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无性婚姻,到头来也无爱,那通过人工授精的女儿该归谁呢

无性婚姻,心有灵犀一直觉得是不道德的,那么相互携手同行走过十年,这位女子确实不容易!但可能缘分走到了尽头,虽然十年间,他们拥有了人工受精的女儿,但他们的婚姻还是要面临结束了!那么这个受精的女儿该归谁呢,法律会怎么判决呢!那这桩无性婚姻究竟是怎回事呢,到底有哪些我们所不知道的隐私呢!心有灵犀和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2007年,在某都市报的相亲版面上,杭州某美容医院护士湖南姑娘28岁的小雅,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了杭州做室内装修设计的舟山小伙阿骏!有缘千里来相会,他们很快准备走入婚姻的殿堂!可在婚检时,阿骏染色体异常,无精症,这意味着他们将来永远不可能有孩子!但是小雅还是没有后悔结婚,他们也曾有过一段相亲相爱的日子!婚后三年,小雅的生活就是利用精子库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和“备孕”,历经十次终于有了一个女儿!

但是结婚十年,他们几乎无性。在女儿出生后,蜗居在40来平方米小居室里的夫妻,小雅跟女儿占了大床,阿骏在阳台上搭了个铺。有这么多阴影的婚姻,维持十年已属不易,现在走到尽头也是必然!现在两人都恨得牙痒痒, 十年婚姻无性,走到最后也无爱。两人之间的战争只剩下钱、房子,最重要的是孩子!现在男女双方都在争夺女儿的抚养权,那么到底应该归谁呢!

心有灵犀认为,按照道义来讲,当然女儿应该跟随母亲!但是从男方来讲,他以后不可能有孩子,所以这也是他们一定要争取女儿抚养权的原因!法律对离婚案子女抚养权规定,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事生育能力的。但是女方代理律师认为作为母亲,在女儿的青春期和日常生活方面更方便照顾!双方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心有灵犀认为,同为女性,女儿还小,当然应该跟随母亲。母亲十月怀胎,经历过生育的痛苦,更懂得为女儿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而且父亲和女儿一点也没有血缘关系,血浓于水,母亲才会真心对待女儿!这是心有灵犀的观点,那么路过的你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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