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新规下,子女再闹也没用
截止目前,中国究竟有多少房子?没有统一的数据,但是我们可以从很多关于房产的零散文献材料中计算出来,根据西南财大一名学者分析,他经过核算1998年至2013年的房产建设面积,初步估计我国住宅面积超过207亿平方米。
从2014年至2017年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来看,这3年里累计销售达到56亿平米(2014年为12.1亿平方米、2015年为12.85亿平方米、2016年为15.73亿平方米、2017年为16.94亿平方米),另外,2018年-2020年依然保持这个态势。
由此核算,我国现存的住宅面积达到265亿平米以上(这是保守估计),按照人均居住30平米(国际合理居住面积为30平米左右),那么265亿平米房产足够8.8亿-9亿人居住。而截至2020年底,我国的城市化率才60.6%,城市常住人口8.4亿人,所以说,这些房子远远供大于求了。
北师大教授董藩还抛出了另一类大家忽略的房产:小产权房和宅基地房。这两种房子历史悠久,数量是商品房的4-6倍左右。按照董藩教授给出的这个比例计算,小产权房相关房产数量足够20亿人使用。由此可见,房地产行业经常说的“中国房子足够30亿人居住”此言非虚。
无独有偶,原万科董事长王石在一次接受采访时同样直言,当前房地产已经过剩了,所以我(王石)建议大家不要急着买房子,未来你会继承很多套来自爷爷奶奶、来自父亲、母亲们的房产,还不继承都不行,所以根本就不缺房子住,(王石说)你还担心没房子住吗?
在房产过剩、库存日益增加的大背景下,一个新问题如约而至,将来父母亲老了之后,房子如何留给子女更恰当、如何分配更公平合理?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题,一方面父母们需要权衡子女们之间的“养老贡献度”,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子女们之间“利益”均衡关系,同时还需要关照“家庭和睦”问题。毕竟一套房子价值200-500万元,如果子女能多继承一套,就可以少奋斗20年,为了多获得父母房产,不少家庭分崩离析、连兄弟姐妹都做不成,甚至对簿公堂。
新规下,2021年“继承权”变了?今后父母房产一律“这样办”,子女再闹也没用了。
现阶段关注程度较高的新版本《民法典》从2021年开始正式实施,这部新规中,增加了不少对“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新规定,特别是在遗嘱订立过程、遗嘱效力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另外还规定了几种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形。想要顺利继承父母房产,这些事情应该提前知晓。
一、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完全有理由。
在哪些情况下子女是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笔者根据新的规定梳理有2种情形:
1、父母亲不愿意把自己的房产和家庭财产交遗留给子女们,而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房产继承给了其他人(可以是旁系亲属,也可以是一位朋友)。
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按照传统观念,家庭中的儿子会承担父母亲100%的养老义务,同时继承家庭100%的房产和家庭财富,那么父母亲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房子交给“外人”合规合法吗?答案是肯定的,父母亲购置的房产、置办的家庭财产,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财富所有人为父母亲,根据继承法规定,只要父母意识清醒、完全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情况下,是可以100%随意处置自己房产的。
举个例子:一位法国的老人膝下有2个儿子和1个女儿,这位老人奋斗一生购买了2套价值7000万法郎的别墅,但是2个儿子和女儿全部长期工作和居住在英国。老人年迈之后,只有一位女性保姆陪伴,老人去世之前立下遗嘱,把自己的这2套价值7000万元的别墅全部遗留给保姆。
2、如果房子是共同持有,或者设置了居住权等特殊情形,子女们也是无法100%继承和使用这套房产的。这一点,光明网曾刊发《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继承权”新规来了!》一文就有相关阐述,光明网认为,按照以往的规则,不管父母的房产属于何种状态,只要房子是父母的,那么子女们继承情理之中,但是2021年起的新规定下,就不一定了。
第一种是父母如果与别人共同有的房子,自己的子女不能够独立完全继承;第二种是设置了居住权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公证设置房子给张三使用,一直使用到张三离世,那么即便子女继承了房子,这套房子依然无法处置。
二、新规还扩大了继承人范围。
新的规定要求,扩大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等都可以依法继承父母房产,不过有前提条件,继承人是区分为第一、第二、第三次序的,这些远房亲戚想要继承房产,还需要在顺位继承人缺失的情况下,方可有补位的概率。
例如,老王经营一生,创办了2家企业,价值30亿元以上,还购买了超过20套房产,但是没有结婚生子,所以膝下无儿无女,将来这些资产在没有第一、第二等继承人的情况下,老王这些资产就很有可能会被外甥、侄儿等继承。
对此,你怎么看待?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