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气法

宋代段子:“妖法”也是《夷坚志》一类故事的标签,所谓“妖法”事件在宋代给社会、百姓造成过不少的伤害,甚至官府有专门的“鬼驱官司”这样的机构去处理本类事件。

【原文】

从事郎陈遹为德庆府理官,鞫一巫师狱。巫善挑气,其始与人有仇隙,欲加害,则中夜扣门呼之,俟其在内应答,语言相闻,乃以气挑过。是人腹肚渐胀,日久,腹皮薄如纸,窥见心肺,呼吸喘息,病根牢结,药不可治。狱未成而死。
江璆鸣三作守,以事涉诞怪,不敢置于典宪,但杖脊配海南。此妖术盖有数种,或咒人使腹中生鳖者,或削树皮咒之,候树复生皮合而死者,然不得所以治法。(右二事陈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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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语音文字版】

从事郎陈遹yù做德庆府(今广东德庆县)理官的时候,曾经审问过一桩巫师害人的案子。这巫师善长“挑气”,他开始是跟别人有仇隙,准备加害人家。他半夜时分去敲仇家的门,叫他名字,等他在门里答应,两个人语言交流上了,就用气挑仇家(行使某种巫术)。随后仇家的肚腹逐渐胀大,时间长了,仇家的肚皮就像纸那样薄,从外面都能看见体内的心肺,能看到体内呼吸喘息的状态,此时病根就已经在那仇家身体里扎牢固了,用药是治不了的,官司最后没定案那仇家就死了。
当时江璆(字鸣三)做德庆府太守,因为此事涉及到荒诞怪异的情况,他不敢用正常的司法程序审理,结果只是把巫师杖脊发配海南。“挑气法”这种妖术大概有好几种:有的是咒人,使受害者肚子里生鳖;有的把树皮削下来诅咒一番,等削下树皮的那棵树再长出树皮复合的时候,受害者就死了,只是不知道怎么对治这挑气法。这事情是陈遹说的。
【祥宏点评】:理官,司理参军,负责问案的官员;鞫jū,审问犯人;从事郎,从八品文散官;这故事说到的江璆qiú,与其他文献资料有冲突之处,有个历史资料记载,有一位江璆(1225-1283年),字宗宝,号玉斋,他在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四月时知德庆府,与故事信息有同有异,故事中的江璆,字鸣三。而后面这位江璆,字宗宝。他们都做过“知德庆府”。问题是后面这位江璆,出生于洪迈去世的二十多年之后,鉴于《夷坚志》有故事是后人窜入的情况,也有可能这两位江璆实际是一个人;故事讲到的这种“妖术”倒是值得研究一番。全本夷坚志,点开免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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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7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修证地圆融道家,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表面看,它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又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天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尽在《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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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祥宏谈夷坚系列之29-宋代的“妖法”)

参考音频:来自“宋朝一小时”音频专辑@喜马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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