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仅有一字之差,两者却是天差地别
对于经常看古装剧的人来说,对于古代的官职都会有一些了解。而在看一个县的九品芝麻官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想到“知县”和“县令”,对于这两种官职,我们脑海里面就只有很模糊的概念,没有什么很明确的区分。我们也觉得这两种官职都是一县之长,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都是管理一个县,都是一个地方的地方父母官,所以很多人会将其混淆。
但是这两样官职却有本质上的不同,其实,若要区分出来,那么“县令”和“知县”的不同之处,就要从它的历史背景下手。“县令”一词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魏、赵、韩以及秦四国将“县”划分为一个重要的行政单位。尤其是在秦国商鞅变法之后,将多乡并划为县,此时的县令是直隶于国君。直到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后,县成为了郡的下属,此后一直到了隋唐时期。
不过,在这中间,也有“县令”和“县长”的微小区别。在一县之中,某县达到千户以上,被成为县令,而不满千户的被称为县长。而到了宋朝的时候,“县令”这一称谓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出现了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朝廷会委派一些大臣到地方上兼任一县之长,这时候的称呼就已经不叫“县令”了,官方称呼为“知县”。“知”谐音为“执”,很好理解, 也就是执掌、主持的意思。
而这时,关于“知县”,宋朝也就开启了新的模式,由京中派往地方的官员,假如是京官,同时担任地方官,就叫做“知县”。假使他卸除了原有职务,只担任地方县官,就叫做“县令”。
而从朝廷派出去的京官,论从资历还是能力上,相对来说,都会强过地方官员,也深得皇帝的信任。所以也会一部分“知县”可以同时兼管军事,不单单只负责地方政事。
所以“知县”这一职位也算是一种兼职,而发明这一项制度的正是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为的就是中央集权,避免发生前朝地方割据的现象发生。赵匡胤想要通过直接委派官员,抑制地方官员的权力,加大中央集权。
但是这样的制度随着往后发展,也出现了不同的变化。朱元璋创建明朝之后,恢复了宋朝的官制,一度县令和知县并存。不过,明朝的情况和宋朝大不相同。明朝的政治很长一段时间都十分稳固,官员各司其职,没有必要设置“代理”知县。
秦代之前的县令权力比较大,当时地方上的令、尹手上有一定的军事指挥权。他们除了平时负责管理农业、手工业生产,处理治安事件,还要负责国家的税收和征兵活动。
但是由于县官是与百姓走得最近的官员,因此宋代国家非常重视县令的任命,在找不到合适的人时,先指派中央信任的官员来兼职,当知县。
所以从“县令”到“知县”,不仅仅只是一个王朝的更替,替换了一个字那么简单,而它们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县令”是地方性官员,而“知县”却是由朝廷选派的,这样的操作,让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在中央集权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同样也是时代的产物。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