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周易》所见“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
摘要:“帝乙归妹”是文王前期的重要政治事件,是“王杀季历”及“周人伐商”之后,商周关系关键性的转折。由于此事未能显见于经籍,为后世所不知。近人从史料的角度看《周易》,标举“帝乙归妹”作为商周关系之一目,但一来未能详考此事的来龙去脉,以致不能充分确立其真实性;二来未能进一步认识此事在商周关系史中的特殊意义。其实,《周易》许多卦都涉及了“帝乙归妹”,有些卦甚至专门叙述此事的前因后果。对这些卦爻辞作一综合的解读,我们可以得出“帝乙归妹”一事的完整叙事。将此事件置于文王前期的历史叙事中,不难理解其重要意义之所在。何益鑫:复旦大学哲学博士,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先秦哲学和《周易》。本文发表于《东方哲学》第十四辑。顾颉刚在《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一文中,详细探讨了《周易》中出现的“王亥丧羊于有易”、“高宗伐鬼方”、“帝乙归妹”、“箕子明夷”、“康候用锡马蕃庶”的故事。其后,学界多已承认“帝乙归妹”为商周之际的史实,并将此用于商周关系史的探讨。后来的学者对“帝乙归妹”递有考证,提出了种种猜想。但关于此一事件的具体细节,及其在商周关系中的意义,远没有达到应有的认识。历史问题的解决有两条途径:一是新材料的发掘,一是已有材料的重新发现。由于“帝乙归妹”一事,在其它古籍中没有明确的记载,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考察,唯有回到《周易》,以寻求进一步的解决。一顾颉刚的考证对于《周易》爻辞“帝乙归妹”,传统学者或以为“帝乙”是“成汤”(天乙),或以“帝乙”是纣王之父,此外没有更多的考察。把“帝乙归妹”作为一个历史问题提出来,并与文王相联系,始于顾颉刚。在此,我们有必要先回顾一下顾氏的工作。顾氏的说法,建立在《周易》“帝乙归妹”与《大雅·大明》相关章节的对比理解之上。《大明》述文武之事。《毛诗序》:“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也。”中有如下几章: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大雅·大明》)显然,这几章与文王的婚姻有关。传统一般认为,这是描写文王迎娶“太姒”(莘国之女)之事;太姒是文王正室,育有武王、周公等十子。顾氏指出,按照传统的说法,《大明》有两句话难以理解。一句是“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按照传统的解释,“大邦”指莘国,“俔天之妹”则“譬如天之少女一般”。关于前者,顾氏指出:“周在文王时已甚强大,若娶的是莘女,则国际地位平等,何必有如此尊崇之情?”在殷商晚期,周人所称“大邦”指殷商,与自称“小邦”相对。关于后者,顾氏认为,“俔天之妹”意与“帝乙归妹”相符,而不是一般性的赞美之辞。另一句是“缵女维莘”。毛传:“缵,继也。”“缵”的字义,学者皆无异议。问题是,这个“继”究竟相对于何者来说。郑玄曰:“天为将命文王君天下于周京之地,故亦为作合,使继大任之女事于莘国,莘国之长女太姒则配文王,维德之行。”若然,“继”是“太姒”继“大任”(文王之母)。顾氏认为,这是以前经师“讲不通了”才有的“迂曲”之说。他进一步指出:“如果直译为继配,则大邦之子或死或大归,而后文王续娶于莘,遂生武王,文义便毫无扞格。”顺此,“缵女维莘”是说,“帝乙归妹”之后文王又到莘国续娶了太姒。基于以上两点,顾氏就把《周易》“帝乙归妹”与《大雅·大明》“俔天之妹”联系在一起,认为两者实为一事。那么,帝乙为何要归妹于文王?顾氏认为,这是两国实力对举之要求。“自从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鲁颂·閟宫》)以来,商日益受周的压迫,不得不用和亲之策以为缓和之计,像汉之与匈奴一般。所以王季的妻就从殷商嫁来,虽不是商的王族,也是商畿内的诸侯之女。至帝乙归妹,《诗》称'俔天之妹’,当是王族之女了。”又说:“周本是专与姜姓通婚姻的,而在这一般'翦商’的时期,却常娶东方民族的女子了。这在商是不得已的亲善,而在周则以西夷高攀诸夏,正是他们民族沾沾自喜的举动呢。”顾颉刚关于“帝乙归妹”的考证,是基于对《大雅·大明》相关诗章的分析。他援引《周易》“帝乙归妹”一说,解决了《大明》一诗的诠释困难。其实,明人已经有“太姒非文王元妃”之说,得到了许多清代学者的认同。如王先谦断言,此说“经义、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质后世矣”。但此说终究只是认定太姒非元妃,至于文王元妃究竟是谁,则无从考证。顾氏以《周易》“帝乙归妹”一语,与《大明》结合起来分析,从而认定文王元配即“帝乙之妹”,其意义不言而喻。但也要看到,顾氏只是直接将《周易》的“帝乙归妹”作为一个孤立的史实加以接受和运用,至于“帝乙归妹”一事能否在《周易》文本中得到证成,或者获得更具体化的了解,这些问题没有进入他的视野。也由于这个原因,后来的学者或者试图作出进一步论证,或者以存阙的态度看待,不时还有相反的意见。而根据我们的研究,《周易》卦爻辞不是孤立的,它本身是一贯的、系统的历史叙事。以下,我们将循着“帝乙归妹”的记载,追踪此一事件的来龙去脉。二《归妹》:归妹的过程“帝乙归妹”之说,在《周易》中出现两次。《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归妹》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后者直接以“归妹”为卦名,显然“归妹”是这一卦的主题。我们先来考察《归妹》卦。归妹:征凶,无攸利。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传统认为,此卦“兑下震上”,“兑”为少女,“震”为长兄,包含了男女关系。故王弼曰:“兑为少阴,震为长阳,少阴而承长阳,说以动,嫁妹之象也。”后世基本上都是从“少女”、“长男”两者的名分匹配来理解各爻。如初九王弼注:“少女而与长男为耦,非敌之谓,是娣从之义也。”九二王注:“虽失其位而能守其常。”六三王注:“归妹待时,以娣乃行也。”九四王注:“必须彼道穷尽,无所与交,然后乃可以往。”都是从地位匹配的角度,指出少女嫁给长男应当以“娣”的身份,而不能争正室的地位;且此种婚嫁还需待时而行。程朱融入了“女德”的考量,从女子贤德的角度解释爻辞中“以须”、“袂良”等。但其基本的路数,仍是少女与长男的分位关系。其实,“乾坤六子”之说见于《说卦》,不是卦爻辞的本义。传统认为,六爻分别对应于“归妹”的不同情形,相互独立、相互并列。今人亦然。李镜池、高亨、李零等,都试图把六爻还原为嫁女的不同场景或个别的史实,也未能将六爻视为统一的叙事。如李镜池说,此卦是一个讲古代“姐妹同夫”的“婚姻专卦”。换言之,他们认为,本卦具有“主题”的一致性,而不具有历史叙事的统一性。但我们认为,这一卦不但具有主题的一致性,还是一个统一的历史叙事。其中,“帝乙归妹”不是“归妹”的一种情形,而是整个《归妹》卦的题眼。《归妹》一卦,就是在叙述“帝乙归妹”的具体过程。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传统认为,“妹”指“少女”,不堪作嫡妻,只能以“娣”的身份出嫁。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谓“少女”本相对而言,不一定指最小的女儿。对此,孔颖达已经注意到:“然《易》论'归妹’,得名不同,《泰卦》六五云'帝乙归妹’,彼据兄嫁妹谓之'归妹’。此卦名《归妹》,以妹从娣而嫁,谓之'归妹’。”孔颖达作出了区分,但仍要采取不同的解法,实是不得已。倘若认定“帝乙归妹”皆指帝乙嫁妹,传统依据少女之说而来的解释,便无从着落。但平心而言,两处的“帝乙归妹”应当一致,都是说帝乙嫁妹。如果“妹”不相对于“姊”而言,则初九爻的“妹”与“娣”,就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指两个不同的人。帝乙嫁妹的同时,有一个“娣”随嫁。这种形式的婚姻,即后来所谓的“媵婚制”。关于古代“媵婚制”,刘沅曰:“《士昏礼》郑注,古者女嫁必姪娣从,于是人概称妾媵。然娣从姊,姪从姑,乃同姓之疏远者,以之给事左右,情亲谊切,不专恃妇寺之流,可无弊窦。”古代的媵婚制,有许多现实的考虑,可以杜绝诸妇争宠,可以解决嫡妻不能生育的问题。后来,《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有“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的说法。又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姪娣从。”何休曰:“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当然,在晚商的时代,媵婚制度是否已经成熟,是值得怀疑的。但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溯源于晚商,却是可以肯定的。这里“娣”从“妹”嫁,便类似于《公羊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的情况。故“归妹以娣”应理解为,帝乙决定嫁妹于文王,同时以“娣”陪嫁。而与后世媵婚制有所不同的是,这个作为陪嫁的“娣”却是先于“帝乙之妹”而来的。这或许是因为,帝乙之妹尚未到“事君”的年龄,在娘家待嫁(一般而言,妾媵年岁比嫡少,故此可能性不大)。但更有可能,先归的娣负有为商王及其妹妹查探的责任。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进一步的探讨。至于这个“娣”是何出身,已经不可确考。就常理而言,这个“娣”恐怕不是殷商王室,但又与王室有一定亲戚关系。“跛能履”一句,学者多从象征意义来了解。如朱子说,娣有贤德而不是正室,“仅能助其君而已”。从历史叙事的角度看,我们认为,“跛能履”是周人自指。此“娣”来归,使“王杀季历”和“周人伐商”之后被长期封冻的商周关系有所缓解。周人虽然未能完全恢复元气,却也可以有所活动,就如跛足之人可以一瘸一拐地走路一样。“征”,行也。在此或是迎娶的意思。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眇,《说文解字》曰:“小目也。”虞翻曰:“离目不正,兊为小,故'眇而視’。”用现在的话说,“眇”是近视之类的眼疾。传统多认为这是说“娣”的。如孔颖达曰:“虽非正配,不失交合之道。犹如眇目之人,视虽不正,不废能视耳。”伊川曰:“乃女贤而配不良,故二虽贤,不能自遂以成其内助之功,适可以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能视而已,言不能及远也。”如此一来,“眇能视”是对为娣之道的正面论述。其实,从历史叙事的角度看,“眇能视”与“跛能履”一样,也是周人自指,进一步表明归娣之后周人的政治形势。商周关系破裂之后,周人战战兢兢不敢妄动,对商王的心意也全无了解。此“娣”来归,作为“帝乙归妹”的前奏,至少部分地表明了商王的态度。所谓“眇能视”,指的就是对商王的心意和态度的些许了解。当时周人的状态,如幽囚之人一般,故曰“利幽人之贞”。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这一爻,王孔以进退为说,几不可解。原因是把“妹”和“娣”看作了一人。须,高亨读“媭”,指“姊”。顺此,“归妹以须”指归妹时反而用姐姐陪嫁。此事不妥,故把妹妹遣返了回去。其实,这种解释是说不通的。若“归妹以姊”不合当时的礼俗,父母之前为何还要故意这样做呢?显然不合情理。我们认为,“须”还是传统所说“须待”的意思。这样也与九四“愆期”、“有时”相应。“归妹以须”,意思是说,帝乙之妹还在待嫁。至于待嫁的原因,应该是提前预定了婚期。至于“反归以娣”,高亨认为,“反归”与“来归”相对,是说返回娘家,相当于“休妻”。我们认为,“反归”固然是返回娘家,却不一定是被休了。很可能是说,帝乙之妹准备正式出嫁,故让这个娣回去迎候,一起来归。从六五同时述及“妹”与“娣”来看,此说更为合理。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愆期,即延期。之所以延期,是因为有所待。关于何所待,此前有两种说法。一说认为,等待特定的时机,王弼所谓“彼道穷尽,无所与交,然后乃可以往”也。这是从爻位关系而引申出来的,与叙事本义差距较远。一说认为,女子未及成年故在家“待年”,《公羊传》隐公七年何休注“十五从嫡,二十承事君子”是也。这是从媵婚制的礼俗来说的。若从礼俗说,“待年”必有确定的期限。所谓“愆期”便当是相比于这一期限而言的推延,故不能直接以“待年”对应于“愆期”。这一说法还会遇到一个困难。从后世媵婚制来看,从娣一般比嫡配小。如果“娣”已经能够来归,帝乙之妹更应达到了这个年纪。所以这两种说法都不圆满。我们认为,“愆期”的“期”是指约定之期。定此期限,未必是出于年岁的考虑。“愆期”是相对于此约定之期来说有所推迟。虽有推延,但最终还是确定了新的大婚之期,故曰“迟归有时”。至于为何帝妹没有按时来归,或者是因为商周关系在此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或者是因为帝妹在意愿上出了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后续还会讨论。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这一爻是说,帝乙终于嫁妹给了文王。在古代,诸侯之妻亦可称君。这里的“君”,指帝乙之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的理解,历史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这是说帝乙之妹“尚礼”、“尚德”、“不贵饰”。伊川曰:“娣媵者,以容饰为事者也。衣袂所以为容饰也。六五尊贵之女,尚礼而不尚饰,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嫡夫人的容饰不如从娣的容饰,可见嫡夫人的尚德之心。这一解释流传甚广,听从者众。有学者甚至以此推论,说君之袂不如娣之袂,就是古人的礼俗。我们认为,此说建立在文质、内外之分上的对虚文的否定,并不符合礼乐社会的实际。古代礼乐社会讲究尊卑有等。马其昶曰:“诗《硕人》传云:夫人德盛而尊,嫁则锦衣加褧襜。笺云:庄姜自近郊正衣服,乘车马,以入君之朝,皆用嫡夫人之正礼。盖娣之袂良者,取便作事,嫡夫人则重礼服。”在一个用礼的场合,古人必须穿着合乎礼制的服饰,以便体现贵贱尊卑之等。一个人是否好礼、是否有德,正是在这些方面体现出来,而不是相反。孔子批判“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说,“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对古人来说,必要的容饰并非虚文,乃是郑重其事。故“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作为一个如实的描述,不但不能说明帝乙之妹的贤德,反而表现出帝妹对此次婚嫁没有足够的重视,连必要的容貌修饰都不能符合礼制的规范。与之相比,根据《大雅·大明》的记载,周人对此次婚姻的准备则极为隆重。文王亲自带着盛大的迎亲队伍,到渭水边迎候,作船于水,比舟加版,形成浮桥。两者的重视程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商周双方的政治形势的反映。商周联姻,本就是文王试图重建商周关系的一次政治努力。对周人来说,乃是一个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保障;而对商人来说,更像是对边陲小国的恩赐,至多也只有暂时安抚的意义。周人娶殷商王室,视之为无上的光荣;而在商人看来,周人或许仍为野蛮民族(故不能尽礼)。“帝乙归妹”作为一次政治联姻的实质,决定了双方的不同心态。说愆期就愆期,嫁过来的时候还没有穿着礼服。“月几望”,朱子曰:“女德之盛,无以加此”。这是顺着“女德”来讲的,不符合爻辞原义。几,近也。月近于望,表明很盛。月亮又是女性的象征。故“月几望”,是形容帝乙之妹盛气凌人的样子,与《姤》卦的“女壮”意义相近。此外,《小畜》上九、《中孚》六四都有“月几望”,意义和用法与此相同。无论如何,“帝乙归妹”对于周人来说,毕竟是一种政治的担保,故曰“吉”。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郑玄曰:“士昏礼,妇入三月而后祭行。”古代贵族婚礼,有一个献祭宗庙的环节。女方以蔬果献神,男方以羊血祭神。爻辞却说女方之筐无果品,男方刺羊不出血。这些描述未必是实指,而是以象征的手法,表明祭祀之礼不成。祭礼不成,意味着婚姻的失败。其中的原因,在这里没有交代。有人猜测,可能是帝妹出嫁的时候已有身孕,没能通过三月之期的考验,最终被遣返回去了。有人猜测,女方无法怀孕,以致不能“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礼记·昏义》)。但根据我们的了解,婚姻破裂与帝妹个人的品性有关。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会有进一步分析。卦辞:“征凶,无攸利。”其实接着上六,是事件进一步的发展。只是这一记载过于简洁,我们无法解读出更多的实质内容。通过后面的分析,我们会明白卦辞背后的故事。总之,《归妹》卦爻辞是有关“帝乙归妹”事件的历史叙事。这是一场政治婚姻,周人对此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这次婚姻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有关这一事件的具体细节,还有一些尚未明了的地方。需要结合《周易》其他文本的考察。三《屯》:从求婚开始除了《归妹》,《屯》的卦爻辞也都在叙述“帝乙归妹”的具体过程。其细致程度,一点都不亚于《归妹》。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屯》的爻辞,形式优美。学者指出,《屯》卦“屯如邅如,乘马班如”,“乘马班如,泣血涟如”等表述具有《诗》的形式,这是值得关注的。但我们倒也不必说,爻辞的作者是直接引用了既有的诗篇。因为有可能爻辞的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古代诗人,他以类似于诗的方式组织和编纂了爻辞。不过,这不是我们考察的重点。“屯”,有“难”的意思。《彖传》曰:“刚柔始交而难生。”同时还有“聚”的意思。《象传》以“施未光”解九五“屯其膏”。《序卦》:“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万物之始生也。”“盈”有“聚”义。由“始生”则有“始生之难”,或“物始生而未通之意”。两者之中,“屯难”之义,似又构成了《屯》卦的基本背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盘桓,难进之貌。意思是说,盘桓不进,利于居处,利于建立诸侯。从历史叙事来看,这里说的是文王初年的情形。根据我们之前的考察,文王初年为报杀父之仇而伐商。失败之后,极度孤立,战兢度日。后来遇到了南仲,才开始与商朝重新接触。这一爻描述的正是此时的状况。“盘桓”,是说在是否重新建立商周关系,归顺商朝的事情上面有所犹豫。“利居贞”,是说利于安处,安安静静地待着,不要有什么多余的动作。前面,我们看到《归妹》九二有“利幽人之贞”的说法。从当时的情形看,文王极度孤立,安静地待在周国,不能有任何活动,正如幽囚之人一般。“幽人”之称与此处“利居贞”意思是相通的。“利建侯”,则是说重新归顺商王,成为商王的诸侯。根据我们的分析,文王重新归顺商王,很可能不是当面的臣服,而是以南仲为中介实现的。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屯如邅如”,是徘徊不前的意思。班如,一说“相牵不进”之貌,一说形容“马多”。字,朱子曰:“许嫁也。《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爻辞是说,带着大队人马隆重求亲,女子占卜说不能嫁,再过十年才能嫁。从历史叙事看,这位求亲者便是文王,被求的女子则是帝乙之妹。“十”这个数,在《周易》中多次出现,未必是实指。此处“十年”形容时间之久,未必真是十个年头。文王求亲算是成功了,达成了一个约定,虽然这个约定对周人来说有点晚。或许是由于间隔太久,或许是为了先行试探,商人选了一个“娣”先行嫁了过去。故《归妹》初九有“归妹以娣”。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即鹿,逐鹿。虞,虞官,掌管鸟兽,在行猎之时助人驱赶鸟兽。意思是说,逐鹿而没有虞官引导,只是陷入山林之中。君子应当见机而行,舍而不逐。如果一意孤行,反有羞吝。在此,“逐鹿无虞”显然不是实写,而是“假物为喻”。与《归妹》的叙事相对照,可以判断此爻表现了“归妹愆期”的情形。周人按照之前的约定准备迎亲,商人却无端推迟了婚期。对于政治形势恶劣的周人来说,“归妹愆期”必使周人摸不着头脑。在此关键时刻,他们想要找一个推手促成此事,就像有个虞官帮助逐鹿一样,但又苦于没有头绪。一度打算放弃了,但心里面总有不甘。不过,结合其它卦爻辞看,周人很可能确实找到了婚事的推手。《随》六二:“系小子,失丈夫。”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这两爻便与此处相关。所谓“小子”,是没有权势的人。与之相对,“丈夫”是有实权的人。六二“系小子,失丈夫”,意思是找错了人。六三“系丈夫,失小子”,则是重新找了在这件事情上真正说得上话的人。“随有求得”,随其所求而有得,指的是求婚成功了。对比着看,《随》的“丈夫”,相当于《屯》的“虞人”,是指在商王应婚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人。这个人到底是谁呢?《晋》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这一爻的叙事时期与此处接近。“晋如,愁如”,相应于“即鹿无虞”之愁。“受兹介福,于其王母”,很可能就是帝乙答应归妹的内在原因。介,大。王母,王者之母,指商王帝乙之母。从商王之母那里受到了极大的赐福。后妃不会直接插手朝政之事。王母赐福,当与女事相关。所赐又是大福,联系当时史实,就应该是指“帝乙归妹”。此外,《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祉,即福。周人以此为大福祉,在表达上也完全一致。可见,周人见婚事难成,很可能私底下请求了王母的成全。换言之,帝乙归妹,实际上是王母的决定。于是,“归妹愆期”之外,就有“迟归有时”了。而在王母赐福之外,我们推测,还应有其他大臣的推波助澜;或者说,在获得王母支持的过程中,还有某位大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爻辞称之为“丈夫”。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此爻指文王隆重迎娶帝乙之妹的情况。过程很顺利,帝妹按照新定的日期嫁过来了,故曰“往吉,无不利”。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这是对帝乙之妹的一个刻画。膏,本义是肥肉,可指财货、膏泽、恩惠。屯其膏,即囤聚财货、不施膏泽,《象传》所谓“施未光也”。爻辞是说,帝乙之妹是一个贪利拜金之人。在《归妹》中,我们已经看到,帝乙之妹是一个不讲礼,盛气凌人的人。此处又显示,她是一个贪吝的人。这两种气质往往是一体两面。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朱子注:“愚谓骄吝虽有盈歉之殊,然其事常相因。盖骄者吝之枝叶,吝者骄之本根。故尝验之天下之人,未有骄而不吝,吝而不骄者也。”骄与吝两者看似不同,在现实中往往相滋相长。帝乙之妹就是两者的结合。此外,《蒙》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所谓“见金夫、不有躬”,是说此女“以金赂己而挑之”。程子曰:“女之从人,当由正礼,乃见人之多金,说而从之,不能保其身者也”。按照我们的分析,《蒙》所说的拜金女,与帝乙之妹的特征完全相符,系同一人。“小贞吉,大贞凶”。在《周易》中,往往“小”与“大”对。前者指家事,后者指国事。帝乙之妹贪财好利,不愿施与恩惠,诚然能让一家财富积累,但也将失去臣民之心。《小过》所谓“可小事,不可大事”,与“小贞吉,大贞凶”是相同的意思。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泣血涟如,泪流不止貌。《礼记·檀弓上》:“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泣血三年,未尝见齿。”郑注:“言泣无声,如出血。”可见,“泣血”是形容悲戚之状,不是实指。此爻与《归妹》上六的内容对应。彼言文王与帝妹不能完成宗庙之礼,象征婚姻的破裂。此言“泣血涟如”,同样指明了联姻的失败。在“泣血涟如”之前有“乘马班如”一句,应是说帝乙之妹带人回到商国去了。《既济》六二:“妇丧其茀。”茀,妇女车上的蔽饰。“妇丧其茀”也就是妇人乘着马车走了的意思。与此处的表述相通。从当时的政治情形看,帝妹应该是自主决定回去的,而不可能是周人的驱逐和遣返(休妻)。至于帝妹为何回商,此处没有说明。但一个是自视高贵且迷恋财富的帝妹,一个是勤俭为民而不有其家的文王,性情与德行本有很大的差距。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发现矛盾不可调和,于是转身离去,这是不难想象的。只是周人对此次婚姻寄予了极大的期望,帝乙之妹甩手而去,给周人带来了新一轮的政治危机。故“泣血涟如”,与其说是为了婚姻,不如说是为了政治。卦辞:“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其叙事内容与初九相似,不再展开分析。四《小过》:危机的处理帝妹回商去了,却给周人带来了极大的烦恼。对周人来说,这是一场新的政治危机的开始。《小过》记载了帝乙归妹失败之后,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初六:飞鸟以凶。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传统认为,“过”是“差过”的意思。“小过”,即“小者过”。至于何谓“小者”,又有不同说法。王弼曰:“小者谓凡诸小事也。”这是顺着卦辞“可小事,不可大事”而说,又与《大象》“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之说相应。后者是儒家正统的观念。不过,朱子认为:“小,谓阴也。为卦四阴在外,二阳在内,阴多于阳,小者过也。”以阴为小,以阳为大,并从阴多于阳言过。此外,“小过”的“小”,似又可以从程度上理解。程子曰:“盖小者过,又为小事过,又为过之小。”总结了“小过”的三种含义。这是传统的解释。其实,《周易》的“小”,往往指家事或婚事。过,则是“不遇”的意思。“小过”,即婚姻不遇,指商周联姻不成。从历史叙事的角度看,《小过》叙述的正是帝乙归妹失败之后的事情。初六:“飞鸟以凶。”在《周易》中,飞鸟往往是人的象征。《旅》上九:“鸟焚其巢。”鸟象征商王。《明夷》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取了鸟象,这个鸟是指文王。以,表原因。爻辞是说,鸟儿因感受到危险而起飞了。联系历史叙事,比喻文王因为感受到了危机,赶到商朝活动去了。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王引之曰:“过,不遇也。不及,亦不遇也。皆彼此相失之谓也。”祖、妣相对,旧以考妣解之。《礼记·曲礼下》:“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又因爻辞称祖,故以为祖即祖父,妣为祖母。但据郭沫若的考证,祖、妣相配为古人常语,“考妣连文为后起之事”。“男称'某父’,女称'某母’,乃周人之习尚。其在殷人,则男名'祖某’,女名'妣某’。”回到爻辞,则妣为母、祖为父。又,前引《晋》六二“受兹介福,于其王母”,所谓“王母”即商王帝乙之母,在帝乙归妹的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之“妣”,很可能即彼之“王母”。而所谓“祖”,则指商王帝乙之父,即已故商王文丁。于是,爻辞是说,不遇文丁,遇到了王母;不遇帝乙,遇到了商臣。文丁已故,为何还能说遇不遇呢?在甲骨、金文中多见“遘”字,如殷墟卜辞“在九月遘上甲裸,唯十祀”(合36482),“在十月,遘大丁翌”(合36511),金文《肆簋》“在十月,隹王廿祀哲日,遘于妣戊武乙奭”等等。遘,即遇。甲骨金文的“遘”,作为一种祭祀,有神人相交之意。又据周原甲骨,文王在周设有文丁之庙。故爻辞所谓“过其祖”,可能是说文王在祭祀中没有遘遇文丁,没有得到文丁的祐护。至于“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此处的遇不遇,应是就信任关系上讲的,犹后世“知遇”之“遇”。帝乙之妹回商,相关各方会有不同的反应。“妣”是赐予大福的“王母”(《晋》六二),“臣”是文王所系的“丈夫”(《随》六三),是“帝乙归妹”的背后决定者和有力推动者。帝妹回商国之后,两位大概对文王抱有同情,或试图有所活动以便让双方重新和好,故曰“遇其妣”、“遇其臣”,并终于“无咎”。相对而言,商王帝乙在这一事件上自始至终都是被动者。矛盾爆发之后,也是如此,故曰“不及其君”。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传统认为,“过防”是过度防备。如朱子曰:“过为之备。”但考虑到九四“弗过遇之”,过、遇相反,“弗过”即“遇之”。则九三“弗过”,也可能是“遇之”之意。从,相当于“而”。或,相当于“有”。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说,此爻是说事情没有过去,还要加以防备,帝妹果有诬陷的举动,文王处境危险。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弗过”,即“遇之”。所谓“遇之”究竟指什么,在此并不明确。联系《泰》上六“自邑告命”的叙事,似指商王有命来召(详后)。商王有命,文王自然明白其中危险,但又不能不去,需要好好戒备,故曰“往厉必戒”。“永贞”,指贞问永久之事。婚事期于久远,故用“永贞”。“永贞”而“勿用”,说明占问的结果不好。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又见于《小畜》。朱子曰:“'我’者,文王自我也。文王演《易》于羑里,视岐周为西方。”朱子的说法未为确切。其实,在《周易》中,周人称岐山为西山。故此“西郊”,即指岐山一带。当然,此句不是实写,而是以乌云密布的状况,象征文王面临的压抑恐怖的政治氛围。“公弋取彼在穴”。公,指文王。弋,射取。古人箭上系绳,易于回收射出的箭,也易于发现猎物,称为“缴射”。穴,走兽所居。《系辞下》:“上古穴居而野处。”《周易》的“穴”字,都是比喻人的居处。除了这里,还有《需》六四“出自穴”、上六“入于穴”,都指代商都。这种比喻,与《周易》把诸侯或商王比喻为牛、羊、虎、豹、狐是一贯的。“公弋取彼在穴”,是说文王亲自前往商都处理此事。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弗遇过之”与“弗过遇之”相反。“弗遇”,即“过之”。这里的遇,从取信的角度解。文王到商王面前与帝妹争讼,未获商王的信任。其实,这本不是一个可以论理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商王注定会偏袒其妹。故曰“弗遇过之”,是不遇于商王之意。“飞鸟”,与初爻一样,系文王自指。“离之”,离开商国,逃回周国去了。“凶”、“灾眚”,都是指当时危急的情势。值得一提的是,《讼》卦记叙了文王一生经历的三次争讼。其中,第一次争讼,便是他与帝乙之妹在商王面前的争讼。《讼》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传统以为,“不永所事”指争讼之事不可长久。其实,“不永所事”是指婚姻不久。也就是说,刚成婚不久,帝妹就离开了。“有言”,指商王有怨咎之言。前面加一个“小”,说明情况没有那么严重。“终吉”,则意味着转危为安了。这一爻的叙事,对应于从《小过》初六的“凶”到六二的“无咎”,即第一次危机的解决。《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这里的讼,即指文王亲自到商王面前与帝妹理论。显然是败讼了,故曰“不克讼”。逋,逃跑。文王败讼之后,仓皇逃回周国,显示出了周人的焦虑。“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朱子曰:“'邑人三百户’,邑之小者,言自处卑约以免灾患。”所谓“三百户”之邑,实指岐周,文王的所在。周人伐商之后,实力本来弱小,文王更能以小邦自居,终于避免了商王的猜疑和忌惮。《讼》九二的叙事,与《小过》上六基本对应。“不克讼”相应于“弗遇过之”。“归而逋”相应于“飞鸟离之”。只是“其邑人三百户,无眚”,着重讲了危机的结果。而“凶,是谓灾眚”,意在表现危机的深切。最后,卦辞“可小事,不可大事”,与《屯》九五“小贞吉,大贞凶”一样,指帝妹的性情利于家,而不利于国。“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顺着上六“飞鸟离之”,具体描绘了文王逃回周国的情态。孔颖达曰:“遗,失也。鸟之失声,必是穷迫,未得安处。《论语》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故知遗音即哀声也。”其说是。“不宜上,宜下”是说鸟儿低飞,有受伤窘迫、隐遁行迹的意思。文王因为在商王面前败讼,怀着极大的忧惧悄然回周,《周易》就用这种方式加以表现。至于卦辞后面的“大吉”,需要联系后来太姒来归之事才能理解。我们就不在这里展开了。总之,帝乙之妹回商国之后,文王曾进行了危机处理的活动。但在商王面前争讼,终于还是敌不过帝妹,灰溜溜地回到了周国。五《小畜》与《中孚》《归妹》、《屯》表现的是帝乙归妹的过程,《小过》表现的是婚姻失败之后的危机处理。另外还有一些卦的叙事,则贯穿了整个的过程。进一步分析这些卦爻辞,我们可以了解更多的细节。首先是《小畜》卦。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九二:牵复,吉。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畜”,基本意思是“止”,“兼有'畜聚’、'畜养’、'畜止’诸义”。历来解《小畜》之名,都是从阴、阳爻的关系上着眼。“上巽下乾,以阴畜阳”,故曰“畜”。又,上巽“不能止畜在下之乾,唯能畜止九三,所畜狭小,故曰小畜”。对卦爻辞的解释,也建立在爻位关系的分析之上。但从本义说,《小畜》也是一个围绕“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三爻以下是商周联姻及其破裂。四爻以上是危机处理。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王弼注:“以阴升阳,复自其道,顺而无违,何所犯咎?得义之吉。”这种说法基于爻位关系,不是爻辞本义。复,返也。联系当时的历史来看,“复自道”指文王重新归顺商王,周国再次成为商的诸侯国。据史书记载,王季为商王四处征战,被商王封为“西长”、“牧师”。文丁杀季历,文王在周继位,不久周人伐商。其时,文王必已叛商,甚或自立为王。大败之后,周人在政治上极端孤立,经历了一段惴惴不安的忧患生活。直至文王遇到南仲,并通过南仲重新归顺了商王。此之谓“复自道”,亦即《屯》“利建侯”。周人重新归顺商朝,没有了亡国之患,自然是好事,故曰“何其咎,吉”。九二:“牵复,吉。”牵,旧解“牵连”,以方便从爻位关系上理解。其实,牵即牵引,复即恢复。文王虽然已经重新成为商的诸侯,毕竟未能获得商王的信任。为此,文王提出了政治联姻的请求,通过一再的努力,商王最终许可了。商周关系得到了暂时的保障。可以说,文王与帝妹的联姻,就是商周关系缓和的中介。所谓“牵复”,即指以政治联姻来稳定两国关系。这是第一层意思。此外,正如我们之前所说,婚事的最终达成,恐怕还有“王母”的中介作用(《屯》六三)。这可能是“牵复”的第二层意思。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说,即脱。辐,车轮中辐射的直木。一说,辐借为輹,垫在车箱车轴之间的木块。不管那种解释,“舆说辐”都是说两者失去了连结,不能成行。当然,这是一个比喻。其真正的内容在“夫妻反目”。从历史叙事说,“夫妻反目”即指文王与帝妹婚姻的破产。在《屯》的叙事中,我们知道帝妹返回商国去了,却不知道是为什么。这里则明确说,她回去的原因是与文王的矛盾。这位“下嫁”的帝妹,由于品行的问题,与文王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跑回娘家去了。此爻的内容,对应于《归妹》上六及《屯》上六。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由于这场婚姻是一场政治联姻,各自有各自的政治意图。帝妹回商,宣告了政治努力的失败。周人的忧心,可以从《屯》上六“泣血涟如”看出。泣血涟如,不是因为失去这个德行恶劣的帝妹,而是出于对周人政治前景的担忧。此爻“血”、“惕”,即忧恤、戒惧。同样刻画了当时周人的内心状态。所幸,文王还是获得了一些关键人物的信任和支持,故曰“有孚”。由此,文王不再忧恤、惕惧之情。短期之内,没有什么咎害。故曰“血去惕出,无咎”。联系《小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所谓“有孚”,即“遇其妣”、“遇其臣”,获得了王母和大臣的支持。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说文》:“挛,牵系也。”伊川曰:“挛如,谓牵连相从也。”传统多以“牵连”解“挛”。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说,“有孚挛如”,是再次获得信任的意思。从《小过》看,帝妹回商之后,周人实有三次危机:其一,初六“飞鸟以凶”,六二“无咎”是其解决;其二,九三“从或戕之,凶”,九四“无咎”是其解决;其三,上六“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当时未见解决。此处“有孚挛如”,相应于第二次危机的解决。至于“富以其邻”,孔颖达曰:“用富以与其邻。”王引之曰:“以犹及也。”俞樾曰:“以犹及也,言富及其邻也。”(《易贯》)意思相近,都是《小象》“不独富”之义。我们认为,“以”训为“与”,但“富以其邻”不是与邻同富。事实上,周人本来就不富,如何又能与邻同富呢?这是周人应对第二次危机的措施。第二次危机出现之后,文王为了进一步赢得商人的信任,用了“富以其邻”的方法。这里的“邻”指“商”。类似的,《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东邻、西邻,即对应于商、周。故“富以其邻”,实际上是指文王用财货或土地进献商王。其实,帝妹“好金夫”,未必是她个人的偏好,可能是商王室的普遍问题。周人摸准了这一弱点,屡次采用进献的方式解决危难。纣王时期,文王被囚羑里,也是通过进献而解决的。所以,联姻失败之后的第二次危机,是通过纳贡或进献来解决的。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所谓“既雨”,是针对卦辞“密云不雨,自我西郊”来说的。“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表现了当时周人压抑的政治环境。但经过周人的辛苦经营之后,文王逐渐获得了商人(商王)的信任。于是,因为这场不成功的联姻所造成的政治阴影,也就慢慢消散了。乌云已经成雨,而“雨”也已经停了,故曰“既雨既处”。处,止也。“尚德载”,《小象》:“'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后世的解释,都是顺着《小象》而来。如王弼曰:“为阴之长,能畜刚健,德积载也。”孔颖达曰:“尚慕此道德之积载也”。我们认为,德,得也。楚简本、汉简本、帛书本作“得”,可从。“尚德载”,即得到车载以行的意思。具体而言,指文王再次往商,在商王面前与帝妹争讼。“妇贞厉”,贞问妇人而有危。文王出行之前,占了一卦,结果不好。《小过》九四“勿用永贞”,同此。“月几望”,仍然是表现帝妹的盛气凌人。“君子征凶”,文王此行有危险。此爻叙述了文王亲自到商王面前作出解释,与帝乙之妹当庭理论,结果碰壁的事。可见,《小畜》全面叙述了“帝乙归妹”的前因后果,着重叙述了联姻失败之后的政治活动。此外,《中孚》也是围绕“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其内容与《小畜》颇为相合。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初九:虞吉,有它,不燕。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九五:有孚挛如,无咎。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虞,预料。有它,意外之事。李零曰:“有它,指意外的凶险。”又曰:“它即蛇之初文。人看到蛇,常常会吓一跳。意外的凶事,就像蛇一样,常常会把你吓一跳。”我们认为,“有它”是出乎意料,却不一定都是凶险。“有它”亦见于《比》初六、《大过》九四。前者指有意料之外的人到来,后者指有意料之外的事发生。在《中孚》,“有它”指意料之外的事情。联系《中孚》后面的叙事,此意外之事,指的就是文王求亲过程中遇到的波折。相当于《归妹》九四“归妹愆期”以及《屯》六三“即鹿无虞”的时候。本以为一切顺利,中途发生了意料之外的变故,让周人甚为沮丧不安,故曰“不燕”。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从形式上看,此爻就像诗歌一样。学者对此多有关注。《系辞上》依傍爻辞“和”字,讲出了一片君子慎其言行的道理。就本义而言,我们认为,这是一首成婚诗。所谓“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强调了鹤与鹤之间的相鸣相和。其中的“子”,不是父子的子。“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表现了婚姻双方共饮旨酒的情景。《周易》以此指代“帝乙归妹”的盛况。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传统多从爻位关系作解,现代学者则开始从战争的角度来说。敌,匹敌,实力相当。鼓为进,罢为退,泣是悲,歌是乐。从历史叙事的角度看,这是进一步表现文王与帝妹成婚之后的相处情况。显然,两人相处并不和谐。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月几望”,仍是形容帝妹的盛气。古代两马为匹。“马匹亡”,比喻帝妹回商去了。其表现方法,与《小畜》九三“舆说辐”相似。“无咎”,相当于《小过》六二“无咎”,指第一次危机的解决。九五:“有孚挛如,无咎。”此爻的文辞与叙事,与《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一致。“无咎”,相当于《小过》九四“无咎”,指第二次危机的解决。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翰,《说文》:“天鸡,赤羽也。”《礼记·曲礼下》:“鸡曰翰音。”字面是说,鸡叫之声上冲云霄。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说,这是表现文王与帝妹在商王面前争讼的情形。“翰音登于天”喻帝妹调门很高,声势压倒了文王。联系《小过》以“飞鸟”喻文王,说“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一上一下判然分晓。卦辞:“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彖》:“豚鱼吉,信及豚鱼也。”朱子曰:“豚鱼,无知之物。”都是为了牵连卦名而说。其实,豚(小猪)、鱼乃古代馈聘之礼。孔子得子,鲁公馈鲤。阳虎欲见,归孔子豚。故王引之曰:“礼之薄者。”在此,系指文王求婚的聘礼,与《睽》上九“见豕负涂”的“豕”一样。大川,即黄河。商周往来须涉渡黄河,此处“利涉大川”,即利于往商的意思。这句卦辞是记录文王向商王求婚的事。六《泰》与《否》然而,“帝乙归妹”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历史地看,它不是文王与商王之间的第一次交锋。此前,商王文丁杀季历之后,文王曾仓皇兴兵,最终以惨败告终。“帝乙归妹”,作为文王重建商周关系的政治方案,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周人伐商”的逻辑延续。故在《周易》中,两个事件往往放在一起叙述。比如《泰》卦。泰:小往大来,吉,亨。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这是以茅草根系相连,比喻与周同宗同源的姬姓诸侯。文王即位之初,联络了兄弟之邦,以图伐商复仇,得到了积极的回应,故曰“征吉”。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此爻是说文王倾力伐商,却被商师击溃,逃亡途中得到了诸侯的帮助。这些不是本文重点,故不详细展开。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在形式上,“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很像是当时的谚语。意思是说,有平必有坡,有往必有返。其意义大致上与《周易》中“勿逐,七日得”(《震》六二、《既济》六二)相近,反映了物极必反、相互转化的观念。其背后的意思是说,商周关系终究会恢复,周国终究要再次归顺商朝,周人最终会度过这段极其艰难的岁月。“艰贞无咎”,是说能够处之以艰难,可得无咎。或者说,能够认识到时势的艰难,则可以无咎。相当于《屯》初九“利居贞”。“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恤是忧的意思,孚是信的意思,食是食禄的意思。这句话是说,不用担心他的诚信,可以享有食禄。我们认为,背后指的是文王遇到南仲之后,通过南仲归顺商王,重新成为商朝的诸侯。“其孚”指南仲之信。“于食有福”指成为诸侯,相当于《屯》初九“利建侯”,或《小畜》初九“复自道”。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翩翩,《说文》:“疾飞也”。《诗·巷伯》“缉缉翩翩”,《毛传》:“往来貌。”“不富以其邻”,王弼曰:“不待富而用其邻也。”伊川曰:“不富而从者,其志同也。”“不戒以孚”,王弼曰:“不待戒而自孚也。”伊川曰:“不待戒告而诚意相合也。”这些解释大义不差,但背后预设了爻与爻的顺从关系。从历史叙事说,“翩翩”形容文王往来商周之貌。“富以其邻”亦见《小畜》九五。彼处“富以其邻”是说文王向商王进献财货,以此度过危机。则此爻“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应是说周人还没进献什么,却获得了商人的信孚。“不戒以孚”,即不戒备之,而信孚之。大致相应于《随》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以及《晋》六二“受兹介福,于其王母”。文王正是通过商臣和王母,取信于商王,才有了帝乙归妹之事。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此爻直接叙述帝乙归妹之事。以,表顺承。祉,福祉。《否》九四“畴离祉”,田畴都沾满了福祉,义与此相同。商王帝乙把妹妹嫁给了文王,周人受了极大的福祉,故曰“元吉”。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说文》:“隍,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曰隍。”复,通覆。“城复于隍”,城墙倾覆到干涸的城沟中。“勿用师”,以当时的形势,周人完全没有一战的能力。爻辞虽说不能打,但暗示了当时情况之危急,已到了战争的边缘。联系史实,指的就是帝乙归妹失败之后的危机。“自邑告命”,有召命从邑中来告。结合前后的叙事,“自邑告命”指商王命文王亲自到商国去交代。“贞吝”,贞问有吝惜。相当于《小畜》上九“妇贞厉”,《小过》九四“勿用永贞”。卦辞:“小往大来,吉,亨。”文王向商王求婚,聘礼简薄。《中孚》说“豚鱼”,只有小猪和鱼;《泰》六四说“不富以其邻”,显然没有进献贵重的财货。故曰“小往”。商王居然答应了婚事,把他的妹妹嫁给了文王,无疑是“大来”。故曰“吉,亨”。在传统的理解中,《泰》与《否》是一对。从历史叙事来说,它们确实有相近的内容。[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贞吉,亨。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六三:包羞。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上九:倾否,先否后喜。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贞吉,亨。”与《泰》初九相近,只是彼处“征吉”此处变为“贞吉,亨”,意义基本上是一样的。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与《泰》九二相比,此爻说的也是周人伐商之事。包,包纳。承,承受。“包承”,指文王接纳了诸侯的归顺,以图整合之后倾力伐商。我们可以推测,文王即位之后很可能已经自立为王,并接纳当时友邦的归附。《小畜》初九“复自道”,《泰》九三“无往不复”,《复》初九“不远复”,隐含这个意思(复建侯,说明之前独立称王了)。此外,《大雅·大明》在表现文王即位之初的时候有一句“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历史地看,周人伐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周国在政治上孤立,不可能有方国前来归附。由此可以推定,“以受方国”是周人伐商之前的情况。我们认为,文王之受方国,即此爻“包承”之义,为了一起伐商。“小人吉,大人否”,是说周人败了。“小人”指商王,“大人”指文王,从德行上说。“亨”,相当于《泰》九二“得尚于中行”。六三:“包羞。”包,包裹。羞,同馐。《说文》:“进献也。”《周礼·天官》“羞用百有二十品”注:“羞出于牲及禽兽,以备滋味,谓之庶羞。”旧以为羞耻之羞。联系前后文,“包羞”即文王以“豚鱼”(中孚)为聘,向商王求婚。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此处,“有命”当是指商王有归妹之命。说“无咎”,暗含了可能的咎。可能的“咎”,指的是过程的波折,即《归妹》九四“归妹愆期”和《屯》六三“即鹿无虞”。“畴离祉”,相应于《泰》六五的“以祉”,表现迎娶帝妹之时的盛况,以及周人的内心感受。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休,《说文》:“止息也。”否,不善。指不善之人,即帝乙之妹。“休否”,指帝妹回商国去了。帝妹回商是主动的选择,但在周人看来,却如同休妻一般,故曰“休否”。文王与她本不相合,常有矛盾,她回去了反而落得清静,故曰“大人吉”。“其亡其亡”,李鼎祚曰:“近死之嗟也。其与几同。几者,近也。”王引之曰:“其,犹将也。”婚姻的失败,给周人带来了极大的危机,故有如是的叹息。“苞桑”,陆绩曰:“丛桑也。”程子曰:“桑之为物,其根深固。苞,谓丛生者,其固尤甚。”从历史叙事看,“系于苞桑”相当于《小畜》九五、《中孚》九五“有孚挛如”,指持续获得商人与商王的信任。上九:“倾否,先否后喜。”“倾否”,传统认为是否道倾覆之义。其实,这里的否,与九五相同,指帝乙之妹。与之相关,《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鼎足颠倒,才能倒出其中的否坏之食。两者比较,“倾否”可视为“鼎颠趾,利出否”的省语,比喻文王与帝妹的婚姻破裂,妻位空缺。此后,文王重新迎娶了太姒,太姒有德,育有十子。故《大雅·大明》说“缵女维莘”。所谓“先否后喜”,“先”指帝妹,故曰否;“后”指太姒,故曰喜。“得妾以其子”,也是续娶太姒而得子的意思。卦辞:“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否,指帝妹。匪,非也。“否之匪人”,言帝妹无德,不是正妻之任。九五“休否,大人吉”,休否之后,大人才吉,也是这个意思。“不利君子贞”,同《泰》上六“贞吝”,《小畜》上九“妇贞厉”,《小过》九四“勿用永贞”。“大往小来”,大者往而小者来。帝妹是商王帝乙之妹,身份尊贵,故曰大;太姒是诸侯之女,身份不如前者,故曰小。“大往小来”与“先否后喜”,一以身份言,一以女德言,其实指同一件事。七叙事列表以上我们围绕“帝乙归妹”,详细分析了《归妹》、《屯》、《小过》、《小畜》、《中孚》、《泰》、《否》等卦,其间也穿插分析了部分与之相关的其它卦爻辞。为了让这些内容得到更直观的呈现,也为了让这些卦爻辞达到相互支撑的效果,我们可以将之前所讨论到的卦爻辞,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列表如下。周人伐商《晋》初六:晋如,摧如,贞吉。……《泰》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否》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贞吉,亨。《泰》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否》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重新建侯《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小畜》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泰》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往商求婚《睽》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否》六三:包羞。商人应婚《屯》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归娣、反娣《归妹》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归妹》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归妹》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归妹愆期《归妹》九四:归妹愆期,……《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中孚》初九:虞吉,有它,不燕。得人帮助《随》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晋》六二:……受兹介福,于其王母。再次应婚《归妹》九四:……迟归有时。《屯》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泰》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帝乙归妹《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否》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中孚》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帝妹无德《归妹》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屯》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蒙》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姤》:女壮,勿用取女。两人不和《中孚》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帝妹回商《归妹》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屯》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小畜》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中孚》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讼》初六:不永所事,……《否》九五:休否,大人吉。……第一次危机《否》九五:……其亡其亡。《小畜》: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小过》初六:飞鸟以凶。危机的解决《小畜》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小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第二次危机《小过》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危机的解决《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中孚》九五:有孚挛如,无咎。《小过》九四:无咎。……《否》九五:……系于苞桑。商王召命文王《泰》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小过》九四:……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往商争讼,不敌帝妹《小过》六五:……公弋取彼在穴。《小畜》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中孚》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讼》九二:不克讼,……逃回周国《讼》九二:……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小过》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小过》: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续娶太姒《否》:大往小来。《否》上九:倾否,先否后喜。《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这个表格呈现了《周易》对“帝乙归妹”事件的完整的历史叙事。其情节可谓起伏跌宕,其描绘可谓细致入微。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对卦爻辞的考察,是为了还原事件的发展过程,并没有对《周易》有关的卦爻辞作穷尽的解读。出于同样的理由,上表只是列举了前文引到的有代表性的卦爻辞,而没有穷举。八小 结对周人来说,“帝乙归妹”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事件。其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虽然联姻并没有成功,但通过这次联姻的努力,使因“王杀季历”和“周人伐商”而被冰封的商周(《坤》初六“履霜,坚冰至”),逐渐恢复了交往。其二,如果说帝乙二年周人伐商,是因为文王对商人缺乏必要的了解的话,帝乙归妹则是文王与商王第一次正面接触。文王是特重历史经验和反思的人。帝乙归妹,乃是其政治经验的重要来源。于是我们看到,《周易》从各个角度对此事反复叙述,内在包含了深刻的忧患意识。此事之后,文王对商王的脾性有了深刻的了解,逐渐确立起了一套应对商王的方法。包括,甘于弱小(《讼》九二“其邑人三百户”)、不居成功(《坤》六三、《讼》六三“或从王事,无成”),以及进献财货(《小畜》九五“富以其邻”)等。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泰伯》)《彖》曰:“内文明而外柔顺。”文王的德行与气象,或许与初期商周之间两次交锋的磨砺分不开。这么重要的历史事件,何以《诗》、《书》及后世史籍不曾明确提及呢?其实,也不是没有提到。比如《大雅·大明》就有两章内容叙述了此事,只是后人没有识别出来。还有《大雅·皇矣》:“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此句在历史上也不得其解。其实,它的意思是说:及于文王,其德行无悔,既已受帝乙归妹之福,又因续娶太姒而延有子孙。其中,“既受帝祉”相当于《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的省语;“施于孙子”是《鼎》初六“得妾以其子”的另一说法。可见,此事实有记载,但后人无法识别。这或许是周人选择性遗忘的结果。太姒笃生武王,身份尊贵,后人更愿意、更倾向于相信太姒就是元配夫人。当然,从长期的历史来看,“帝乙归妹”确实没有留下实质性的成果。而《诗经》反复称颂的女子,或是周人始祖,如《生民》、《閟宫》的姜嫄;或是周王之母,如《大明》中的太任、太姒。帝乙之妹,自然不能与这些女人相提并论。《诗》《书》述及文王的篇章,多完成于文王后辈之手。里面的文王,多是已经完全成熟的、甚至已被神化了的形象。前期还在成长中的文王,不在其视域之中。从这一点看,《周易》对文王的历史叙事,就更有其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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