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3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少阳病篇
汪琥曰:此条系三阳经齐病,而少阳之邪居多也。
太阳伤寒已至四、五日之时,不曰发热恶风,祗曰
身热者,此太阳之邪渐衰也。其兼阳明证不曰鼻
干不得卧,而只曰颈项强者,此阳明之邪,亦将衰
也。惟胁下满为少阳经之专证,况兼手足温而又
渴,此为邪将传里之机已著也。
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与小
柴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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