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中的领导艺术:必输的官司背后,有你想不到的真相

电视剧《天道》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视剧,他不仅从思维的角度让人们重新认识自己,还能从商业的角度给人以启示。这部剧也是王志方的经典作品之一,总是让人百看不厌。

在剧中,王志文饰演的丁元英策划的“王庙村事件”,把林雨峰折腾得够呛,同时用各种掩饰,让林雨峰“中计”,从而掀起了一场备受瞩目的“鸡蛋碰石头”官司。

丁元英用巴黎、柏林、欧洲总代理这样的大手笔,掩盖了王庙村非真实的生产制度,同时用个体商户、格律诗两层法律上的隔离,隔绝了公司和员工的雇佣关系,让林雨峰看到的是一个公司的正常生产流程,从而让林雨峰错误的认为丁元英用低于生产成本的方式销售音响。

因为,如果在正常的生产方式下,音响的成本不会那么低。所以乐圣公司起诉格律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但当林雨峰了解到格律诗的生产体制后,格律诗的音响成本确实低得离谱,而且格律诗打的是“扶贫”的口号,所以无论是从证据层面,还是道德层面,这场官司都必输。

在这种情况下,林雨峰为什么还要坚持起诉格律诗呢?

要知道,如果官司败诉,乐圣公司是要承担败诉的费用,同时还要支付一笔不小的律师服务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会选择及时止损,尽最大的可能减少损失。

其实,林雨峰的操作,才是真正的大智慧,这里面的含义不只是一场官司这么简单。

林雨峰通过了解丁元英的这些操作,以及丁元英拒绝伯爵公司以650万的价格收购的意向,也就知道丁元英要求的并不是钱,而是合作。

合作的意向已经明确了,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怎么合作的问题。

乐圣公司是正规企业,生产、管理、员工福利都是需要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来做,所以生产成本是一个定数,不管怎么降低,都不能以剥削员工的劳动力做为交换条件。

但是格律诗的生产环节中,王庙村的生产就是破坏了这种劳动关系的平衡,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但是丁元英的格律诗公司跟王庙村,还有着个体工商户这个层面,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是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

这就是一个矛盾,一个是不被允许,一个是没有直接关系。

所以,这场官司必须打。

如果官司赢了,那么林雨峰找王庙村合作,他就是救世主。如果官司输了,就说明在法律上允许这种生产方式的存在,那么林雨峰跟王庙村的这种合作,别人也不会说什么,就算是林雨峰再苛刻一点,也无所谓。

所以,在乐圣公司和格律诗、王庙村三方合作的必要条件下,这场官司不管是输赢,结果都是对乐圣公司有利。

其实还有一层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广告效应。

本来,一个是行业大鳄,一个是作坊小户,两个载体本就不是一个层面,这种官司已经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这种效果比打广告来的更加实惠,也更加的快速高效。

通过官司,媒体关注王庙村的同时,也会关注格律诗,更会关注乐圣公司。合作是最终结果,那么市场怎么去对待就是一个问题。

如何让市场认可他们的产品,从而让客户买单,这是最重要的问题,不然合作了产品销不出去,那乐圣公司还是要花成本和金钱去打市场。

格律诗音响的核心部件本来就是乐圣公司的,再加上这样低的成本和超级好的音质效果,好产品肯定是要让市场知道。

所以,通过这场官司,人们不仅仅会关注官司的结果,更会关注产品。

当人们把这件事情及相关的产品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时,这就起到了相当好的广告效果,宣传了公司,也形成了口碑。

林雨峰还有自己的一点算计。

因为这场官司,他输得太容易。就好比一个武林高手,路上遇到打劫的,但是高手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还要被迫笑着配合表演,这种憋屈别提多难受了。

所以,林雨峰要通过这场官司,让人们认识到丁元英“拿人不当人”的一面,让社会的道德去讨伐丁元英。就算是输了面子,也得给对方一拳重击,就算打不出血,也得留下点内伤。

林雨峰的这波操作,可谓是经典的一场商战。在预测到结果的时候,如何给自己带来最大的价值,才是一个领导者所考虑的问题,而不是为了节约成本,顾及眼前的小利,给未来挖一个大坑。

同时也可以看到,高手过招,都是招招见血。商场中的战争,远比想象的更复杂,也就看出,那些能成为领导的人,心思超于常人的一面。

当然,有些时候,他们的思维方式不能用普通的思路去理解,因为你不知道人家是想了几步,心中又有着多少的算计。

所以说,思维方式的改变,是多么的重要。如何让价值最大化,才是我们根本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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