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的中国有12个直辖市,为什么现在只剩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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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我国行政区划之一,与省、自治区同级,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

虽然其行政区划级别为省级,但是市委书记一般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副国级)兼任,所以其政治地位普遍较高。

直辖市的成立,一般会考量地理区位、政治、经济、交通、人口等多方面条件。

能成为直辖市,既是对该市综合实力的绝对肯定,也是全市人民一项至高无上的殊荣。

正是直辖市享有诸多特殊待遇,所以目前深圳、大连、青岛等多个城市都在努力争取直辖。

01

直辖市现状

众所周知,我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暂未考虑台湾地区与直辖市类似的院辖市。

  • 北京市

作为祖国首都,政治地位特殊,拥有全国范围内无可比拟的号召力。

在建国之初就第一时间成为了直辖市。

  • 上海市

作为我国经济第一大市,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经济地位特殊,也在建国之初就成为了直辖市。

△ 上海市政区简图

  • 天津市

天津能够成为直辖市,是基于它在近代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所决定的。

建国之初的天津,是首都周边最发达的城市,也是北京出海的门户,所以直接定位为直辖市。

  • 重庆市

重庆市成为直辖市,经历了建立、撤销、再建立的过程,变更情况与天津类似,原因却完全不同。

建国之初的重庆,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在西南地区首屈一指,所以也率先成为了直辖市。

1954年被降级为省辖市。

△ 黄奇帆谈重庆直辖

现代重庆能够直辖,原因有多种,但至少包括三峡库区百万移民的政治任务,引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责任担当。

02

直辖市由来

近现代意义上直辖市的雏形,来源于北洋国民政府在1913年设立的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京兆地方』,范围比清末的顺天府略小,比如今的北京市略大。

△ 京兆地方示意图

真正成体系的直辖市,来源于国民政府设置的特别市和院辖市。

1921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市自治制》,把全国城市分为特别市和普通市两种,但在全国范围内并未正式实施。

1926年秋,国民革命军北伐攻占武汉三镇,设置汉口特别市,归国民革命政府领导。

这是第一个直隶于中央政府的市。

△ 上海首任市长黄郛就职宣誓

1927-1930年期间,国民政府相继设立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广州特别市。

1928年7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市组织法》和《特别市组织法》,分别规定特别市与普通市的组织形式。

在1930年5月,又颁布了在民国时期施行较久,影响较深的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和省辖市两类,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

至此,院辖市代替特别市登上中国行政区划历史舞台,原7个特别市改称院辖市。

因为有些省析置出院辖市后,新的省会不够份量,短暂撤销过广州、汉口、天津等院辖市。

1935年,因为天津实在太大,又恢复了天津的院辖市地位。

1939年,民国政府迁都重庆,增设重庆为院辖市。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收复东北,又增设哈尔滨,沈阳,旅大(大连)为院辖市。

同时恢复广州和汉口的直辖地位,并且为了鼓励西部发展,还增设了西安作为院辖市。

△ 上海特别市地图

1948年时民国有12个院辖市:上海、北平、天津、南京、汉口、广州、青岛、哈尔滨、沈阳、旅大(大连)、重庆、西安。

1948年《中华民国宪法》公布后,院辖市改称直辖市。

直辖市作为行政区划名称,正式登上中国历史舞台。

由我党最早设立的直辖市,是在1948年7月28日,由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前身)决定设立的石家庄市和阳泉市。

03

建国后的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北平改称北京,定为祖国首都。

设立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西安市、重庆市、广州市、武汉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共12个直辖市。

12个直辖市也有区别,真正的中央直辖市只有北京和天津,其余10个都是大行政区代管。如南京、上海属华东区,武汉、广州属中南区,重庆属西南区,西安属西北区,沈阳、旅大、鞍山、本溪、抚顺属东北区。

与1948年的直辖市相比,缺少了青岛、哈尔滨、旅大(此时为旅大行署区),增设了鞍山、抚顺、本溪三市。

不过在一年后的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此时,共有13个直辖市。

1952年11月15日,南京市直辖市降为省辖市,设立为江苏省省会。

南京市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个被撤销的直辖市。

1953年初,中央直辖市和大区代管直辖市统一改为中央直辖市。

1953年7月,哈尔滨市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市设为直辖市。

此时,全国共有直辖市14个,也是建国以来直辖市最多的时期。

连同1952年被降级的南京市,建国以来共设立过15个直辖市。

此后,没有新设直辖市(1997年直辖的重庆市,算作恢复而不是新设)。

△ 建国初期的辽宁省

1954年6月,随着六大行政区的撤销,重庆市、广州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西安市、武汉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11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此时,只剩下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

同年9月颁布《宪法》,规定我国一级行政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从而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了直辖市的行政地位。

1958年2月,因为河北省省会未决,天津直辖市降格为省辖市。1967年1月,天津市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地位。

1958年2月-1967年1月期间,全国只剩下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也是建国以来直辖市最少的时期。

1997年6月,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从四川省分离,组建为重庆直辖市。

至此,4大直辖市的格局正式定型。

建国初期的12个直辖市,辽宁省占了4席;建国以来的15个直辖市,东北三省占了7席。

可见东北地区特别是辽宁省在建国初期全国省份中的分量之重。

辽宁作为共和国的长子,中国工业的摇篮,是其他省份无法匹敌的最发达省份。

不仅沈阳,连抚顺、鞍山、本溪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城市,鞍钢、本钢和抚顺煤炭,都可以傲视全国。

△ 曾经辉煌的鞍钢

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在《沈阳:1949》中曾经这样介绍:

“日本和德国败亡之后,东北这个地区就成了继美国、苏联、英国之后的第四大工业区”。

从沈阳到大连的沈大线两侧工厂烟囱林立,城市连成一片,成为举世闻名的“绵长工业区”,沈阳铁西区被誉为“东方鲁尔”。1943年,东北生产了全中国88%的生铁,93%的钢材,93.3%的电,95%的机械,形成了庞大的特种钢等当时领先世界的尖端科技企业。

综上可知,自建国以来,我国的直辖市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西安市、重庆市、广州市、武汉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旅大市(大连市)、哈尔滨市、长春市,共15座。

这些城市中,除已经没落的鞍山、抚顺、本溪外,其余全部为现在的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政治地位仍然比普通地级市要高。

青岛,建国前短暂的特别市和院辖市,建国之后并没有取得直辖市的地位。

1949年6月2日,青岛成为华北地区最后一座解放的城市,是否与解放较晚、时局未稳有关,暂无确切说法。

改革放开后,青岛并没掉队,而是和深圳、大连、宁波、厦门一起入列国家5个计划单列市,与那些曾经的直辖市享受着同样的副省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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