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宝
一、“天人合一”哲学观与中国书法文化
中国书法是点线的艺术,它具有一个由线启象(墨象),由象悟意(意境)的本体结构。王羲之的书法美学思想深受儒道浸染,从而使他的书法艺术兼具儒家的“中和”之美和道家的自然萧散之美。一点一画组合成线,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反映书法家的审美意趣,是一种复杂微妙审美意识的反映。所以王羲之以为:“转折点画之间皆有意。”明祝允明云:“情之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王羲之为人飘逸、洒脱、旷达、傲世,其字便有自由、洒脱、神采飞扬的风神;颜真卿为人刚直耿介,其字便有古拙、浑厚、刚劲、厚道、淳正的劲道;赵孟頫为人世故圆滑、八面玲珑,其字便有优柔秀气、灵活自如的柔媚之美。追求生命韵味的直接结果,就在传统书法理论中出现了一批范畴,如风神、态度、神采、情性、生气、意气、韵味等。这些范畴流传千古,既是创作书法重要的艺术指南,也成为欣赏书法艺术重要的审美标准。
“天人合一”作为中国古老的哲学命题,是中国人对天人关系普遍联系整体的哲学凝练,其核心是强调“天道”和“人道”相通,“自然”和“人为”相统一。“天人合一”思想对中国书法意境的构成和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它是自然与人格心灵冥合的最高哲学境界,也是书法追求的最高境界。“‘天人合一’把中国书法艺术家引向无限广阔的山水自然,使他们从中汲取永不枯竭的生命源泉,使自己从万物万象中觅取意象,熔铸自己的情感,创造出各种书法意境”。“天人合一”思想对中国传统艺术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尤其在创作理念、审美鉴赏等方面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具体而言,书法艺术与宇宙时空、生命自然、书家情性之间生动而复杂的相互关系中,折射出“天人合一”的思想意蕴,要求书法本身具有一种生命般的形质、意态,能充分体现自然之理。“如只守法度规则,在字之外观形式上下功夫,只是空存躯壳,如死人无气,没有生命,这是不可取的。结体、笔法等一切技巧必须能表现作者的个性神采,才有存在的意义”。“天人合一”的自然观认为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生命运动的形态,也正是这种生命形象意识渗透于创造,因而使人不断从自身、从万物中获取了感受。
二、王羲之书法对“天人合一”哲学观的融合
在“天人合一”观的影响下,人们认为人的心性是与天道相通的,天道即人道。于是,便铸造了一种内圣的人格模式。王羲之将前人在书法理论和实践上所取得的成就加以总结、消化、吸收、创新,形成了一整套揭示书法技法和理论内在规律的美学思想和体系。王羲之一方面由于家学渊源,另一方面也由于他不墨守钟法,所以会古通今之际,锐意创新,另辟新路,使钟繇以来的新兴书体“真书”“行书”更加臻于成熟,完成了由古隶向楷书的转变过程。“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观其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还连;凤翥龙蟠,势若斜而反直。玩之不觉为倦,揽之莫识其端。心摹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李世民语)。“天人合一”精神贯穿了我国整个古代文化思想史,制约着人们的思维、言行、人格理论,渗透到中国古代文化的各个领域。基于“天人合一”的宇宙意识,中国古代的士大夫们把“内和”作为人生最根本的享受。王羲之的书法观念是老庄思想在书法领域的折射。“道”既是万事万物的本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但它又隐含于具体事物之中,其间所包涵的书法哲学原理丰富而深刻。书法所据之道,即天地自然之道。王羲之发出“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的感叹,表达的是“企图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去找寻人生的慰藉和哲理的安息”。“在表达自己的情感中同时反映出或暗示着自然界的各种形象。或借着这些形象的概括来暗示着他对这些形象的情感。这些形象在他的书法里不是事物的刻画,而是情景交融的‘意境’”。总之,把汉字书写从实用引入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是书法艺术的觉醒,标志着书法家不仅发现书法美,而且能表现书法美。
(一)王羲之书法“情愫”之虚静艺术创作离不开创作前的情绪酝酿,而这都是从“静”与“虚”的心理境界中去寻求的,这种“静”与“虚”正是道家精神的内在体现。王羲之正是通过修道养性来达到这个目的,具体表现为醉心于山水林泉的自然之美,崇尚人生的自然放达之美。书法上师法造化,循自然之势,形成自然飘逸的风格。王羲之的书学思想是佛道儒的集合体,《兰亭序》所体现的虚静、飘逸、灵动、变幻,向往自由之气,持有一种超功利的态度。王羲之受老庄哲学影响,因此他对人生、社会、自然的思考精微。晋人纯净的胸襟和深厚的感觉所启示的宇宙观,使他的心胸涤除尘虑,接纳自然万物之美,去发现宇宙的深奥。王羲之另有诗句:“争先非吾事,静照在忘求。”宗白华在《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中认为,“静照”是一切艺术及审美生活的起点。晋人的文学艺术都浸润着这新鲜活泼的“静照在忘求”和“适我无非新”的哲学精神。(二)王羲之书法“神韵”之超越自然是一种高度形式美的要求,而神韵则是书法的神采、气韵。王羲之所张扬的神采韵味,从内容和形式的和谐入手去臻达神采和形质的完美统一。他的书法作品技法纯熟,以韵相胜,落笔散藻,潇洒俊逸,既有理性的法度又有感性的生动,字体、行距、每行字的排列都做到既严谨又不囿于常规。王羲之的书法作品之所以具有从容衍裕、气象超然、不为法拘的美,源于王羲之的纯静心灵,潇洒风流、超然出尘的品性风格,从《兰亭序》中可欣赏到王羲之那“飘如游云,矫若惊龙”的悠闲自得和随意挥洒的神情。篇幅、布局上呈现出独到的匀称之美。风格如清水芙蓉婷婷玉立,清秀俊美之中又不乏险拙之美。藏露相应,虚实相生,柔润中有枯劲,妍媚中藏筋骨,具有含蓄的美。王羲之崇尚淡雅之气,使其书法创作不沾不滞,而用笔的收放相济,结体的随机应变,表现出空灵静逸之韵致,与禅宗思想的影响不无关系。“魏晋风度”就是指魏晋士人洒脱、飘逸、无羁、风流的精神风貌。《兰亭序》书法以“韵”为表现,以“和”为精髓,其笔墨的精妙、字态的隽雅、意境的冲和,成为中国传统审美的一种标准,王羲之正是通过对自然之“形”的观察而赋予书法以悠远的意韵。
(三)王羲之书法“意趣”之散淡王羲之主张以“意”论书,富含尚“意”的审美情趣,他的书论总的精神追求是“意”的表现。他认为意趣转深了,点画之间都有意趣,自有语言表达不出的妙处。王羲之书法追求自然秀美、潇洒飘逸、结构自然生姿、不露人工雕凿之痕,望之惟逸、发之惟静,表现一种超逸世俗的宁静与朦胧。《兰亭序》是王羲之的创作心态“无意”与审美情趣尚“意”的书法观的完美体现,也是一种从容平和、简约玄澹的意味的再现。王羲之《书论》云:“凡书贵手沉静,含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其在《题卫夫人〈笔阵图〉后》说:“夫欲书者,先干研墨,凝神静思。”王羲之以艺术的心灵、博大的胸怀去体察山水,由实入虚,建立最高的美的意境,他把自然看成一种崇高的美,把对自然的一往深情倾注到自己的书法创作之中,有“初发芙蓉,自然可爱”的美。艺术要依赖艺术家的天才与创造,王羲之是这一时期书法的杰出代表,然而任何人也不能超脱客观规律,改变规律,但可以驾驭规律,运用规律。艺术的发展、审美观的变化都有其自己发展的规律。王羲之进一步发展了书法“意”的理论,将“意”作为构成书法作品本身的内容。这种“意”是玄学意义上的意,是难以名状、深不可测的,是从哲学的高度引进“言不尽意”这一命题。王羲之认为书法必须表现人的精神实质,作书应以“心意”为首。书法与中国哲学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中国书法艺术长期以来受中国传统儒道释思想的影响,更是体现了有别于其它艺术形态的特征,具有高度的哲理性。在书法创作中充满着中国古代哲学的辨证思想。书法艺术,有别于其它艺术形式,它仅使用净化凝结的线条,不作物象的具体模拟和真实写照,而是抽象把握宇宙万物最为根本的结构和规律,使书法具有了丰富表达力和深刻内涵性。通过书法,体现出静动、虚实、简繁的阴阳交合之道,折射出对自然万物规律和人生感悟的真理性追求与探索。王羲之书论深入至“道”“气”“阴阳”等中国哲学范畴,其书法思辨也用这些范畴运思而至玄妙,所以王羲之在《记白云先生书诀》中云:“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王羲之的书论富于哲理思辨,如对内外、盈虚、大小、疏密、长短、缓急、强弱等对立统一的关系,都有精要的阐述。
三、总论“天人合一”的思想更多的具有审美意义。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天人合一”思想在老子看来表现为与“道”为一,与“自然”为一,达到精神世界的“天人合一”,这里的“天”就是指自然,人与天地万物自然合为一体。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审美意蕴更多来源于这一思想,直接影响了中国传统书法的审美标准,开创了书法审美的新境界。受“天人合一”思想影响最大的魏晋书法,追求笔墨性情,崇尚自然妙趣,秀丽而不失端庄,飘逸俊雅,开创了书法的新时代,被后人尊称为“魏晋风流”。王羲之把“天人合一”的美学观念运用到书法中,是书法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兰亭序》的书写状态,更是“宛若天成,犹如神助”的情感和纸墨完全融为一体的物我两忘的情感境界,书者的精神与所写的书法作品也达到了“天人合一”的艺术境界。王羲之把汉字书写从实用引入一种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王羲之书法作为魏晋风度的审美典范,对后世书法的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这种影响,不是简单的王羲之‘书体’的继承,而是一种思想及这种思想主导下的文化传承”。从某种角度讲,审美风格和意境决定技法,技法又反过来支撑审美风格和意境的形成,二者是一对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矛盾统一体。
(文章来源:《书法报》,作者:赵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