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经典并非公众的承受能力不强
恶搞经典并非公众的承受能力不强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在提倡文化繁荣的今天,对嘻哈文化可以不禁止、不限止,但决不能出格,而必须有度。
把恶搞英雄、恶搞经典等当作嘻哈文化的内容,毫无疑问已经出格,已经突破了最基本的底线。
曾入选“十大抗战歌曲”的《黄河大合唱》惨遭恶搞。据报道,在某单位年会的视频中,这首歌曲被人以夸张的表情和肢体动作恶搞,引得台下哄笑。近年来,恶搞《黄河大合唱》已成为公司年会或晚会的热门节目,甚至还被搬上电视荧幕。
作为经典歌曲,《黄河大合唱》以其气吞山河的气势,激发了无数中国人在民族危亡时刻的反抗精神、战斗精神,让无数中国人拿起反抗的武器、战斗的武器,很多人就是唱着《黄河大合唱》投身于抗日救亡中去的,是唱着《黄河大合唱》将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国的。
然而,正是这样一首激励了无数中国人的经典歌曲,却遭到了极少数人的恶搞,并被一些人作为笑谈,真的不仅让人痛心,更让人气愤。细看那些恶搞《黄河大合唱》人的样子,摇头摆尾,搔首弄姿,一个个活象抗战剧中的伪军、叛徒,真的应该是连恶搞《黄河大合唱》的资格也不应该有。
有学者认为,恶搞经典,主要是公众的承受能力不强,本身并不会产生什么后果。而且,恶搞者未必有恶意。我们并不否认,恶搞经典者,很多确实可能没有多大恶意,也未必带有什么政治含义。但是,如此行为,显然连最基本的素质也丢失了,已经根本不懂得什么叫经典,为什么会成为经典。所谓经典,就是能够流传于后世的传世之作。《黄河大合唱》能够成为经典,不就是因为它能够散发出巨大的民族力量和爱国热情吗?即便没有亲身经历过抗战,也应当从《黄河大合唱》中品味到抗战的精神和力量,而不是为了一时之欢,或为了在他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能耐”,去恶搞《黄河大合唱》已经注满民族情感的经典。
我们常说,现在象《黄河大合唱》这样的经典少了,原因就在于,带着民族情感、爱国热情去创作歌曲、表演歌曲的人少了。也正因为如此,象《黄河大合唱》这样的经典才弥足珍贵,才更要好好爱护、多多传唱。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黄河大合唱》被恶搞,那些在台下观看的人,不仅没有人当场谴责、当场批评,而是跟随这样的恶搞哈哈大笑,甚至还在茶余饭后谈笑,可见,经典在不少人的眼里,已经不再具有庄重、威肃、激昂的感觉,甚至完全忘却了。这,可能比恶搞经典更加可怕、更加令人担忧。
不错,时代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也发生了不小的改变。但是,信仰、精神、理想不能变,不能因为物质丰富了、经济实力增强了,就忘记曾经经历过的苦难,就忘记为了今天的幸福生活牺牲生命的英雄和烈士,就忘记曾经激励过人的经典,继而做出诋毁英雄、恶搞经典的行为。
很显然,对恶搞经典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尤其是曾经这样恶搞过的媒体,应当来个“秋后算账”。因为,媒体的责任应当是宣传正能量、消除负能量。很显然,个别媒体为了博眼球,为了所谓的收视率,完全没有了底线。这样的媒体,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2018年1月27日,是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截止日。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中即包含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内容。那么,对有关经典方面的保护,是否也可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保护经典,也是保护传统文化、传统历史,是为了不让后人忘记历史、忘记英雄、忘记所有为中国革命事业、民族解放事业、国家振兴事业做出过积极贡献的人。
恶搞经典,就是缺少对经典的敬畏,对历史的敬畏,对民族的敬畏,对国家的敬畏,对人民的敬畏。在提倡文化繁荣的今天,对嘻哈文化可以不禁止、不限止,但决不能出格,而必须有度。把恶搞英雄、恶搞经典等当作嘻哈文化的内容,毫无疑问已经出格,已经突破了最基本的底线。所以,决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再让这样的现象发展下去。敬畏英雄、敬畏经典,应当成为每个人最基本的要求、最基本的素质。今天的中国人,仍然应当具有“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壮志。如果没有这样的壮志,如果忘记了历史,如果对经典和英雄都没有了敬畏之心,如果只想在嘻嘻哈哈中度过自己的时光,那么,谁也无法保证,“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悲剧不会重演。
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同时指出,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毫无疑问,恶搞经典不仅仅是低俗、庸俗、媚俗的行为,而是已经触犯了法律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
谭浩俊【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