意,令陆先生倍感幸福。但是每当陆先生提出要跟艳艳视频聊天,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推脱。在后续的QQ聊天中,艳艳以买化妆品缺钱、代为保管工资、生病买药等理由,索要大小不一的红包。陆先生怜惜女友,尽管自己工资不高,还是想尽办法满足艳艳的需求。

到了10月16日,陆先生像往常一样给艳艳发送关怀信息,却发现自己已被“善良”“温柔”的艳艳拉黑了......他越想越不对,赶紧报了警。

陆先生不是个例。据悉,像陆先生一样网遇白富美“女友”、互换“定情信物”遭遇诈骗的被害人全国各地有数百人。

“损失点钱财倒也不算啥,可恶的是一片真心被人玩弄,希望检察机关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多名被害人表示。

约法三章,“一个人最多骗7000”

陆先生是这起诈骗案中少数几个被拉黑的被害人之一,唯一的报案人,也是最让这伙诈骗分子感到“头疼”的被害人。

“没想到他那么老实善良……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拉黑他。”归案后杨晓艳表示,尽管陆先生忠厚老实,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但公司内部有规定,“一个人最多骗7000”,在骗了陆先生6997.5元后,杨晓艳迫于“无奈”,不得不将陆先生拉黑。

杨晓艳所说的“公司”为河南省某商贸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披着合法外衣、专门利用QQ软件假冒“白富美”与男性被害人进行交友聊天做诈骗勾当的“皮包公司”。公司与业务员有着奇怪的“约法三章”:一是限额7000,一个被害人不能被骗太多,“羊毛不能逮着一只薅”;二是超过1000元的大额红包要用交换“定情信物”的方式,让被害人拿到东西作为感谢;三是一旦被害人起疑心或者不想付钱后,业务员不能直接拉黑,只能慢慢冷落他们,或者让被害人自己拉黑业务员。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降低被害人的警惕心理,怕诈骗太多引起被害人的怀疑,纠缠不休从而报警。另外一个原因,则是这个诈骗团伙自认为与其他犯罪分子的区别:“骗亦有道,做人还是要讲点良心,我们没有白拿人家的钱,毕竟也给对方送了相应商品。”

而所谓用来“感谢”被害人的诸如金器、玉器、茶具、手表等“定情信物”,实际成本均为20-60元之间,到了“金碑销售顾问”手里,销售价格却达到1000-3000元不等。

正是根据陆先生的支付记录,警方追查到了杨晓艳和其男友李飞“金碑销售顾问”微商号的使用人。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办理,一个以李强、韩朋、李飞为首的诈骗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罪有应得,诈骗团伙均获刑

出生于1998年的李强、韩朋是同乡加亲戚关系。2017年8、9月间,二人在河南汝州一家名为商贸公司实为网络诈骗的“皮包公司”工作,在此期间接触到了交友诈骗这种模式,并做到了经理级别。随着国家对电信诈骗打击力度的加大,原公司负责人害怕追责解散了公司,习惯了“轻松赚快钱”的李强、韩朋不甘就此罢手,决定另组人马大干一场。

2018年年底,李强和韩朋各出资2万元,成立河南省某商贸有限公司,聘请原公司同事李飞担任经理,纠集杨晓艳、吉丽英等人,购买手机、电脑等办公用品,招兵买马,重操旧业。公司先是租在一家写字楼,不久发现隔壁公司似是“同行”,担心引来关注,于是公司连夜搬家。为了逃避打击,曾三易其址,后公司于2019年9月解散。

检察官发现,该公司人员结构分为三级:第一级为老板,即李强和韩朋,负责管理经营、发货、资金管理等;第二级为经理李飞,培训及管理手下业务员,薪酬为其自己所骗金额60%及所有业务员所骗金额8%提成;第三级为业务员,薪酬为自己所骗金额的40%。

公司以诈骗为主业,业务员百度贴吧和QQ兴趣部落发帖,将自己包装成“白富美”在读女大学生,打着找男朋友的名义,QQ热聊三天后,假装互送“定情信物”,让被害人添加特定的微信号高价买入项链、手环等劣质商品。然后继续以“情人节礼物”“生病住院”“发红包”等事由,让被害人进行转账,并在事后向被害人邮寄相应的劣质商品表示感谢。

讯问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辩解假冒“白富美”的目的是为了销售商品,最多只能算是民事上的“欺诈”,不构成犯罪。对此,新吴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温瑶表示,“换汤不换药,万变不离其宗。这是一起看似销售行为实则利用交友表象进行诈骗的犯罪。被害人陷入特定情感需求而所谓自愿交付财物的行为,并非其本意,嫌疑人已超出‘欺诈买卖’的民事合同范畴,构成诈骗罪。”

经查明,2019年2月至9月间,该犯罪团伙共诈骗无锡市新吴区陆先生等人共计人民币60万余元。2020年6月23日,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以李强、韩朋、李志飞等9人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历经一、二审,9人均获刑,目前判决已生效。

“天上不会掉下‘白富美’,事出反常必有妖。建议广大朋友擦亮眼睛,网络交友要谨慎,涉及到钱财交易须长个心眼,一旦上当被骗要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温瑶说。(以上涉案人物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公众号 作者:郝红梅)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