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还有被凌迟处死的?

建国后还有被凌迟处死的?此人实在可恨,被正法后民众将其刀剥

“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历代刑法分考》

说起我国古代的刑罚,可谓花样颇多,每个朝代都有各自的刑罚,主要是针对犯法人员。根据犯人所犯下的罪过大小,对犯人施刑的大小也不一样。比如我们常见的有杖刑,幽闭,刺配,斩首等,都是古代常见针对犯人的刑罚。

刑罚有轻有重,轻一点的刑罚一般也就是罚跪,面壁一类,对人伤害程度并不是很高,重一点的刑罚要么会让身体致残或者丢性命,比如斩首, 腰斩等,不仅残酷而且还能要了他人性命。

要说古代最为残酷的刑罚,非凌迟莫属了。凌迟是我国古代的酷刑,一般只针对那些罪大恶极之人,比如说谋反,通奸杀人等,一般罪犯是不会用这等刑罚的。凌迟实施难度之大,步骤之繁琐,对实施人员的要求还是很高的。

在古代,受到凌迟之刑的人有刘瑾,袁崇焕,石达开等人,一直到清朝末年,凌迟才正式被废除,退出了中国的刑罚历史。不过凌迟虽然在清末就退出了,但在清末后,乃至新中国建立后,还有一个人遭到了凌迟之刑,此人在新中国建立后,因犯了大罪被正法,死后被民众自发性地将他刀剥,此人就是张百奎。

凌迟的残忍性

对一个人凌迟的过程,其实就是将这个人千刀万剐,用一把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点点割下来,而且还不能让犯人马上死,要活活忍受这个过程。由于太过血腥,统治者们很少采用这种刑罚。

在明朝之前,凌迟一般不作为朝廷的正规刑罚,但朱元璋建立明朝后,重新启用了凌迟之刑,目的我为了震慑不法分子,让人掂量一下触犯法律的代价。明朝时期被处以凌迟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比如刘瑾他就以谋反罪被判凌迟,将刘瑾割了3600刀,而且还割了三天,在行刑过程中刘瑾还活着,一直到割完刀数才死去,残忍至极。

清朝延续了明朝的凌迟,对那些造反者是绝不留情的,以谋反之罪被判凌迟的人有林凤翔、李开芳等人,他们都被判凌迟处死。有些人还觉得凌迟不够狠,还要在凌迟的过程中对犯人的伤口撒盐,增加他们的痛苦,为了折磨人,真的是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

不过凌迟之刑被传开后遭到国外的议论,纷纷对清廷的形象有非议,为了不引起国外对清廷的各种争论,有人上书要求清廷统治者废除凌迟之刑,朝廷也顾忌自己的脸面,最终同意将凌迟等酷刑废除了,统一对死刑犯实施斩首,就这样凌迟在正式刑罚中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建国后的“凌迟”

按理来说清王朝末期开始,我国的凌迟历史已经终结了,但实际上即使在清朝灭亡后,我国还出现了不少凌迟案,旧时代的军阀在镇压起义军的时候,对其首领会采用凌迟之刑来逼供,比如著名女烈士贺满姑等人,她们就是被敌人活活折磨死的。

除此之外,日本鬼子对我国的抗日志士,在逼供的时候也会采用凌迟,目的就是为了击垮人的意志,套取对他们有用的消息,很多抗日志士宁死不屈,惨死在了日本鬼子的手里。

新中国建立后,正式废除了凌迟之刑,而且禁止私下使用此刑,从此凌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退出了历史。不过即便如此,在新中国建立后,仍然有一人,他犯罪太大,遭到了民众的唾弃,“享受”到了与凌迟类似的刑罚,此人叫张百奎,是一名汉奸。

张百奎出生于1917年,没有什么文化,少年时张百奎就喜欢打架,欺负伙伴们,在乡里是出了名的“恶霸”,并不招人喜欢。长大后的张百奎原本是国民政府的一名巡警,而且还在军队里当过兵,抗日战争爆发后,张百奎回到了自己县城当保安,当时八路军把当地县城的保安改编为游击队,张百奎还当了排长。

不料张百奎受不了艰苦的生活,率领他的旧部投敌了,当了一名汉奸。为了在日本人面前表现自己,张百奎比日本人还可恶,烧杀抢掠,不仅杀害了我党人员,而且连群众百姓都不放过,死在他手下的妇女和儿童都有不少,张百奎成了一个杀人魔。

张百奎的杀人手段也极其残忍,采用各种刑罚对待抗日志士和群众,比如刺刀挑、刀铡、活埋、点天灯,老虎凳、插竹签、灌辣椒水等等。这些刑罚都用在了中国人身上,许多革命干部,比如妇女主任李庆芬这样的女性都不放过,对她施以酷刑把她活活折磨死了。

日本人投降后,作为汉奸的张百奎却安然无恙,通过关系他在天津当了个小官,在1948年还升为营长,编入了北平傅作义的军队里。解放战争期间,张百奎所部在作战中被我军全部俘虏。

刚开始解放军并不知道张百奎的身份和干了坏事,对他进行教育之后还让他当了营长,心虚的张百奎在北平解放后,为了不被我军认出来,他开始向南逃,最终在上海身份被识破,缉拿归案了。

民众对张百奎愤恨

张百奎被抓的消息在巨鹿县传开后,引来了一阵阵欢呼,乡亲们奔走相告,都想见见这个汉奸最终是如何被处死的。因为张百奎对巨鹿百姓造成的伤害太深了,我军战士将张百奎押解到巨鹿后,张百奎被围得水泄不通,民众们纷纷要求将张百奎千刀万剐。

不过根据国家规定,千刀万剐的凌迟已经被废除了,不能再继续使用,即使犯了再大的错,执行法律内规定的死刑就好了。经过上级审判,对张百奎等汉奸判处了死刑,执行枪决。

张百奎等汉奸被执行死刑后,执法人员就离开了,民兵们在维护现场秩序,但挡不住民众们内心对张百奎的愤恨,他们冲上行刑台,拿着一把刀,很多人轮流把张百奎的肉割一块下来,以告慰自己家里因为张百奎死去的亲人们。

张百奎被民众们“凌迟”是罪有应得的,他犯下的罪行伤害了无数家庭,对国家而言张百奎就是汉奸,败类,极大损害出卖了国家利益。自古汉奸无好下场,张百奎的结局印证了这个说法。

参考资料《巨鹿县志1993版》《历代刑法分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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