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名人的行政级别连载篇之(八)_李四光...

详解名人的行政级别连载篇之(八)_李四光的行政级别

李四光,1950年回国后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员会主任。1951年8月,任东北地质学院首任院长。1952年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部长。1954年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李四光在1952年上半年评级工作中评定为行政五级,虽然他在54年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但因中央规定,全国政协副主席与政协常委均不列级,李四光在1955年的调级中,行政级别仍为行政五级,并未调升,但他的待遇却由原正部级提高为"四副二高"领导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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