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打教师案宣判,但我们的尊师之路其漫漫兮还修远
【家教智慧 第855期】
7月10日,河南栾川县常某(化名)20年后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打老师一案,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2号审判庭内一审宣判:常革因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7月10日大河报洛阳新闻)
【事件回放】2018年7月底,常某在栾川乡变电站附近,遇见了初二时的班主任张军,想起自己不满13岁时被张军打的场景。随后,常某上前扇了张军4耳光,还朝其上身打了一拳……常某还让人将其过程录制成视频,发给好友……其后视频流传到网上,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常某被拘后,对自己的打人事实供人不讳,但却认为自己打人有理,打的是该打之人,自己打人并无“不妥”,拒无诲改之意。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不少人也跟着为常某的打人叫好,认为“出来混,终究是要还的”,“当初你打我,现在打回去”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而后,常某的家长、亲朋好友甚至同村人也都声援常某,证明常某“平时为人仗义正直、乐于助人”……
在本次开庭前夕,常某父某还表示,如果儿子被判有罪,他将追诉老师;法庭宣判后,常某父表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家人将对20年前老师打常某行为正式发起追诉……
【为师者当受尊重,一个尊重教师的社会才有希望】
老师打学生、践踏学生尊严,固然有错。但事隔20年,随着时间的流逝,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多数人要么“选择了遗忘”,要么在心里与老师达成和解,很少有人会再像河南常某这般选择“学生报复,20年不晚”“打回去”的做法了。
可是,常某作为一个33岁的成年男人,竟置法律于不顾,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殴师,而且还录下视频,这还不算,还要发到网上炫之,更令人悲哀的是,视频上网之后,竟还有许多的人在点赞,在喊好、在支持、在鼓动……可见当今教师地位的低下,有多少人心底对教师没有尊重之意!
为人师者,一定要品德为先。为师者“知浅”不可怕,可怕的是无德,无德之人,不可为师!
教师体罚学生自是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不容。20年前,作为学生的常某是受到适当的惩戒,还是如其所言被老师体罚,我们现在都不得而知、但是,无论20年前真象如何,如果像33岁常某这样,“学生报复,20年不晚”的行为被鼓励,那么,我真担心我们的明天还有没有人再愿意做教师?哪怕现在法律赋予教师再举戒尺的权利?谁还敢再随意举起?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曾经的学生,每个人也都会受到过老师不同层度的批评,每个人也都会有自己的孩子,每个孩子也都将会被送到学校去接受教师的教育……
我们是否也曾想过,如果“20年后打老师事件”得到“鼓励”,那教师的人身安全就难以得到保障,如此情况下,现在的教师谁能安心地去教书?谁还能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谁还敢对你的孩子再举诫尺?如此情况下,你的孩子还会得到有效的教育吗?最可怕的是,如此高危的职业,谁还会再去从事?
33常某20年后的当众殴师行为以及其视频传播以后、被拘以后社会人们的舆论,无不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对教师的不尊重,教师地位的低下;反之,如果全社会尊重教师,如果教师地位不那么低下,如果全社会都以师为重,我想,33岁的成人常某,即便对20年前的事仍心有不满,也不至于20年后,以长大、长高、长壮的自己,光天化日去报复一个垂暮体弱的老教师了,而且是那样的张狂,那样的张扬,那样的不可一世,或许会找到更好的办法,来修补其少年时形成的心灵的创伤,使今后的人生不再为之痛苦……
如今常某被判,仅是彰显法律的公正,但从常某亲人对判决结果的反映和网上人们的各种议论来看,要唤醒人们对教师的尊重,其路还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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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