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公布?狗被列入禁食名单?看看通知怎么说
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一经发出后,就引起了不少朋友的讨论,先来看下通知的大概内容。
本次《目录》经过多个部门、听取了多位相关人士的意见后所形成的,包括了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具体如下:
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
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看了以上名单后,不少网友持赞成观点,也有一些网友有反对意见,争论点主要在于食用的问题,对此赞成的网友,认为猪、鸡、鸭、鹅、羊、牛等动物,我们已经食用了多年,现在还应该继续食用,因为前段时间笔者看了一篇文章,大概意思说的是这些常见的家禽,也将被列出禁食名单,所以有些人担心,如果全部禁食以后,肉类的补充谁来代替,而此次《目录》公布后(虽然还处于征求意见),很多人也放心了,这些常见的家禽还是可以继续食用的。
而认为不能食用的网友,也有自己的观点,比如有一位网友说,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都应该禁食,想吃肉的话,可以发展“人造肉”。
狗是否应该列入《目录》?
大家观察上述《目录》中的动物,生活中常见的基本都在,但唯独缺少了狗,而关于狗是否能食用,也是近些年来争议比较大的话题,尤其是食狗人士和爱狗人士直接的较量,新闻上也经常能看到。
在此次《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狗,特殊给了解释,具体如下: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大概意思也就是说,以后狗可能就不能食用了。
在此次《目录》发出后,“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的话题也上了热搜,笔者大概看了一会,发现对于禁食狗的看法,赞同者比反对者要多,比如狗是人类的朋友,尤其是一些警犬,救人的时候能起到不小的作用,还有一些朋友说,狗可以作为一种寄托,当狗养了多年之后,已经把它当做“家里人”。而反对的朋友则认为,食用狗肉是多年流传下来的,不能说禁就禁,而且所食用的狗,并不是宠物狗,而是肉狗,所以不能“一刀切”,可以给出哪些种类的狗可以食用。
不过,也有相关人士,让大家不要过度解读,《目录》的作用是为了方便保护畜禽种类的多元化,并不是说哪些动物能吃,哪些不能吃,用《目录》中包含的动物可食用,未包含的动物不能食用,不太严谨,另外,此次也只是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最终确定后的内容。
《目录》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8日,因此,如果对此有意见的朋友,可以提出自己的反馈意见。
笔者说说自己的看法,从整体上来说,此次《目录》(征求意见稿),对于规范畜牧业的管理,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有些朋友有意见也正常,尤其是关于狗的问题,近些年来一直比较棘手,希望能够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尽量让大家都能满意。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关于此事你怎么看呢?欢迎说说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