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刻材料看隋唐时期的崔氏郡望及姻亲关系(全文)
一、崔氏之郡望
《隋代墓志铭汇考》收录一方名为《元英暨妻
崔麝香志》的墓志,志文载:“君讳英,字洪儁,河
南洛阳人,魏昭成六世孙也。……妻崔氏,父令
珍,青州刺史第二女,字麝香,年十三归于元氏。”
此志镌于开皇五年,自开皇三年始,隋文帝已停废
州郡中正官品评人物之权,并令诸州每岁贡士三
人。据《隋书-高祖纪》载,开皇十八年文帝下
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
平干济二科举人”,说明此时的选官任官已不全
凭门第,而注意到实际的才干,而炀帝时建进士
科,则开始从根本上改变以往门阀士族把持选举
的弊端,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士族势力的
削弱。但崔卢王谢四姓为魏晋南北朝时士族一等
大姓,其中崔氏更是位居北方士族之冠,被公认为
“天下第一高门,北方豪族之首”,以崔氏为代表
的豪姓勋族并没有因科举而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势力仍可观。隋去北朝不远,当时自曹魏兴起的
门阀制度尚有“强劲的余势”,正如清代学者钱大
昕所言:“自魏晋以门第取士,单寒之家,屏弃不
齿,而士大夫始以郡望自矜。唐宋重进士科,士皆
投牒就试,无流品之分,而唐世犹尚氏族,奉敕第
其甲乙,勒为成书。”(《十驾斋养新录·郡望》)又
如王仲荦先生认为的那样:“在唐代,魏晋南北朝
以来的世家大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势力,还是不
能低估的。”
以崔氏为例,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
仅在有唐一代,崔氏一门就出了二十九位宰相,崔
氏裔族鼎盛的状况在隋唐两代的碑刻材料中也多
有所见,“名望甲族,光绝一时,古今共称,衣冠之
最”,“百氏之中,首推四姓,四姓之内,独冠三
宗”。据民国四年翻刻《尚友录》及民国二十八年
重修《崔氏族谱》载,崔姓发源于今山东境内,出
于西周时期的齐国,齐国是武王分封的重要诸侯
国之一,开国君主吕尚,吕尚的儿子丁公伋是齐国
的第二代国君,其嫡子季子将君位让给胞弟叔乙,
自己前往食采地崔邑(今山东省章丘市西北)居
住,后来以邑为氏,即为崔氏。秦代时,季子后裔
崔意如任秦国大夫,封东莱大夫,意如长子崔伯基
为西汉东莱侯,居清河东武城(今河北清河县东
北),后分衍出鄢陵、南祖、清河大房、清河小房、
清河青州房等支派;次子崔仲牟居博陵安平,后分
衍出博陵安平房、博陵大房、博陵第二房、博陵第
三房等支派。“清河”、“博陵”为崔氏宗族主要郡
望。《通志·氏族略》云:“姜姓,出齐丁公嫡子季
子,让国于叔乙,食采于崔,遂为崔氏,崔明奔鲁,
生良。十五世孙意如,为秦大夫,封东莱侯。二子
伯基、仲牟。伯基居清河东武城,仲牟居博陵安
平,并为著姓。”又据《故谏议大夫清河崔府君志》
载:“俾伯居清河,仲居博陵,始大建门户,郁为茂
族。清河以宗姻著,博陵以轩冕贵,一气支流,焜
耀图牒。”
二、崔氏与卢柳薛裴诸氏之姻亲关系
谈到崔氏的姻亲关系,北魏崔浩是一个重要
的线索,崔浩为清河人,据《魏书》和《北史·崔浩
传》载,其历太祖、太宗、世宗三朝,太武帝时官至
司徒,“征海内贤才,起自仄陋,及所得外国远方
名士,拔而用之,皆浩之由也”,“凡军国大计,卿
等所不能决,皆先谘浩然后行”。由于修史触怒
皇族,太平真君十一年被杀,其姻亲范阳卢氏、太
原郭氏、河东柳氏,都几遭灭门之祸,史称“国史
之狱”。“浩书国事备而不典,而石铭显在衢路,
北人咸悉忿毒,相与构浩于帝。帝大怒,使有司按
浩,取秘书郎及长历生数百人意状。浩服受赇。
真君十一年六月,诛浩。清河崔氏无远近,及范阳
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姻亲,尽夷其
族。其秘书郎史下尽死。”据此可知,卢郭柳三氏
多与崔氏结姻,但崔郭二氏的结姻记录多集中于
北朝时期,隋唐时已稀见。崔氏与卢柳二氏则是
历隋唐两朝而不绝姻亲。如岑仲勉先生的《元和
姓纂四校记》中有清河某崔氏为范阳卢某之妻的
记载;又如《旧唐书·列女传》中有“崔绘妻卢氏”
之传;再如《全唐诗》中有题为“卢某妻崔氏”的作
者。上述传世文献中的记载可证崔氏与卢氏多结
姻亲。而崔氏与柳氏婚媾关系的描述也频见于各
类文集笔记之中,如《柳河东集》中便有《祭姊夫
崔使君简文》,所祭者为柳宗元大姐之夫崔简。
再看《薛巽妻崔蹈规志》,此志由柳宗元撰,柳
宗元为河东人,世称“柳河东”,据志文知其为崔蹈
规叔舅,而亡主崔蹈规为“柳氏出也”,其嫁于河东
薛巽为妻。《河洛墓刻拾零》中又辑有《柳庭诰夫
人河东薛氏志》及《薛君夫人博陵崔氏志》二志,可
证崔柳薛三氏常结姻亲。在北朝,柳氏属上层士族
阶级,柳宗元本人也说:“柳族之分,在北为高。充
于史氏,世相重侯。”(《故大理评事柳君墓志》)在
唐代,柳氏也是与关陇统治集团有着密切关系的权
臣贵胄,仅高宗一朝,柳氏族人同时官居尚书省的
就达二十余人,其与薛裴二氏被并称为“河东三著
姓”,如裴氏,“代为河东望族,自魏迨今,皆有传记
详于谱册。”再如薛氏,“衣冠继踵,不可尽书;英杰
连镜,不可尽录。”柳氏望于河东解县,薛氏望于河
东汾阴,裴氏望于河东闻喜,三氏常结姻亲。至唐
时,崔氏与卢柳薛裴诸氏仍为右族大姓,多互通婚,
“大凡族氏之大,婚媾之盛,关外则日李日卢日郑日
崔,关中则日裴日韦日柳日薛。”需要指出的是,在
目前得见的唐代碑志材料中,崔氏与卢氏的结姻记
载要明显多于与其他诸氏的,高祖曾对外戚窦威
言:“比见关东人与崔卢为婚,犹自矜伐,公代为帝
戚,不亦贵乎!”(《旧唐书·窦威传》)太宗曾抱
怨:“今崔卢之属,唯矜远叶衣冠。”(《贞观政要·
礼乐》)文宗亦曾感慨:“民间修昏姻,不计官品而
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新
唐书。杜兼传》)
三、结语
隋唐两代,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旧
姓勋族都不再占有优势,甚至“名虽著于州闾,身未
免于贫贱”,但“一种社会观念并不会随着制度的
灭亡迅速衰微,往往要持续很长时间”(李浩:《唐
关中士族与文学》)。《通志·氏族略》中明确记载
唐代“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
系”。唐太宗敕令撰修《氏族志》,“我今定氏族者,
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不论数代已前,只取今日官
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为用永则。”(《贞观政
要·礼乐》)唐高宗“禁婚家”,都是为了抑制崇姓
士族,转变人们重门第、尚阀阅的婚姻观念而采取
的措施,但均未达到预期目标,反而凸显门阀地位
之崇高以及人们士族观念之根深蒂固,以至于豪族
大姓间“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资治通
鉴》卷二)。正是士族群体的客观存在和固有
的门阀观念,造成了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