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驱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作为现代经济的主要载体,城市汇集了一流的科技人才并创造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尤其在当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发展和利用好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是探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课题。不可忽视的是,先进科技离不开良善治理,要想以人工智能驱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就必须准确把握好三种逻辑。
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布,其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如今,我们正站在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量子计算以及生物技术等为关键突破口的历史拐点上,如何成功把握战略发展契机,筑牢关键技术先发优势,抢占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将技术势能转变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强大动能,对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人工智能不仅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推动力,而且也是一次重大战略发展机遇。自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首倡以来,这一技术在大数据、算力和算法三驾马车的拉动下,正以不可阻挡之势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和世界发展格局,其高效的自我学习、自我适应和自我创造能力在金融、医疗、交通、工业、农业等诸多领域带来了快速变革和显著成绩。根据普华永道的预测,至2030年,人工智能将使全球GDP增长14%,相当于增加了15.7万亿美元。作为现代经济的主要载体,城市汇集了一流的科技人才并创造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尤其在当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发展和利用好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是探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课题。不可忽视的是,先进科技离不开良善治理,要想以人工智能驱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就必须准确把握好三种逻辑。
权力逻辑:
人工智能催生新的公共治理主体
随着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日趋广泛和使用频次的不断提升,算法在城市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也愈发凸显,这也催生出一种新的权力形态,即算法权力。在传统的城市权力架构中,城市中的各项决策可以被视为政府、企业、市民、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上述主体从自身利益和偏好出发对决策过程施加不同程度的影响。然而,人工智能的技术出场深刻改变了这一固有的城市“权力”格局。从内在机理来看,人工智能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是构建分布式并行处理系统,即通过子系统的分散求解和节点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复杂计算处理效率。技术的多中心、高协作特性决定了其应用在城市治理领域中天然具有扁平化和协同化特征,城市公共治理主体间彼此依靠和协作融合的模式不断形塑出新的权力架构。从外在形式来看,人工智能通过特定算法的应用,对城市各领域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和高效整合,形成纷繁庞杂的城市信息资源数据库,在深度学习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未来规划等诸多领域提供决策建议,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作为技术权力的一种,算法权力凭借其核心算法优势和海量数据支撑,正逐步融入城市公共治理主体体系之中,推动着传统城市治理模式发生变革。
变革逻辑:
人工智能拓宽原有城市治理领域
进入后疫情时期,“新基建”为中国城市从信息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搭建了一条光明坦途,而作为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的人工智能更是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加快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逐渐成为诸多地方城市政府的共识。然而,城市治理面临的挑战,是人工智能的介入使得新的城市应用场景得以涌现,旧有社会治理模式发生转变。新旧动能转换之间,各种领域的智能化场景落地,城市治理领域也因此得以变革和拓宽。如何以技术为工具,主动纾解智能革命带来的新问题成为城市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人工智能及相关技术的应用展现出化解此类问题的强大生命力,例如在城市政务服务领域,通过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在韧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通过对环境、气候、社会安全等多元数据的跨媒体感知,预测城市基础社会运行风险,构建风险防范的智能化应对措施,凡此种种,绝非个例。在人工智能时代,散布在城市各个角落的感知单元,对个人行为轨迹画像并产生认知,通过智能平台的构建和“城市大脑”的开发,为服务资源的精准提供和智能匹配提供了现实路径,精准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的城市治理也由此浮出水面。
伦理逻辑:
人工智能回答技术为谁服务之问
英国技术哲学家大卫·科林格里奇曾在其《技术的社会控制》一书中问到:我们能控制我们的技术吗?我们能让它做我们想做的事情吗?我们能避免它不受欢迎的后果吗?事实上,人工智能,作为一项新兴科学技术,要想回答科林格里奇之问,还必须准确把握好科技伦理逻辑这条主线。在弱人工智能时代,机器可以部分取代人类,在工厂进行生产;可以利用无人驾驶技术,在城市道路上飞驰;可以从城市各个场景中获取并分析信息,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城市的广阔场域内,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将极为广阔。然而,进入强人工智能时代乃至超人工智能时代,对于技术发展的喜与忧将发生极大翻转,人工智能逐渐具备自我意识,开始独立思考、计划和解决问题,使得物理世界和自然人类之间的界限渐趋模糊,并逐渐延伸出复杂的伦理、法治、安全等问题。人工智能技术赋权同伦理规制的非对称性以及技术和公权力结合的总体趋势使得对于数字治理失序的隐忧逐渐显露出来。正基于此,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伦理道德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等框架指南应运而生。要想让人工智能更好服务于城市治理现代化目标,就必须明确技术是为人服务的基本原则,其对主体所具备的良善价值和对社会公共利益有益无害是人工智能伦理规制的基本面向,也是城市柔性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治理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旨在解决城市问题、协调社会关系以及规范社会秩序。从工具理性角度出发,人工智能符合新发展理念,扎根于我国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立足于解决城市问题以及促进城市发展,被视为推动新一代科学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进而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具手段。权力逻辑下的人工智能培育和发展了城市治理的新兴主体,为多元主体共治描绘了美好图景;变革逻辑下的人工智能衍生出新的城市治理领域,服务于智慧城市场景落地;伦理逻辑下的人工智能通过对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理念的道德规制,不断纠正技术发展可能存在的路径偏离。三者彼此交织、有机结合,共同致力于营造智慧高效、活力盎然、安全有序的城市发展新形态和新模式,更好服务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既定目标。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