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后被列为禁书,卖一本判10年,后被誉为上世纪最伟大的小说
记得有位名人曾说,人类文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中,是在黑暗中匍匐前进,工业革命之后,他突然站起来大步向前,现在,他睁开眼睛,快速跑了起来。文化艺术的发展同样如此,几十个世纪诞生的书籍,还不如近代一年的产量多。在过去的二十世纪,涌现了无数精彩纷呈的文学作品,令人目不暇接,难以忘怀。
如果要列一个榜单,排出先后顺序,相信竞争会相当惨烈。但在无数专家的眼中,一定会将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列为热门。实际上,它早早就被誉为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之首,甚至还多次被评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
这样的名头有些吓人,也会引得不少人查找故事梗概或下单订购。不要忙,小珏要说的是,大部分人开始读这本书时,雄心万丈,到后来却不断用头撞书,最后要么自暴自弃,要么沦为助眠的佳品。不光中文读者如此,外国读者也是这样,不用妄自菲薄了。这一切,都怨乔伊斯故意写得艰涩难懂,而且还洋洋自得地说:
我在这本书里设置了很多迷津,它将迫使几个世纪的学者们来争论我的原意,这就是确保不朽的唯一途径。
要知道,被被公认难懂的名著很多,比较热门的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乔伊斯的另一部小说《芬尼根守灵夜》、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等等,但无论如何排,《尤利西斯》都算是顶尖难懂的。
其实,它的字数并不多,只有100多万字,比现在动辄几百万的爽文要少太多了,它也没有纷繁复杂的人物,跌宕起伏的剧情。说白了它讲的就是一个人在1904年6月16日遇到和发生的故事。只不过,作者将一个素材撕裂成无数细微的片段,那些片段零零散散、孤立无援,毫无联系等待读者拾取拼凑。作品中的人物描述脱离我们通常的认知,看不出斯蒂芬、布卢姆和莫莉的性格,宛如一潭死水。
对中文读者杀伤力更强的是西方文化背景,小珏读不懂就在此处。尽管我可以根据个人理解来串联每一个故事场景,但我实在弄不清楚作品中1000多个西方典故,既有《圣经》故事又有希腊罗马神话,混编起来让人头疼不已。
更要命的是,乔伊斯是在炫技一般。比如在第14章,作者使用了30多种文体,包括古拉丁文、古盖尔语、还有说教体、科学论文体、英语散文文体。试想一下我们读莎翁的作品有多吃力,这部书就比之难上N倍。又比如在第17章,突然变成了天主教释义中的问答体。到了第18章,它竟然连一个标点都没有了,让人目瞪口呆。
《尤利西斯》不光艰涩难懂,而且一经出版就被西方各国列为禁书,能存活下来,还获得如此高的赞誉实在是一个奇迹。它本来是以连载的形式刊登在《小评论》上,结果编辑部收到了雪片一般的信件,抗议它是最无耻下流肮脏的作品,有人甚至声称连批评和抵制它都是羞愧的。《小评论》为此背上了巨大的压力,被骂成有色文学的走狗。
等到结集出版后,美国和英国立即宣布列为禁书。他们认为里面的部分情节污秽不堪,颜色内容让人很不适。另外,书中充斥着“离经叛道”的思想,宣扬着无政府主义。美国在当时甚至规定,凡是协助进口、贩卖一本《尤利西斯》的人,都要接受5000美元的天价罚款,甚至面临上限10年的监禁。
为此《尤利西斯》的出版方、拥趸提出诉讼,打了近十年的官司。最终,它得到了承认,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声名大噪,甚至被誉为比《圣经》更伟大的作品。不过说实话,看得懂的人还是很少,书商们和评论家夸张地表示,全世界真正读懂它的人只有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