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解析 | 《民法典》新变化解读(1)胎儿的利益保护

我国《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书,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
先让我们感受一下民法典的威力!
所以说,《民法典》如此重要,出门不聊聊《民法典》,怎么证明我们是文化人呢!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即将施行,我们将系统梳理《民法典》确定的新规则,看看《民法典》给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带来的最直接的变化都有哪些?

新法解析 | 《民法典》新变化解读

(1)胎儿的利益保护

《民法典》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新法解析:《民法典》第16条首次确立了对胎儿的利益进行保护的法律规则。虽然胎儿没有任何行为能力,不能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但是胎儿在涉及到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利益保护的时候,民法典确定视为它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确认了要把胎儿视作人来看待,保护其利益的法律规则!

现实意义:《民法典》第16条带来的直接变化是:
一方面,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将扩大到未出生的胎儿,继承过程中应当为胎儿留有一定份额。以后分家产时,有条件的话,记得提前准备有关胎儿的彩超图片、诊断证明,为胎儿准备出生大礼包哟!
另一方面,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胎儿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可以指定胎儿作为遗产继承人,他人不得以胎儿“不是人”为由侵吞它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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