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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平律师:河北辛集市的耿先生,在家里半夜睡得好好的,遭到8人潜入院中强拆,听见动静的耿先生操起身旁的苗刀砍伤3人后,被当地法院判正当防卫。
 
【康律说法】

1、事件的起因是某城中村的开发项目要在耿先生的村子进行,但是耿先生一家尚未与开发公司达成拆迁协议,谁能想到该公司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找到8个大汉,半夜带着各种工具翻墙进入耿先生的家中进行强行拆除。耿先生与妻子听见声响先后出来阻止强拆,但都被8人暴力阻止还强制夫妻两人离开房屋。情急之下耿先生顺手拿起来身边的刀向施暴的8人挥舞,无意中砍伤了其中3人。
 
2、最高院判:耿先生系正当防卫,不予批捕。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3、在本案中,8个大汉手中拿着橡胶棒、镐把、头盔、防刺服、盾牌,深更半夜进入耿先生家中,很明显是对强制拆除势在必行了。并且耿先生制止他们拆除的时候,还动用了暴力手段。此时耿先生不仅仅是财产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连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这完全符合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非常的紧迫的条件。
 
4、那么这几个入室为非作歹的强拆人员会因为受伤就逃脱法律的制裁吗?当然不可能,这几名强拆人员均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几名强拆人员也正是以此罪名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不等。
 
本案已经成为最高法正当防卫的指导性案例,只有法制体现出的态度和效力,才能让老百姓活的更安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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