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门店消防安全的“六有六无”
正文
1-2间的门店每层应设置1组灭火器(2具4KG干粉灭火器装在灭火器箱内),放在门口明显位置;一定规模的社会单位,应在每层走道的明显位置,设置不少于2组灭火器。
门店每个走道口、门口要设置一个消防应急照明灯。
门店要在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在出口处要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每个房间屋顶安装不少于1个“智慧式”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应在前台或室内明显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承诺门店消防安全。
在室内明显位置张贴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宣传提示贴画,加强警示宣传。
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必须采取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措施,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严禁在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部设置员工宿舍。生产过程中,要不断强化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完善的安全网络,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远离事故,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严禁锁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严禁在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
严禁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障碍物,必须设置的,应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严禁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
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电动车在室内或楼梯间违规充电。
严禁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来源:三门峡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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