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是老大,再想收拾人,也得按章办人!
【原文】(可跳过直接看解析)
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风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钦奏记于凤曰:“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传》曰:'赏疑从予’,所以广恩劝功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阙难知也。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违'阙疑从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将以制刑为后法者,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赏大信,不可不慎!”凤不听,竟免野王官。
【译文】(可跳过直接看解析)
冯野王恐惧不自安,就得了疾病。病假满三个月后,成帝批准他带职养病,他就跟妻子回到故乡杜陵就医。大将军王凤暗示御史中丞弹劾他说:“冯野王被皇上赐准带职养病,却私自趁便拿着虎符越过郡界回家,犯了奉诏不敬之罪。”杜钦给王凤上书说:“官秩为二千石的官员得了病,被批准带职养病而就此回家的,有前例可援。法令中并没有不许离郡的条文。经传上说:'拿不准该不该赏赐的,姑且给予赏赐。’目的在于广施恩德,勉励有功之人。还说:'拿不准该不该惩罚的,姑且赦免。’目的在于谨慎刑罚,免生差错。现在,不顾法令和前例,而以不敬的法条治罪,完全违背了'拿不准该不该惩罚的,姑且赦免’的古训。即使认为二千石的高级官员管辖千里之地,负有军事上的重任,不应轻易离开辖郡,准备制定律条作为以后的法令,那么冯野王的罪过也在新的条文制定之前。刑罚和赏赐,关系国家的重大信誉,不可不慎重!”王凤不听,竟然罢免了冯野王的官职。
【解析】
1.收拾人要有名
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
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
2.有名义不是乱来
3.共识与制度
【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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