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礼之用,和为贵”这等于礼的哲学,礼是干什么的?是中和作用,这也就是礼的思想;人与人之间会有偏差的,事与事之间彼此有矛盾,中和这个矛盾,调整这个偏差,就靠礼,而法律也是礼的作用,法律的原则之下,理国乃至办事的细则,就是礼的作用,假如没有礼,社会就没有秩序,所以人与人之间要礼,事与事之间要礼,而礼的作用,“和为贵”,就是调整均衡
“先王之道,斯为,小大由之”我国文化中称的先王,不是指哪一个皇帝是先王,“先王”这两个字,就是我们现在讲的“传统文化”、“中国文化”的意思,所谓“王者望也”、“王者用也”这些注解以外,我们了解“先王”两字的精神,就代表列祖列宗,所以中国文化的先王之道“斯为美矣”,最了不起的,因为我们人文文化的建立比世界上任何民族、任何国家都更早;“小大由之”,无论大事小事,都要由礼的精神来处理,失去了礼的精神就不行,一定出毛病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这是讲相当矛盾的道理;我们经常看到“矫枉过正”四个字,“枉”是歪了,看见事物歪了,必须要矫正它,矫正得过分了,又是歪了,换句话说,不是向这边歪,就是向那边歪,总之“过正”就是歪;礼也是这样,要中和,过分的调节也不好,如一个青年一点不懂礼貌固然不对,但他一天到晚都讲礼貌,太多礼了,人家就要误会他拍马屁,所以“知和而和”,对一件事,了解了它的中和之道,而去中和、去调整它,但过分的调整就错了,“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所以礼义的基本精神,是调节一件事物,中和一件事物,但是有一定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又要重新把它调整
因此“礼”不光是礼貌、礼节,而且包括了形而上的哲学,和形而下人生上的一切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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