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李龙因病在武汉逝世凤凰网湖北
原标题:著名法学家李龙因病在武汉逝世
湖北日报讯(记者文俊、通讯员吴江龙)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新中国法理学的重要奠基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0年12月2日15时45分在武汉逝世,享年83岁。
李龙1937年1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祁阳县龚家坪镇。1950年参军入伍,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从事医疗救护工作。1954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律专业的学习和研究。在历经坎坷、饱受磨难二十余年后,于1980年就职于原黄石师范学院(现湖北师范大学)政教系,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后任政教系主任。1988年就职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00年受聘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2004年被遴选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李龙是当代中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他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法理学学科体系构建、民主与法治建设、法学教育改革、宪法基础理论、人权理论与实践、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等领域做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1995年,由李龙先生任执行总主编的《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出版。这一鸿篇巨制首次系统阐明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内容,解释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资本主义人权观的根本区别,堪称人权研究的经典作品。2004年,李龙率先在法学领域提出人本法律观的概念,出版了《人本法律观研究》。除人权与人本法律观之外,李龙先生在中国法学界还率先实现了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创设了宪法基础理论这一博士点研究方向。李龙先生撰写的《宪法基础理论》《西方宪法思想史》等著作,对宪法的基本范畴、重要制度、学科体系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开宪法法理学之先河,赢得学界赞誉和国家表彰。
李龙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理学的重要奠基人,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他在法治理论体系和法理学学科体系的建设中做出了重大贡献。1992年,李龙参与编写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新《法理学》教材。1996年,李龙总结国内外有关法理学学科体系的观点,提出将法理学的学科体系分为“五论”,并以此为基础编写了新的《法理学》教科书。2003年,李龙主编的新版法理教材,将“五论”发展为“六论”,“六论”使法理学学科体系得以成型并逐趋完善。近年来,李龙又回归中国历史,集多年心血著成《中国法理学发展史》一书,构建起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宏大图景,是我国新时代法理学研究重要的学术文献。作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先行者,早在20世纪90年代,李龙就明确指出,培养现代化的法学人才,必须转变法学教育观,探求素质教育。他数十年如一日,致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高境界的法律人才,为中国法治队伍建设和法学人才培养作出卓著贡献。
李龙是中国法治道路的实践者,曾先后应有关部门的邀请参与“八二宪法”及其后续的三次修改讨论,提出许多极富见地的立宪、修宪意见。他承办了许多大案要案,为许多犯罪嫌疑人作了成功的无罪辩护,“先后从黄泉路上拽回了14条人命”,被誉为侠客律师、侠义教授。同时,李龙先生也是最早探索公益法律发展的学者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发表了《公益法简论》一文。正是在李龙先生的带领和引导之下,武汉大学先后创设了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等平台,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关爱弱势群体,为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遵照李龙先生生前意愿,丧事从简,家庭不设灵堂。网上纪念堂:http://law.whu.edu.cn/ctdnllxs.htm
遗体告别仪式定于12月8日(周二)上午8:30在武昌殡仪馆天元厅举行。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