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廉风】 后龚村龚氏建祠堂立家规
后龚村龚氏建祠堂立家规
后龚村位于赤溪街道办事处驻地2000米。因村民委员会驻后龚得名。区域面积1.84平方公里,耕地1706亩,水面180亩。辖后龚、前龚、施家3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380户,1252人。以种植粮食、棉花、花生为主。
后龚、前龚自然村以龚姓得名,前龚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以西200米。施家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西南500米。
后龚村龚氏始祖为晋朝大夫龚坚,始迁祖为龚宝玖,旧居金华茅沿,与松门同族,宋代由金华迁居兰溪甘棠乡赤溪后龚。珍贵史料有:《赤溪龚氏祠堂记》、《文昌阁记》、《永锡堂记》、《兵災记》。
赤溪后龚村龚氏,为春秋时晋国大夫龚坚之后。传数世,至龚遂,汉宣帝召为为渤海太守。传至龚胜,为东汉谏议大夫,名盖天下。王莽当政时,徵不赴。又传至数世后,而有武陵太守康。武陵郡由此而名也。历唐至宋,兵戈骚动,赵氏南迁,而龚氏武陵之裔随赵室散居于江南各地。赤溪之始迁祖讳宝玖{南宋乾道戊子年(1168)生,淳祐丁未年(1247)终,职居舍人},旧居金郡之茅沿。宋末兵乱,屯兵金家插口,遂迁居甘棠乡十八都赤溪龚村。之后,孙讳显灵
{开禧乙丑年(1205)生,终年失考},行千八,平寇有功,敕封太尉,乡民感之,立像祀于金台庙中,威灵赫奕。之后,子孙繁衍,分析为前龚、后龚二个自然村,现与施家自然村同为后龚行政村,为赤溪街道所辖,距街道办事处2000米。区域面积1.84平方公里,耕地1706亩,水面180亩。12个村民小组,380户,1252人,村民以龚氏的前龚、后龚为多。以种植粮食、棉花、花生为主。
龚姓源于姬姓,西周后期,周厉王贪婪暴虐,堵塞言路,公元前841年,爆发了以共伯为首的“国人暴动”,将厉王流放到彘﹙今山西省霍县﹚。随推共伯代行天子事,史称“共和行政”。共和14年,厉王太子靖即位,是为宣王,共伯还政于他,自回共国﹙今河南挥县﹚,共伯一直延续到春秋时代,后来子孙就以国名为姓。古代“共”、“龚”同音,也称龚氏。郡为武陵,今湖南淑浦县南。
龚氏迁兰始祖:据《赤溪龚氏宗谱》记载,其先祖晋荣禄大夫龚坚,传五十六世到迁兰始祖实玖公﹙1168~1247年﹚,公旧居金邑茅沿,与义乌城西松门里同族,因宋末兵乱,屯兵金家插口,遂迁于甘棠乡赤溪后龚村居焉。与河东龚塘、皂洞口村先祖同宗;
龚氏排行字目﹙注:先祖只有系图,到赤溪龚氏本派廿一世一元公止,始有行传通排字号﹚为:贤、良、公、正、明、敦、宿、德、昌、经、纶、绵、组、绶、继、绍、缵、缣、缃、勋、华、垂、鼎、篆、品、望、重、圭、璋,共三十字。
前龚、龚家、山后三村龚氏,宋末由金华迁入。《兰溪志补遗下册·567页》
清康熙年间,赤溪龚氏始建宗祠“永锡堂”。据《赤溪龚氏宗谱》(卷一)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清溪张崙撰的《赤溪龚氏祠堂记》记述,“......因思祖德,堪型而祀......乃涓吉日,谨告先公,敦请豫章劒邑孙景明师者,度其高下,土宜而流泉,阴阳以辩。前临柱杆之峰,后锺砚山之秀,左接金台之胜,右枕赤溪之流。而斯堂建焉......时邑侯郑公以公事至止,见其俗,土沃而民醇,敦宗而厚族,为之颜其堂曰:永锡。夫永锡之义,固取诸诗。诗曰;孝思不匮,永锡尔类。”清道光十四年(1834)敦行景淳等首事人同撰的《永锡堂落成记》载:嘉庆十一年(1806),“飚风为灾,堂遂坍坏”。道光辛卯年(1831)八月二十一日,镐斋公首倡重建,壬辰年(1832)九月初六落成。
后龚村古建筑要数永锡堂。后龚永锡堂位于兰溪市赤溪街道后龚行政村东部,始建不详,现存风格为明末清初时期建筑。坐南朝北,占地面积783.52平方米。平面呈五间三进两明堂。后龚永锡堂各进间设青石砌天井,两侧为过廊各二间。大门为一四柱三楼牌坊式砖雕门楼。前进明间四柱七檩,五架月梁造,有藻井,用斗拱承托,分两层。次间、梢间皆五柱七檩,穿斗式。明间设戏台。鼓形柱础,后檐柱用方青石柱,方形柱础。中进明间四柱九檩,为五架梁带前后双步梁,五架梁、三架梁为月梁造,而双步梁为圆木梁。次间五柱九檩,为抬梁与穿斗相结合。礩形柱础。稍间五柱九檩,穿斗式,鼓形柱础。中进为主要建筑。后进明间、次间皆为四柱九檩五架梁带前后双单步梁,稍间为六柱九檩,穿斗式。后进台基为须弥座,上有浮雕,图案以鱼、龙、凤、狮为主。礩形柱础,屋顶硬山式,阴阳合瓦,设望砖。后龚永锡堂保存较完整,用料粗大,做工考究。2005年11月兰溪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兰溪市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修缮。
在《赤溪龚氏宗谱》中就立有《赤溪龚氏家规》:
一敬祖
祖宗是我一本源流,四时祭祀无非报本。祭品随家贫富而却用,尽一点敬心。品物务要精洁,行礼务要端庄,不可草率虚应故事。坟墓上不时用去看管,不可令猪畜贱蹈,若或不敬,是为忘本,亡本者祖宗必不可荫庇之。
一孝亲
人无父母焉有此身。多少勤劳多少爱惜,才养得汝身长成,使不孝顺天理岂容之哉。故不孝之人天必生不孝之子以报之,自古及今皆然也。凡人只思自家养子何如子不孝,我何如便知父母之当孝,纵有幼弟或庶弟过爱他些,当思我曾受父母之爱在先,不可遂生懟怨,曲体其心亦为爱恤,方是养志孝子。
一敬长
宗族中有年高于我者,必吾父兄辈,从其分卑亦生在吾前,拜揖言语皆当谦恭,不可以老耄无知而慢之。亦不以其或无子孙而忽之,蓋彼今为我之长,我后来亦当为人之长,我若不敬他,后来人亦不敬我矣。至有疑难事尤当与之商量,蓋老人家见事多,总强似后辈也。人有自恃其能,以不逊为勇者戒之。
一教子
子是承先待后者也。若不孝顺,不做家,不守礼法,老来反受他累,自幼当教他孝悌。长上在前坐,当令之起;行,当令彼在后;饮食,当待尊长尝过而后食。又必教之勤俭。不可令蚤眠晏起,纵家富有余钱,不可令之妄用,日逐示以官法使之畏戒;少有骄顽便当重责;纵使家贫亦当请师教之,读书识字虽不得做官,亦做一好人。若惟姑息,幼时不知教训,必忘身败家,不若无子之为乐也。
一友弟
兄弟同出于父母之一身,除却自己再无他人嫡亲如他。幼时俱不知世务,老来俱不管世事,纵相处极多不过四五十年,何以有限光阴伤至亲和气。纵有心性凶狠贪暴无礼,亦当念父母身上生下,若分分寸寸与之计较,必至伤情矣。父母在,见兄弟不和,虽三牲五鼎奉事他,亦不快活,死亦不瞑目于地下。兄弟若和气,不但和气致祥,家道兴隆,外人自不敢欺他,若不和气,有等奸恶者,或利其败亡,或图其酒食,彼此造言,唆调不肖兄弟,各视为心腹好友,殊不知乃落其套中也。人能不听妻子奴仆之言与奸人之语,方能克友于兄弟。
一和睦乡里
乡里与吾同生长于斯土,祖宗子孙世世与他相处的,切要待之和气,不可把势凌他,把财压他,有通借处不可尅取利息,如有相争,务要劝解和释,切不可教唆,使人告状。大抵教唆诵讼的,以非为是,陷人破家荡产绝灭天理,故多致子孙绝灭,真乡里中蛇蝎也。不可不戒。
一学勤俭
凡人,上父母下妻子全靠一身,使懒惰不事家业,荡费不为节省,虽万金之家可以立见倾败,只今做官人家不如富家长久者,正为富家之辛苦得来的,能知勤俭,做官家子孙,不知此耳。凡做家长者,当督率子弟蚤起宴眠,各供其业,不可使之游手好闲,致家事败落。人家有钱无钱难瞒众眼,尤不要好粧虚文门面;见人穿好衣辦盛酒卖田生债浪费钱,蓋我能勤俭,一家父母妻子可以温饱。官粮不欠,私债不生,人亦笑我不得。若不勤俭,一家冻馁,官粮私债坐倂满门,昔曾饮我酒者,未必不非笑我也。
一慎婚姻
男女婚姻皆当为后久远之计,不可只算眼前。娶一媳妇能知勤俭孝敬,家道必昌;聪明伶俐生孙必会读书,此后来无限富贵,资粧焉能及此。故为子孙求婣,惟当择有礼法之家与其父兄聪明者,不必希慕资粧,贪求豪富。于嫁女亦然,尤在择婿,在于十二三岁与十四岁时候,蓋此时气象规模俱看得几分,均不可指腹割襟。若得人富贵自有,若慕眼前富贵,而婿为骄奢淫荡之子,贫贱立见,其女终身受累,怨悔无及。此二事固有天缘,人谋亦当尽也。
一戒赌博
开赌场者定是无籍骗贼,见汝有钱而贪,诱汝到场,假输几局与你,你见赢得钱来,便为自己本事,与他大赌,被他骗去了。你见先赢后输,心上不忿,尽出所有,与之再赌,以此磬空家财。不知此辈有一班结煽的光棍,纵汝會赢,此处彼入,不待汝将物拿回,世有因之陷,死妻子败覆家业者可不鉴哉。
一戒好讼
凡人家非有极不得已之事,不宜告状。纵百战百胜也不免终日在县前,以致家业荒废。虽官府极清,里长干证人等亦不免要饮酒使费。做官者见其常常告状,便晓得是健讼的名头,一出访察就来,此时亡身败家悔无极矣。
一谨言行
凡人言行,极要至诚,说一句便是一句。人虽负我,我决不负人。如此,则人人相信。倘有患难,皆扶持之为上之,人亦信其为善,而人诬枉不得。若平素不诚实,总是老实说话,人亦不信,总是着受枉人生疑,欲他人扶持上,人相亮难矣。是自己受不诚实之害非小,戒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